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私自截留土地补偿款,村民如何维权?2025,农田被村委占用怎么办

房产纠纷 编辑:彭兴鹏

一、村委会私自截留土地补偿款,村民如何维权?2025,村委会私自截留土地补偿款,村民如何维权

村民若想截留土地补偿款,可以保留房屋和土地的证件,并及时录音或拍照录像以备证据保全。双方可以就截留的土地补偿款进行合理的协商沟通,若协商无果,可以向政府管理部门申请裁决。若裁决无法解决问题,村民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

村委会若要截留土地补偿款,村民可以采取以下途径:保留房屋和土地的证件,并及时录音或拍照录像以备证据保全;双方可以就截留的土地补偿款进行合理的协商沟通,若协商无果,可以向政府管理部门申请裁决。若裁决无法解决问题,村民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拓展延伸

村委会私自截留土地补偿款,村民如何维权?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或者挪用。如果村委会私自截留土地补偿款,这违反了法律规定,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村民可以依法维权。首先,村民可以先向村委会提出书面请求,要求村委会立即停止私自截留土地补偿款的行为,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如果村委会不予以理会或者继续违法行为,村民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请求进行调查处理。

如果经过调查处理,确实存在村委会私自截留土地补偿款的情况,村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还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村委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受害村民的合法权益。

如果村民无法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村民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村委会若要截留土地补偿款,村民可以采取多种途径。首先,保留房屋和土地的证件,并及时录音或拍照录像以备证据保全。其次,双方可以就截留的土地补偿款进行合理的协商沟通。若协商无果,可以向政府管理部门申请裁决。若裁决无法解决问题,村民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因此,村民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途径,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二、农田被村委占用怎么办

当农田被村委会占用时,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村委会直接协商,要求他们停止侵权行为,归还农田。请求调解。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村委会和派出所请求协助进行调解。法律途径。如果必要,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或者不愿意和解,可以向当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上级政府反映。如果认为村委会占用农田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可以向当地乡镇政府或县级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可能会受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以相应罚款等处罚。在采取以上任何措施之前,建议先留存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如耕地承包经营权证、占地证据等,以便在必要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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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村委会霸占村民土地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与直接侵权人协商处理,要求停止侵权行为;找当地村委会,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收集侵权的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为了促进土地征收进程,村民委员会随意收回村民的土地使用权是违法的,恢复土地使用权,必须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报原批准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需要用于村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转让等原因使用土地并停止使用土地的。

第七十三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村委会截留土地补偿款,村民的维权途径有哪些?

村委会是有权截留土地补偿款的,但是需要召开村民会议来确定截留数额,否则属于不合法截留土地补偿款,村民可以要求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进行商议,如果村委会不同意召开村民会议的,村民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权。

村委会可以截留的,也就是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就不能截留,且安置补助费要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各级省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做了相应的规定。例如《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规定,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归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应当建立相应的村务档案,应当保证真实完整,并妥善保管。如果作为本村村民,对于征地补偿款一事一无所知,也并没有听说召开过村民会议。村委会所说的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的程序极有可能也是不合法的。即便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决定截留部分补偿款,那么也不是合法的分配方案。

一、征地补偿款怎么分配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一般就是承包户。

对于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分三种情况:

第一,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第二,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第三,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这里,被征地农民应清楚安置的形式,是村集体安置还是其他单位,还是不做统一安置。另外,根据国土资源部于2010年6月26日发布实施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于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要支付给农民个人,不得截留。

五、村委会私自截留征地补偿款,如何维权?

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违法,可向县级政府举报。根据土地管理法,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公布补偿款的收支状况并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补偿款。侵占、挪用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将受处分。

法律分析

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是违法行为,可以到县级人民政府举报或者反映。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八十条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拓展延伸

维权权利受损,如何有效应对村委会私自截留征地补偿款?

当村委会私自截留征地补偿款导致维权权利受损时,采取以下措施是有效的。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如征地合同、支付凭证等,以证明补偿款的合法性和被截留的事实。其次,与其他受害者联合起来,形成维权团队,共同行动。第三,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维权途径和法律程序。第四,向上级政府或相关部门投诉,要求调查并追回被截留的款项。最后,若上述途径无效,可以考虑提起诉讼,通过法院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维权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坚持原则,合法合规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以期获得公正的补偿和维权结果。

结语

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是违法行为,可向县级政府举报或反映。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9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公布补偿款的收支状况,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给予处分。维权措施包括收集证据、联合维权团队、法律援助、投诉上级政府、提起诉讼。保持冷静、坚持原则,维护权益,争取公正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六、村委会扣留土地补偿款违法吗

法律分析:村委会扣留土地补偿款不违法,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事实上,截留部分补偿款也都是通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该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收支状况向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大家的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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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怎么办,村干部截留征地补偿款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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