划拨地和出让地的区别是什么?,划拨土地转出让土地需要多少钱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韦桐宇

划拨地和出让地的区别是什么?,划拨土地转出让土地需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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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划拨地和出让地的区别

回复意见: 出让土地:
1.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具体的出让方式就是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四种。
3.需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有一定使用年限。
划拨土地:
1.指划拨土地使用权。
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3.原则上无偿划拨,没有使用年限。(武夷山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于 2020-5-27 09:18回复)

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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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和“划拨”是国有土地征收补偿过程中绕不开的话题,二者都是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然而出让土地和划拨土地的补偿却不相同,两者的差异具体体现在什么地方呢?

出让土地是由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方式下获得的。

划拨土地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给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方式获得的。

出让和划拨是获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的两种方式,由此获得的出让土地和划拨土地也有着各自特性。整体来说,出让土地和划拨土地在特性方面的主要区别有:使用权年限、获取方式以及使用方式和限制。

1‌、在使用权年限‌方面

出让土地:有着具体的使用年限,例如住宅用地为70年,工业,教育、科技、文化等产业用地为50年。

划拨土地: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可能会被国家随时收回。‌

2‌、在获取方式‌方面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有偿获取的,并且需要在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才能使用土地。具体获取方式包括协议、招标和拍卖。

划拨土地:是无偿取得的,无偿指的是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上的无偿以及无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用和其他费用。但如果有需要进行补偿、安置的费用还是需要缴纳。

3、在使用方式和限制‌方面

出让土地: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工业、商业、住宅等方面,出让土地的使用权人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在合法范围内对土地进行处置,包括对出让土地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等行为。

划拨土地:主要用于国家机关和军事、城市基础建设和公益事业、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使用权人对划拨土地的使用受到严格限制,必须按照规划用途使用土地,不得对划拨土地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等行为。

也因为出让土地和划拨土地的不同特性,二者在遇到征收后的土地使用方式也有所不同。

出让土地:在遇到征收后会重新进入市场,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继续出让。

划拨土地:在遇到征收后通常会继续用于公共事业、公益事业的建设,也可能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转为商业用地。

因为出让土地和划拨土地本身在获取成本、获得的具体权限等方面都有不同,因此各自的权益并不相同,征收时的补偿也有所不同。

出让土地在获得时是有偿获得并缴纳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有着明确的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在遇到征收时,需要依据590号令的征收程序,对土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以及地段价值进行补偿。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无偿获得,没有明确的使用年限,使用范围也有着严格限制。在被收回时,不需要支付土地补偿费用,但是地上附着物的补偿需要给到使用权人。

由于出让土地和划拨土地的不同性质,对于使用权人的权利有不同的影响。因此,在遇到土地权使用权产生变更时,需要特别留意土地的性质,避免因为对于土地性质不了解而对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适当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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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转出让土地最新政策

相信大家在购置房产的时候,会注意到不同类型的房屋在使用权年限上会有差异,这其实是跟土地的性质有关。如今国有土地一般分为出让土地和划拨土地两大类,那么出让地和划拨地有什么区别,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1.什么是土地划拨
土地划拨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划拨或者是土地无偿拨用。土地使用权划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土地使用权交付其使用,或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而划拨土地的房子就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子。


2.什么是土地出让

土地出让指的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的区别

①取得方式不同

一般来说,土地划拨取得方式是:需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获得批准,给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

而土地出让取得方式则是:商品房建设用地原则上应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②房屋类型不同

划拨土地一般为公益事业用房或保障性住房等建设用地

出让土地上一般为经营性用房,如商业广场、商品房、工业厂房等

③权利义务不同

划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界定,使用权人在行使财产权利时要受所有权人的限制还不能成为一种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物权,不得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

出让土地是一种独立的物权,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范围内任意的处置权,如转让、出租和抵押等。

④期限不同

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出让土地按用途区分使用年限一般分商业用地40年、工业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

综上所述,这两者的区别还是非常大的,不管是出让还是划拨土地。在你购买商品房或者商铺的时候务必去相关部门询问清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划拨土地的房子拆了怎么赔偿

潍坊传媒网讯(记者 张婷婷)人们购买房屋之后,接下来办理不动产证就是最重要的一件事了,只有拿到了不动产证,房屋才真的属于你,心里才踏实,不动产证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前段时间,家住诸城东坡小区的几位市民就遇到了有关办理不动产证的困惑。

“我是东坡小区的业主,购买了诸城正大置业开发的楼房,开发商一直没有给业主办理不动产证,现小区一栋楼有“出让”和“划拨”两种土地性质,导致在办理不动产证的时候,有的业主需要交费办理有的业主不需交费办理。”

同样家住东坡小区的陈女士表示,2001年购买的东坡小区房子,小区近期办理土地证。同一栋楼的业主土地性质却不一致,导致有的业主需要交费办理有的业主不需交费,对此有异议。

诸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庆华接听“12345”热线时,数名东坡小区的市民纷纷来电反映同一问题。

近日,记者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了解到,东坡小区市民反映的问题有了调查处理结果。按属地管理原则,东坡小区的问题由密州街道负责调查核实。密州街道接承办单后,立即责成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进行调查处理。经向相关单位核实,密州街道辖区的东坡小区院内的“环翠区”7号、9号、10号、12号楼及“碧水区”1号、3号、4号、5号、9号楼,楼盘所用土地原属诸城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事业单位土地),2004年该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单位(正大置业公司)。该楼盘项目最初于1995年由原诸城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建设,立项为“经济适用房”安置区,土地性质为“划拨”。购房户的购房合同中标注的土地性质为“划拨”,后期该经济适用安置房中有部分被作为“商品房”出售的,购房合同中土地性质标注为“出让”。此楼盘中部分房屋因作为商品房出售需缴纳土地交易出让金,所以房价相对偏高。作为“划拨土地经济适用房”出售或“出让土地商品房”出售的均由市物价局核价买卖。因“商品房”的楼号、单元号、楼层号等具体位置并未统一,所以同一栋楼的业主土地性质不一样。

购买“划拨”土地经济适用房的各户中,有的是原购房户;有的是原购房户出售,后来户购买的;还有多次转卖的。

记者还了解到,改制后的企业单位(正大置业公司)整体土地使用证已办理。依据改制时接收的债权债务、及原各购房户购房合同中所标注的土地性质,对购买“划拨”土地房产的各户(以首次购买户购房合同为准)每平方收取90元的土地出让金,该部分款项缴清后即可予以办理房产证。经济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开发单位(正大置业)写出欠条,写出欠条后也一并给予办理。购房合同中土地性质标注为“出让”的户,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办理。

目前,该小区的不动产证正在协调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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