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7年8月15日,原告朱某因“腰扭伤,背部疼痛1天”到被告某市中医医院骨伤科就诊,门诊医生表示原告朱某“并无大碍,主要是缺少运动”。当时原告坚持要拍片,因此在当天14时33分拍片检查,显示原告胸腰椎未见明显骨折。拍片后门诊医生并未看片,就让原告去针灸科进行脊柱矫正,急性腰扭伤推拿治疗、红外线、电针、普通针刺、拔罐推拿等治疗。整个理疗过程大约2个半小时,在治疗过程中原告感觉疼痛难忍,期间提出停止治疗的请求。原告治疗结束后回家发现双腿麻木无力,于当天17时40分再次去被告骨科门诊就诊,经CT检查提示胸9/10椎间盘内高密度结节影,椎间盘后方条状高度密影,印象:截瘫,建议转上级医院治疗。
朱某认为被告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误诊误治并加重病情,导致朱某脊柱损伤,引起截瘫,要求赔偿;被告认为朱某提出的赔偿要求过高。双方协商无果,原告诉至当地人民法院,且看审理详情。
患方观点(原告)
原告认为因被告对于其疾病的认识不足,实施治疗措施错误,对原告进行脊柱矫正,急性腰扭伤推拿治疗等理疗推拿并且手法轻重程度不当,导致原告截瘫,给原告的身心均造成极大的伤害,被告对此应当承担责任。
医方观点(被告)
被告认为法院所委托杭州华硕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意见认定医方责任畸重,不予认可,申请重新鉴定;原告诉请的损失数额过高,不认可原告提出的后续医疗费主张。
司法鉴定
原告入被告前仅有背部疼痛,无双下肢麻木症状,入院时照片未示胸腰椎异常,被告予原告行脊柱矫正,急性腰扭伤推拿治疗、红外线、电针、普通针刺、拔罐推拿等治疗后出现疼痛加重、双下肢麻木,推定病情加重为上述治疗所致。认定某市中医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手法失当,医生诊疗行为过于自信,未能掌握好患者的个体差异性问题,没有进行风险评估,医院对朱某疾病的转归没有充分告知,存在过错。但原告本身有腰扭伤史,胸椎损伤,是被告治疗加重病情引起截瘫的基础。鉴定结论:被告对原告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该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次要原因作用力关系,应负次要责任,损伤参与度为25%-35%,损害评定为一级伤残,另评定误工、护理及营养期均为自损伤之日起至评残日前一天止(即2017年8月15日至2018年9月4日,共386天),评定其为大部分护理依赖及后期医疗费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法院观点
本院查明本案事实并结合杭州华硕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原告的截瘫系脊髓损伤,脊髓损伤原因是因当时被告在医疗过程中的损伤以及原告自身扭伤共同所致。被告对该鉴定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本院认为,该鉴定系本院依法委托鉴定,程序合法,且送检材料经双方确认,双方也多次到场,充分陈述,鉴定结论依据充分,并不存在应予重新鉴定的情形,被告某市中医医院的重新鉴定申请缺乏依据,故不予照准。
判决结果
原告的损害后果与某市中医医院的医疗过错行为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次要责任),考虑其诊疗过错在整个因果关系链中原因力大小,本院酌定医院的赔偿比例为35%。2019年3月29日法院判决,被告某市中医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朱某赔偿款622816元。
笔者提醒
1.脊柱推拿、针灸等中医治疗安全吗?
相对来说,推拿、针灸等中医治疗比外科治疗要安全,大多无副作用及风险意外,但不同的病情,治疗手段不一样,同时推拿、针灸也需要技术到位的手法,脊柱推拿、针灸对中医技师有较高要求。本案中原告行中医理疗后出现截瘫,应为手法失当所致,承担次要责任合法合理。广大患者朋友因脊柱疾患寻求中医治疗时,建议接受技术成熟、资质齐全的中医师治疗,避免出现风险意外。
2.为何次要责任赔偿金如此之高?
一级伤残对于不满60岁的城镇居民而言,伤残赔偿金就达70万,而且一级伤残多有大部分护理依赖,法院一般支持60岁以下护理依赖时长为20年,往往护理费近一百万,加上其他赔偿,本案全部医疗损害达200万,取35%次要责任,医院也需承担62万余元。
3.患方如何维权最省时省力?
本案赔偿数额巨大,一般医疗纠纷专业律师计算后可得出大概金额,调解难于达成协议,耗费时间,直接起诉并进行司法鉴定、伤残鉴定、护理依赖鉴定、后续治疗费鉴定,由法院判决,省时省力,获得赔偿也公平公正并及时。
4.医疗机构应如何避免此类纠纷发生?
本案的关键过错发生于门诊首诊医生,如其认真诊察患者、阅读脊柱影像学片,可能准确判断病情,由脊柱科专科治疗更妥,加强门诊医生责任心,落实首诊负责制是关键。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针灸扎出一级伤残,赔了60多万怎么办
●针灸扎出一级伤残,赔了60多万元
●针灸事故怎么样鉴定
●针灸造成医疗事故四级赔偿多少
●针灸扎坏了,怎么做司法鉴定
●针灸医疗事故怎么鉴定
●针灸致残
●针灸受伤会自己痊瘉吗
●针灸扎出一级伤残,赔了60多万元
●针灸算几级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