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在经历我人生中最黑暗的时刻,而且持续了很久很久。因为他想将孩子放老家由他那个文化水平小学一二年级的父母代为抚养,我不同意。因为17年孩子已经三岁,马上读幼儿园了,我们15年就买好房子,为的就是他读书她教我儿子唱世上只有奶奶好,有一次我唱世上只有妈妈好,我儿子说不能这么唱,奶奶要骂人的,只能唱世上只有奶奶好世上只有爸爸好。我沟通,商量,说服,甚至吵,闹都无济于事。甚至因为我执意要带孩子回来,所以他妈妈放话给他,他回去看孩子可以,但是不许我回去看孩子,以免影响他们。他们家向来他妈妈一言九鼎,他不敢拒绝,来找我让我尽量别回去了,有事情他回去看看就好。我决定离婚,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还能怎么办了,我必须承认自己的眼光有问题,但是孩子我不能放弃。他带着他父母和大姨姨夫进来了我租的房子,四个人把我死死摁在地上,孩子死死抱着我说妈妈我长大了,我长大了,我保护你。我疯了一样也不能挣脱,就这么看着他把孩子从我身上抱起来,走出了门。他妈妈把我头往地上墙上撞,感觉过了一个世纪,我才被人放开,我靠墙瘫在地上,我想爬起来我真的觉得我能杀人,可是什么也做不了。现在我该如何维权?
【张涛律师评析】
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
其一,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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