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契税最新消息2025,首套房契税退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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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契税税率是多少
本报北京11月1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朱彩云)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今天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业内人士表示,该政策受益最大的是一线城市购买二套房的购房者,过去4个一线城市二套房全部按照3%征收契税,新政策变成140平方米以内按1%征收,140平方米以上按2%征收,购房者最多可享受2%的契税减免。这意味着,购买第二套房的购房者,总价500万元、面积为140平方米以内的房产过去契税要按3%收取即15万元,新政策实施后将按照1%收取,契税减少1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司负责人今天答记者问时介绍,为让更多的纳税人享受到政策红利,对于2024年12月1日后个人购买住房申报缴纳契税的,以及2024年12月1日前购买住房但于2024年12月1日后申报缴纳契税的,符合新发布公告规定的均可按新发布公告执行。
除契税降低外,公告还明确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公告明确,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来源:中国青年报
来源:中国青年报
首套房契税是1.5%还是2%
来源:【长沙发布】
根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加大!享受契税新政,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注意哪些事项?一起来看↓
1
调整后的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Tips:如果子女已满18岁,单独为一户,购房可享受契税优惠,父母是否有房对其没有影响。
2
纳税人如何办理优惠政策?
答: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3
先缴契税,还是先办理不动产权证?
答:《契税法》第十条明确,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第十一条进一步明确,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也就是说,纳税人应先缴纳契税,然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4
购买精装修房屋,如何确定契税计税依据?
答:《契税法》第四条明确,房屋买卖所涉契税的计税依据,为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第二条第七款进一步明确,承受已装修房屋的,应将包括装修费用在内的费用计入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
也就是说,购买精装修房屋,契税计税依据包含装修费用。纳税人直接以合同中规定的房屋总价款为契税计税依据即可。
来源丨中国税务报
编辑丨陈叶灵 校对丨黄斯达
审核丨杜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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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契税可以退吗
金融界11月13日消息房产交易税收新政出炉!
财政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司负责人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答记者问时表示,此次调整,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调整后,东部地区为1.5%,中部和东北地区为1%,西部地区为0.5%。
对此,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11月8号人大新闻发布会透露,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已按程序报批,近期即将推出。此后,涉及非普通住房相关税收减免、个税、契税减免等消息,一直在网络上传播。事实上,关于房地产相关税收调整,在三中全会决定中已有提出,比如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机制;再比如,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减税让利、涵养税源
李宇嘉分析认为,针对“有没有”时期缺房子的现状,必须要最大限度增加房屋供应,于是就有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一说,以及差别化的税收政策。现在,住房进入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新时期,房地产供求关系重大变化,而且房地产下行压力比较大,交易循环不畅。因此,差异税费对待不仅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而且阻碍了交易循环和市场企稳。随着这一标准的调整,对商品房项目预征差异化的土地增值税也跟着调整,也是减税让利、涵养税源。
李宇嘉指出从政策内容来看,1%低契税税率优惠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无论首套还是二套),其目的就是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改善型需求,其对新房销售的利好幅度更大;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还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意味着在开发商拿地和开工积极性降至历史低位的情况下,很多地方可能会取消预征。一方面,预征额本来就比较低,在最终清算周期较长的情况下,地方取消预征刺激房企拿地的积极性很高;另一方面,增值税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地方取消预征的积极性也很高;最后,取消预征,并不是不征,而是推后。目前来看,尽管销售端有所好转,但政策效应从刺激销售端传导至开发拿地端的效果还未显现,也是此次政策的一个出发点。
税负成本降至历史最低
李宇嘉认为此次政策折射出的重大信号。无论是降低契税,还是土征税预征率,以及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等,都是降低交易环节税负,而且税负成本降至历史最低了,这是重要信号。随着增量时代转向存量时代,抑制过快流转、房价过快上涨转到促进交易循环,以及更加重视存量房屋和社区养老、公共配套补短板的资金需求,房地产税收改革的方向将是降低流转环节的税负,比如契税、增值税(含土地)、个税以及附加在土地和房产开发交易上的各种税负,从而产生“降成本”的效应,这样才能促进交易良性循环。同时,将这些环节的税负转移到后端保有和维护环节,从而总的税负不变,但征收环节后移。一方面,做大了交易的蛋糕,另一方面后端公共服务维护和保养以及房屋养老金也就有了资金保障,居民居住更加舒适,房价也能有所稳定。而且,也会培育政府更加重视存量消费,而不是增量建设,这是服务型政府转型的举措。
本文源自金融界
首套房契税2025最新政策
金融界11月13日消息房产交易税收新政出炉!
财政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司负责人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答记者问时表示,此次调整,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调整后,东部地区为1.5%,中部和东北地区为1%,西部地区为0.5%。
对此,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11月8号人大新闻发布会透露,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已按程序报批,近期即将推出。此后,涉及非普通住房相关税收减免、个税、契税减免等消息,一直在网络上传播。事实上,关于房地产相关税收调整,在三中全会决定中已有提出,比如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机制;再比如,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减税让利、涵养税源
李宇嘉分析认为,针对“有没有”时期缺房子的现状,必须要最大限度增加房屋供应,于是就有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一说,以及差别化的税收政策。现在,住房进入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新时期,房地产供求关系重大变化,而且房地产下行压力比较大,交易循环不畅。因此,差异税费对待不仅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而且阻碍了交易循环和市场企稳。随着这一标准的调整,对商品房项目预征差异化的土地增值税也跟着调整,也是减税让利、涵养税源。
李宇嘉指出从政策内容来看,1%低契税税率优惠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无论首套还是二套),其目的就是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改善型需求,其对新房销售的利好幅度更大;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还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意味着在开发商拿地和开工积极性降至历史低位的情况下,很多地方可能会取消预征。一方面,预征额本来就比较低,在最终清算周期较长的情况下,地方取消预征刺激房企拿地的积极性很高;另一方面,增值税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地方取消预征的积极性也很高;最后,取消预征,并不是不征,而是推后。目前来看,尽管销售端有所好转,但政策效应从刺激销售端传导至开发拿地端的效果还未显现,也是此次政策的一个出发点。
税负成本降至历史最低
李宇嘉认为此次政策折射出的重大信号。无论是降低契税,还是土征税预征率,以及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等,都是降低交易环节税负,而且税负成本降至历史最低了,这是重要信号。随着增量时代转向存量时代,抑制过快流转、房价过快上涨转到促进交易循环,以及更加重视存量房屋和社区养老、公共配套补短板的资金需求,房地产税收改革的方向将是降低流转环节的税负,比如契税、增值税(含土地)、个税以及附加在土地和房产开发交易上的各种税负,从而产生“降成本”的效应,这样才能促进交易良性循环。同时,将这些环节的税负转移到后端保有和维护环节,从而总的税负不变,但征收环节后移。一方面,做大了交易的蛋糕,另一方面后端公共服务维护和保养以及房屋养老金也就有了资金保障,居民居住更加舒适,房价也能有所稳定。而且,也会培育政府更加重视存量消费,而不是增量建设,这是服务型政府转型的举措。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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