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协议书模板,欠款协议书怎么写范文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褚汐

欠款协议书模板,欠款协议书怎么写范文

大家好,由投稿人褚汐来为大家解答欠款协议书模板,欠款协议书怎么写范文这个热门资讯。欠款协议书模板,欠款协议书怎么写范文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欠款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借条、欠条、收条

是民间借贷中

三种最常用的字据凭证

在司法实践中

该如何正确起草

才能尽量避免风险?

一起来了解吧


借 条


“借条”,又称“借据”(或“打条子”),通常指在借用别人金钱(或财物)时所立的“字据”,由借用人(通常为借款人)向出借人单方出具,用以表明在双方之间存在一定“债权债务”关系。


借条①


为XXX之故②,今收到③XXX④(身份证号码XXX)⑤以现金/银行转账/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⑥出借的人民币500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⑦,借期五个月⑧,月利率X%(百分之X)⑨,X年X月X日到期时借款人XXX承诺本息一并还清。如到期未还清,借款人XXX自愿按月利率X%(百分之X)⑩归还借款人XXX逾期利息。

立此为据⑪。

借款人:XXX⑫(身份证号XXX),住址(具体到门牌号),联系方式:XXX⑬

某年某月某日⑭


①标题表明该条据性质,既防止借条持有者在借条正文上方添加内容,也防止借条持有者将借条加以篡改。


②“为XXX之故”表明借款目的,以免发生诉讼后借款人提出该笔借款系归还在先欠款、出借人自愿赠与、赌债、分手费等进行抗辩。


③在民间借贷中,借条中常写明“今借到多少元”,用以表示所借款项已实际交付,但发生纠纷后,借款人往往提出虽出具借条,但未实际收到款项的抗辩。因此,采用“今收到XXX出借的XXX元”这种表述,可更明确地强调款项已经实际交付。


④出借人为自然人的,应注明姓名,姓名与身份证名字一致。


⑤出借人为自然人的,姓名后应附身份证号。


⑥款项的交付方式应当写明,如“现金”,如果借款通过银行转账、电子支付平台转账等方式交付,应保留相关转账凭据。


⑦借款金额应写明币种,同时书写阿拉伯数字和大写数字,以免借款金额被篡改。


⑧借款期限必须明确,以免产生争议。


⑨借款利率应明确为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时建议增加大写方式进一步注明。


⑩到期未还后的利率是否和约定借款期限内利率一致是常见的争议焦点,建议在借条中明确逾期利率。当事人约定的逾期利率一般略高于约定的借期利率。


⑪“立此为据”作为借条正文收尾,以免借条持有者在正文末尾添加内容。


⑫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应注明借款人姓名全名,并附身份证号码,借款人姓名应与身份证姓名保持一致,同时应由借款人在其名字上按捺手印。若借款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同时应对经办人的身份和代理权限加以核实。


⑬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建议注明借款人经常居住地及联系方式。借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建议注明住所地。以便诉讼立案审核被告信息。


⑭落款日期应为所借款项实际支付的日期,并应增加大写方式进一步注明。


注意:


1.借条、欠条、收条的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


2.借条、欠条、收条书写中如有涂改的,应要求借款人等书写人在涂改处按捺手印,或要求借款人等书写人重新书写。书写完成后,为防止篡改,借款人等可拍照留存,或复印一份留存(并请出借人等签注“该借条/欠条、收条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欠 条


“欠条”,是指因欠他人金钱(或财物)所立的“字据”,通常被认为是一种“结算凭证”,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单方出具,用以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未偿债务”。


欠 条


X年X月X日从XXX(自然人注明身份证号码XXX)处借到人民币现金50000.00元(伍万圆整)用于购买车辆①,今现金还款30000.00元(叁万圆整),尚欠20000.00(贰万圆整)②,将在X年X月X日前一次性还清剩余欠款。如逾期未还,按月利息X%(百分之X)支付逾期利息。

欠款人:XXX (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号),联系电话:XXX

X年X月X日


①欠条内容应写明基于何种原因产生欠款,明确欠款金额或所欠财物数量。


②如欠款是基于买卖、承揽、股权转让,还需写明合同标的物的种类、数量、金额。


③欠款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欠款人为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处按捺手印。如果欠款事宜由他人经手,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字样;如果是代他人收欠款,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收 条


