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役具体是怎么执行的
首先呢,我给你科普下,拘役这个惩罚是不用待在监狱里面的哦!主要由公安部门负责,就在离犯人所在地方近的地方进行。
这儿所谓的“近”,就是指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立的拘留所来执行的。
如果这些地方都没设拘留所的话呢,也会放在公安机关自己的看守所里执行。
然后呢,被判了拘役的犯人们在服刑期间,每个月还能回家一到两天呢!而且,他们还有可能得到一些劳动报酬哦。
不过,这个报酬并不是一定要发的,具体要看他们的劳动表现啦。
他们每个月回家的那几天,也是算在刑期里面的哦。
当然啦,他们还要参加一些生产劳动,并且根据他们的工作表现,适当给予一些报酬。
最后,我得提醒你一下,被判了拘役的犯人们,如果在判决执行前已经被关押过了,那么每关押一天,就可以折抵一天的刑期哦。
二、检察院有权力判拘役吗
检察院在正式提起公诉的过程中,他们会根据整件事情的真实情况以及掌握到的各种证据来分析判断,然后向法院提供一个有关这个案子的拘役建议。
等到法院开始处理这起案件的时候,他们会把检察院提供的意见放在心上,再加上整个案件的实际情况,然后按照法律规定做出最后的决定。
如果法院觉得检察院提出的拘役建议挺合理的,那他们就会采纳这个建议,给被告判个拘役;但是如果法院觉得这个建议不太合适,他们也可以选择不采纳,然后自己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掌握的证据来做出判决。
不管法院采不采纳检察院的建议,他们都会在判决书里详细地解释为什么这么做。
拘役其实就是一种短期内剥夺罪犯自由的惩罚方式,一般来说,时间长度是从1个月到6个月之间。
那些被判了拘役的罪犯,他们会被送到离家最近的地方去关押,然后在那里接受教育和劳动改造。
在拘役期间,罪犯的人身自由肯定会受限,但是他们还是能享受到一些基本的待遇保障,比如住的地方、吃的东西、看病等等。
所以说,检察院提出拘役的量刑建议之后,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权衡利弊,看看要不要采纳。
不管法院最后怎么决定,他们都会在判决书里给出一个明确的解释。
而拘役这种短期剥夺罪犯自由的惩罚方式,肯定会对罪犯的生活和前途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有期徒刑与拘役种类相同吗
对于有期徒刑和拘役这两种刑法处分,大家可能有些混淆,但其实两者还是有明显不同点的哦!首先呢,就是适用对象上的差异啦。
有期徒刑这个惩罚措施它可以用在那些犯了比较严重的罪行的犯罪分子身上,当然啦,如果罪责比较轻的话也是可以使用的;而拘役呢,它主要是针对那些罪行相对较轻的罪犯们。
其次呢,就是执行方式的不同。
有期徒刑通常情况下都是要在监狱里服刑的,而拘役则是由公安机关在离你最近的地方进行监管。
最后呢,就是刑期长短的问题啦。
相比之下,有期徒刑的刑期会比拘役长很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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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有期徒刑与拘役种类相同吗,有期徒刑和拘役刑期如何叠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