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债权人能不能将质押物变卖
关于债权人能否径直出售质押物品的问题,应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若债权人为质权人且债务人身负未偿还之债时,在征得出质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对质押物品进行相应变更。
当债务人未能按期履行债务或出现了双方事先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质权人有权与出质人协商,选择以质押财产进行折价处理,亦可通过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获得的款项来优先受偿。
在质押财产进行折价或变卖时,应当参考市场价格予以确定。
二、诉讼保全的可以优于其他债权人执行吗
诉讼保全并不优先于其他债权人执行。
保全措施非为权益人提供担保,若被保全方存在多位债权人,且资产无法完全偿还所有债务,那么保全申请者无优先受偿权,保全财产应均分给所有债权人,故此,申请财产保全不代表可优先受偿。
三、债权人可以够随时领取提存物吗
债权人有权随时领用提存之物,但如债权人尚欠债款于债务人,且未还清或未提供担保前,提存部门应按债务人要求拒发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日起五年不主张则失效,提存物扣除提存费后归属国库。
法律另有规定者亦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民法典中债权人能不能将质押物变卖出去
●民法典中债权人能不能将质押物变卖给别人
●债权人可以处置质押物吗
●债权质押后转让
●债权人可以使用质押物吗
●债权质押的法律规定
●债权转让质押
●民法典 债权质押
●债权可以质押给银行贷款么
●债权质押生效条件
●诉讼保全后是否优于其他债权人执行
●诉讼保全可以优先受偿吗
●诉讼保全的效力
●诉讼保全后还能追加保全
●保全的金额可以高于诉讼金额吗
●诉讼保全能否保全案外人财产
●诉讼保全的房产是不是可以优先分配
●诉讼保全有没有优先权
●诉讼保全后可以列为失信人吗
●诉讼保全在执行中是否有优先受偿权
来源:临律-债权人可以够随时领取提存物吗,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