“收条”,又称“收据”,是指在收到金钱(或财物)后写给对方的“字据”,由接收人向支付者(送交者)单方出具,用以确认相关金钱(或财物)“确已收到”。


收 条①


今收到XX服装公司送来的白色制式短袖衬衣6箱200件(价值贰万伍仟圆整)。②


XXXX公司③

X年X月X日


①实践中收条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


②正文建议写明收到的钱款的币种和数量(要大写),物品的数量、种类、规格等情况。还要写清“送交者”。


③落款建议写明接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姓名或者名称,署明具体日期。接收人系自然人的,要签名;接收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同时应核实经办人的代理权限。如果是他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如果是代他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编辑:张婧

欠款协议书范本

还款协议(范本)

协议编号:02315437

甲方(债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

乙方(债务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偿还甲方欠款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因乙方自身生活及经营需要,甲方于20 年 月 日通过 的帐户向乙方完成支付借款本金 万(20 年 月 日支付 万元、20 年 月 日支付 元),(具体见附件:转账凭证)。甲乙双方约定的借款利息为年利率 %。甲方在支付上述借款本金后,乙方截至本还款协议签署之日尚未偿还甲方任何利息和本金。

甲乙双方确认,截至20 年 月 日,乙方尚欠甲方本金金额为 万元,利息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以年利率 %计算)。

二、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还款协议

202*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偿还借款本金 万元,并偿还对应利息。

202*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偿还借款本金 万元,并偿还对应利息。

202*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偿还借款本金 万元,并偿还对应利息。

如乙方有任何一期债务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偿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还款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如乙方提前清偿债务,则利息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计算支付。

二、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三、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1)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2)利息;(3)主债务。

四、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无论其物的担保是否由债务人提供),也可以同时请求保证人/债务加入人承担还款责任。

五、借款到期(含被甲方宣布立即到期或视为立即到期),乙方未按照约定偿还借款(包括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权宣布所有借款立即到期,并且自相关款项出借之日起按照年利率12%的标准计算利息。如果乙方严格按照本协议相关约定清偿债务,甲方同意对在乙方最后一期本金偿还时,相关本金所对应的利息按照原约定标准的80%收取,如乙方任意一期违约,则不再享有本权利,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原协议约定清偿债务。

六、如乙方出现被列为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成为限制高消费人员、财务状况恶化、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财产被查封扣押监管等以及其他重大不利变化影响乙方偿债能力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借款或其他融资款项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偿还款项。

七、本还款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及附件构成本协议的完整内容。本协议约定与此前双方的其他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本还款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生效后一方如有违反,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造成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为实现债权各种费用)。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双方确认本还款协议记载的双方住址为本合同项下争议所涉诉讼仲裁等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传票、调解书和判决书等)的送达地址。如果一方地址变更应当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须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甲方签名: (签字)

乙方签名: (签字)

签署日期: 20 年 月 日

个人欠款协议书

借条、欠条、收条是民间借贷中三种最常用的字据凭证,在司法实践中该如何正确起草,才能尽量避免风险?

借条

“借条”,又称“借据”(或“打条子”),通常指在借用别人金钱(或财物)时所立的“字据”,由借用人(通常为借款人)向出借人单方出具,用以表明在双方之间存在一定“债权债务”关系。

借条①为XXX之故②,今收到③XXX④(身份证号码XXX)⑤以现金/银行转账/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⑥出借的人民币500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⑦,借期五个月⑧,月利率X%(百分之X)⑨,X年X月X日到期时借款人XXX承诺本息一并还清。如到期未还清,借款人XXX自愿按月利率X%(百分之X)⑩归还借款人XXX逾期利息。

立此为据⑪。借款人:XXX⑫(身份证号XXX),住址(具体到门牌号),联系方式:XXX⑬

某年某月某日⑭

①标题表明该条据性质,既防止借条持有者在借条正文上方添加内容,也防止借条持有者将借条加以篡改。

②“为XXX之故”表明借款目的,以免发生诉讼后借款人提出该笔借款系归还在先欠款、出借人自愿赠与、赌债、分手费等进行抗辩。

③在民间借贷中,借条中常写明“今借到多少元”,用以表示所借款项已实际交付,但发生纠纷后,借款人往往提出虽出具借条,但未实际收到款项的抗辩。因此,采用“今收到XXX出借的XXX元”这种表述,可更明确地强调款项已经实际交付。

