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置权怎么报备
留置权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不需要报备。
留置权的成立基于法律规定的条件。当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并且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例如,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未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给承揽人,承揽人合法占有定作人交付的加工材料,此时承揽人就对这些材料享有留置权。这一权利是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只要满足法定构成要件即可成立,不需要向特定机关进行报备等手续。
二、解除留置回家还会监视吗
解除留置后是否会被监视,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如果被留置者的案件经调查后不涉及违法犯罪或者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违法犯罪的,解除留置后一般不会再有特殊的监视情况。这是因为没有证据表明其存在需要继续监管的行为,其应恢复正常的生活状态。
(二)如果案件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虽然解除了留置,但可能还处于进一步调查取证阶段或者案件涉及其他关联事项仍需关注的,相关部门可能会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监视或者限制措施。不过这种措施也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权限规定,不能随意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总之,解除留置后的监视与否取决于案件的性质、调查进展等多种因素。
三、如何确定留置权
留置权的确定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
(一)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这要求债权人对动产的占有是基于合法的原因,例如依据合同关系进行的占有,像保管合同中保管人对保管物的占有、运输合同中承运人对货物的占有等。
(二)债权已届清偿期。只有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有可能行使留置权。如果债务未到期,债权人不能留置债务人的动产。
(三)动产的占有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例如,在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因定作人未支付加工费而留置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这里的原材料占有和加工费债权就属于同一加工承揽法律关系。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债权人才依法享有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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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如何确定留置权,留置权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