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制是主刑的一种吗
管制乃为主刑之一。
依据法律规定,纵观刑罚体系,可将其划分为主刑与附加刑两大类别。
其中,主刑乃是指对犯罪分子进行惩罚的主体刑罚手段,仅能单独适用,不得与其他刑罚互相附加施行。
而主刑又可细分为以下五种类型:即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及死刑。
管制作为一种特殊的刑罚方式,其主要特点在于不对罪犯实施关押,却会对其人身自由加以一定限制,并由公安机关依赖广大民众的监督力量予以执行。
对于被判以管制刑罚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需将判决书以及执行通知书送达至犯罪分子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后者负责具体执行工作。
此外,公安机关亦有权委托犯罪分子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其所在单位的保卫部门协助执行。
在执行管制过程中,执行机关有责任向犯罪分子所在单位或所在地的相关群众公布其犯罪事实、管制期限、对犯罪分子的具体要求等信息。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接受公众监督,积极参与集体劳动和生产活动;定期向执行机关汇报自身活动状况;如需迁居或外出,则须事先报请并获得执行机关的批准方可。
二、管制是什么意思可以出门吗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到,拘役是针对犯罪分子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同时将他们送往就近的公安机关接受关押改造的一种刑罚方式这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五大主要刑罚类型之一,其位置位于管制和有期徒刑之间,是一种相对较轻的刑罚。
根据法律规定,拘役的期限通常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如果涉及多重罪行,则最高刑期不得超过一年。
在执行过程中,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个月可以有一至两天的时间回家探望家人;如果参与了劳动改造,还可以获得适当的报酬。
此外,拘役的刑期是从判决执行之日开始计算的;而在判决执行之前已经被羁押的时间,会按照一比一的比例折算成刑期。
其次,管制也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要刑罚之一,它是指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进行关押改造,而是通过限制其人身自由,将其交给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监督改造的一种刑事处罚措施,是所有刑罚主刑中量刑最为轻微的一种。
三、管制和拘役的区别哪个严重
在法律制度中,管制与拘役存在着三方面的显著差异:第一,性质不同,拘役作为一种短期内剥夺犯罪者自由权利,将其送至附近场所进行劳动改造的刑事处罚手段;第二,期限各异,拘役的时间跨度为1个月及以上至6个月以下;而管制则规定了为期3个月及以上至2年以下的期限;第三,适用对象有所不同,拘役通常适用于犯罪性质相对较轻且对社会危害程度较低的罪犯,而管制则主要针对那些罪行性质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以及行为人自身人身危险性较低的罪犯。
此外,在执行方式上也存在明显差别,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需由公安机关负责就近执行,而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则须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关于管制和拘役的具体期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管制的期限规定为3个月及以上至2年以下,若涉及数罪并罚,最高不得超过3年;拘役的期限则为1个月及以上至6个月以下,若涉及数罪并罚,最高不得超过1年。
另外,管制期间无需进行关押;而拘役则需要进行关押,但每月仍可获得1天至2天的回家探亲机会。
在参与劳动的待遇方面,被判管制的犯罪人员在参与劳动时应实行同工同酬原则;而对于被判拘役的犯罪人员,在参与劳动时则可酌情给予适当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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