④出借人为自然人的,应注明姓名,姓名与身份证名字一致。

⑤出借人为自然人的,姓名后应附身份证号。

⑥款项的交付方式应当写明,如“现金”,如果借款通过银行转账、电子支付平台转账等方式交付,应保留相关转账凭据。

⑦借款金额应写明币种,同时书写阿拉伯数字和大写数字,以免借款金额被篡改。

⑧借款期限必须明确,以免产生争议。

⑨借款利率应明确为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时建议增加大写方式进一步注明。

⑩到期未还后的利率是否和约定借款期限内利率一致是常见的争议焦点,建议在借条中明确逾期利率。当事人约定的逾期利率一般略高于约定的借期利率。

⑪“立此为据”作为借条正文收尾,以免借条持有者在正文末尾添加内容。

⑫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应注明借款人姓名全名,并附身份证号码,借款人姓名应与身份证姓名保持一致,同时应由借款人在其名字上按捺手印。若借款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同时应对经办人的身份和代理权限加以核实。

⑬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建议注明借款人经常居住地及联系方式。借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建议注明住所地。以便诉讼立案审核被告信息。

⑭落款日期应为所借款项实际支付的日期,并应增加大写方式进一步注明。

注意:

1.借条、欠条、收条的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

2.借条、欠条、收条书写中如有涂改的,应要求借款人等书写人在涂改处按捺手印,或要求借款人等书写人重新书写。书写完成后,为防止篡改,借款人等可拍照留存,或复印一份留存(并请出借人等签注“该借条/欠条、收条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欠条

“欠条”,是指因欠他人金钱(或财物)所立的“字据”,通常被认为是一种“结算凭证”,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单方出具,用以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未偿债务”。

欠条

X年X月X日从XXX(自然人注明身份证号码XXX)处借到人民币现金50000.00元(伍万圆整)用于购买车辆①,今现金还款30000.00元(叁万圆整),尚欠20000.00(贰万圆整)②,将在X年X月X日前一次性还清剩余欠款。如逾期未还,按月利息X%(百分之X)支付逾期利息。

欠款人:XXX (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号),联系电话:XXX

X年X月X日

①欠条内容应写明基于何种原因产生欠款,明确欠款金额或所欠财物数量。

②如欠款是基于买卖、承揽、股权转让,还需写明合同标的物的种类、数量、金额。

③欠款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欠款人为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处按捺手印。如果欠款事宜由他人经手,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字样;如果是代他人收欠款,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收条

“收条”,又称“收据”,是指在收到金钱(或财物)后写给对方的“字据”,由接收人向支付者(送交者)单方出具,用以确认相关金钱(或财物)“确已收到”。

收 条①

今收到XX服装公司送来的白色制式短袖衬衣6箱200件(价值贰万伍仟圆整)。②

XXXX公司③

X年X月X日

①实践中收条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

②正文建议写明收到的钱款的币种和数量(要大写),物品的数量、种类、规格等情况。还要写清“送交者”。

③落款建议写明接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姓名或者名称,署明具体日期。接收人系自然人的,要签名;接收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同时应核实经办人的代理权限。如果是他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如果是代他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购车欠款协议书

借条、欠条、收条是民间借贷中三种最常用的字据凭证,在司法实践中该如何正确起草,才能尽量避免风险?

