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特大网络赌博专案66人被提起公诉,四年间接受投注4800亿元非法获利18.6亿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孔煜

“1.16”特大网络赌博专案66人被提起公诉,四年间接受投注4800亿元非法获利18.6亿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今天透露,受到广泛关注,由公安部督办的涉案金额全国最大、人数最多、层级最高的“1.16”特大网络赌博专案有最新进展,涉案的黄xx等66名犯罪嫌疑人日前已被该院以开设赌场罪、赌博罪提起公诉。

经检察机关审查,2007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黄xx等人组成的团伙从境外取得“皇冠”、“永利高”、“利记”等赌博网站代理权后,大肆组织、纠集、发展下线,并按“股东—总代理—代理—会员”层级管理的形式进行网络赌博,从中牟取暴利。2008年3月至2013年4月,接受投注赌资共计人民币4840.8亿元,实际收取赌资共计人民币21.1亿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8.6亿元。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律索引:

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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