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施工合同的法律特征

工程建筑 编辑:乐煜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

1、合同主体不适格,应当认定无效。

2、违法招标、投标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者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存在其他中标无效情形的,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3、违法分包、转包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二、施工合同的法律特征

1、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费大量的资源,属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没有经过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更不能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原计划项目功能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2、承包人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除了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外,应当遵守企业资质等级管理的规定,不得越级承揽任务。

3、签订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督管理。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行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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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实际施工人怎么认定

1、实际施工人认定需要以无效施工合同为前提。

2、实际履行了施工合同义务是实际施工人认定的重要条件。

3、实际履行了施工合同义务的承包人,包括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承包人、挂靠施工人等。

来源:中国法院网-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实际施工人怎么认定,工程实际施工人的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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