借条

“借条”,又称“借据”(或“打条子”),通常指在借用别人金钱(或财物)时所立的“字据”,由借用人(通常为借款人)向出借人单方出具,用以表明在双方之间存在一定“债权债务”关系。

借条①为XXX之故②,今收到③XXX④(身份证号码XXX)⑤以现金/银行转账/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⑥出借的人民币500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⑦,借期五个月⑧,月利率X%(百分之X)⑨,X年X月X日到期时借款人XXX承诺本息一并还清。如到期未还清,借款人XXX自愿按月利率X%(百分之X)⑩归还借款人XXX逾期利息。

立此为据⑪。

借款人:XXX⑫(身份证号XXX),住址(具体到门牌号),联系方式:XXX⑬

某年某月某日⑭

①标题表明该条据性质,既防止借条持有者在借条正文上方添加内容,也防止借条持有者将借条加以篡改。

②“为XXX之故”表明借款目的,以免发生诉讼后借款人提出该笔借款系归还在先欠款、出借人自愿赠与、赌债、分手费等进行抗辩。

③在民间借贷中,借条中常写明“今借到多少元”,用以表示所借款项已实际交付,但发生纠纷后,借款人往往提出虽出具借条,但未实际收到款项的抗辩。因此,采用“今收到XXX出借的XXX元”这种表述,可更明确地强调款项已经实际交付。

④出借人为自然人的,应注明姓名,姓名与身份证名字一致。

⑤出借人为自然人的,姓名后应附身份证号。

⑥款项的交付方式应当写明,如“现金”,如果借款通过银行转账、电子支付平台转账等方式交付,应保留相关转账凭据。

⑦借款金额应写明币种,同时书写阿拉伯数字和大写数字,以免借款金额被篡改。

⑧借款期限必须明确,以免产生争议。

⑨借款利率应明确为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时建议增加大写方式进一步注明。

⑩到期未还后的利率是否和约定借款期限内利率一致是常见的争议焦点,建议在借条中明确逾期利率。当事人约定的逾期利率一般略高于约定的借期利率。

⑪“立此为据”作为借条正文收尾,以免借条持有者在正文末尾添加内容。

⑫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应注明借款人姓名全名,并附身份证号码,借款人姓名应与身份证姓名保持一致,同时应由借款人在其名字上按捺手印。若借款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同时应对经办人的身份和代理权限加以核实。

⑬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建议注明借款人经常居住地及联系方式。借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建议注明住所地。以便诉讼立案审核被告信息。

⑭落款日期应为所借款项实际支付的日期,并应增加大写方式进一步注明。

注意:

1.借条、欠条、收条的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

2.借条、欠条、收条书写中如有涂改的,应要求借款人等书写人在涂改处按捺手印,或要求借款人等书写人重新书写。书写完成后,为防止篡改,借款人等可拍照留存,或复印一份留存(并请出借人等签注“该借条/欠条、收条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欠条

“欠条”,是指因欠他人金钱(或财物)所立的“字据”,通常被认为是一种“结算凭证”,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单方出具,用以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未偿债务”。

欠条

X年X月X日从XXX(自然人注明身份证号码XXX)处借到人民币现金50000.00元(伍万圆整)用于购买车辆①,今现金还款30000.00元(叁万圆整),尚欠20000.00(贰万圆整)②,将在X年X月X日前一次性还清剩余欠款。如逾期未还,按月利息X%(百分之X)支付逾期利息。

欠款人:XXX (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号),联系电话:XXX

X年X月X日

①欠条内容应写明基于何种原因产生欠款,明确欠款金额或所欠财物数量。

②如欠款是基于买卖、承揽、股权转让,还需写明合同标的物的种类、数量、金额。

③欠款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欠款人为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处按捺手印。如果欠款事宜由他人经手,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字样;如果是代他人收欠款,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收条

“收条”,又称“收据”,是指在收到金钱(或财物)后写给对方的“字据”,由接收人向支付者(送交者)单方出具,用以确认相关金钱(或财物)“确已收到”。

收 条①

今收到XX服装公司送来的白色制式短袖衬衣6箱200件(价值贰万伍仟圆整)。②

XXXX公司③

X年X月X日

①实践中收条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

②正文建议写明收到的钱款的币种和数量(要大写),物品的数量、种类、规格等情况。还要写清“送交者”。

③落款建议写明接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姓名或者名称,署明具体日期。接收人系自然人的,要签名;接收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同时应核实经办人的代理权限。如果是他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如果是代他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报料、维权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搜索“帮忙”一键直达;或微信添加报料客服:xxcbcsp;或拨打热线0731-85571188。如需内容合作,请拨打政企服务专席19176699651。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欠款协议书模板,欠款协议书怎么写范文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