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新准则待摊费用应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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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新条例颁布时间
2024年,中国五大上市险企迎来了“最强盈利”财报季,合计实现归母净利润3476亿元,同比增长77.7%。然而,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实施背景下,如何制定稳定可持续的分红政策成为上市险企面临的新挑战。新准则下,险企的净利润与资本市场表现的相关性显著增强,单一年度的净利润波动加大,难以真实反映保险公司特别是寿险公司长期负债经营的真正价值。如何在财务波动中平衡股东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成为行业亟待解决的课题。
新会计准则的“放大效应”与分红难题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实施,使得上市险企的净利润波动显著加剧。主要原因在于,更多金融资产被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直接体现在当期利润表中。这些账面的浮动盈亏随着资本市场波动而波动,导致净利润的可预期性变差。以中国人寿为例,其2024年末持仓的5010亿元股票中,约4400亿元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这意味着,若这部分资产上涨10%,将使其账上利润增加440亿元,这一影响程度远高于旧准则。
2024年,五大上市险企合计分红907.89亿元,同比增长超两成,分红数额创历史新高。然而,从分红比例来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太保三家险企的现金分红占归母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7.2%、18.6%和23.1%,打破了近年来不低于30%的分红比例惯例。这一变化主要源于新会计准则的“放大效应”,使得单年度净利润波动远超往年范畴,难以真实反映保险公司的长期盈利能力。
分红政策的调整与股东回报的平衡
面对净利润波动加大的挑战,上市险企在分红政策上进行了调整。中国人保在旧会计准则下的分红比例在30%以上,但在新准则下,分红比例有所下降。中国人保管理层表示,未来将积极研究以每股分红长期稳定增长为核心,同时兼顾新准则下分红比例和股息率的分红政策。中国太保则强调,公司利润分配将综合考虑偿付能力、经营发展的长期投入、股东当期回报和财务灵活性等因素,现金分红金额主要参考归母营运利润,兼顾投资正向贡献的影响。
新华保险在2024年盈利增加201%的情况下,分红比例保持在不低于30%的水平,全年合计拟派发股利78.93亿元,同比大幅增加近200%。然而,这一分红方案对其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影响约8.18个百分点,高于往年。为应对偿付能力压力,新华保险2月底公告拟发行100亿元永续债。
降低财报波动的多维度策略
为降低财报受资本市场波动的影响,上市险企采取了多种策略。不少保险公司加大了OCI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股票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的力度。新华保险2024年年报显示,其高股息OCI类权益工具投资由年初的53.70亿元增长至306.40亿元,增长470.6%。此外,保险公司通过增加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规模,推动收益和报表更加稳定。
2024年,金融监管总局新批复5家保险公司开展长期投资改革试点,至此已有8家保险公司获批开展长期投资改革试点,总金额1620亿元。行业人士表示,长期股票投资试点政策采用OCI类、权益法等计量方式,属于非市价计量,减小了股价短期波动对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冲击。
未来挑战与行业适应期
尽管上市险企已采取多种措施应对新会计准则带来的挑战,市场和保险公司自身仍需要一定适应期。新准则下,上市险企净利润、净资产及股东分红率等核心财务指标的不确定性提升,主要为资产负债错配导致。如何更好地平衡各类资产,使利润波动以及净资产波动进入相对可持续、可预期的范畴,是保险公司需要长期应对的课题。
总体而言,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上市险企的分红政策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净利润波动加大的背景下,险企需通过调整分红策略、优化资产配置、增强盈利能力等多维度措施,平衡股东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为市场传递高质量发展的信心与决心。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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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燕梳师院
随着一系列政策落地,保险公司的“言行”愈加透明化、规范化。2024年,是“报行合一”实施的首个完整年。同时,为适应现代经济环境的需求,保险公司正处于新旧会计准则的过渡期。
在此背景下,不少险企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报行合一”全面落地后,首当其冲的便是银保渠道占比较高的银行系险企。此外,新会计准则的“副作用”亦在银行系险企中逐渐显现。
两极分化显著
据不完全统计,十家银行系险企的经营情况已见分晓。截至2024年末,银行系险企的保险业务收入累计4141.95亿元,同比增长13.7%。
具体而言,7家机构保险业务收入同比增长超20%,包括中荷人寿、中邮人寿、农银人寿、中银三星人寿;3家机构同比下降,包括光大永明人寿、交银人寿、中信保诚人寿。
从盈利情况来看,8家盈利,2家亏损。其中,中邮人寿、建信人寿扭亏为盈,且中邮以91.88亿元的净利位居盈利榜首。此外,光大永明人寿和中信保诚人寿成“难兄难弟”,巨亏17.27亿元、17.65亿元。
光大永明人寿亏损的原因之一,在于其居高不下的退保率。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最新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其报告期内退保金额和综合退保率居前三位的产品销售渠道均来自银保端。
与此同时,大部分险企处于新旧会计准则的过渡期,而中邮人寿、农银人寿、工银安盛、建信人寿、交银人寿已按新准则披露财务数据,导致净利出现“两极分化”现象。“我们公司2024年的利润虽然看起来很漂亮,但净资产受到巨大冲击。对传统险占比较高、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大公司来说,利率的下移更加难以承受。”一位“银行系”险企高管表示。
从各季度来看,第三季度堪称险企的“丰收季”。此季度里,10家公司累计实现85.75亿元的净利润,占据了全年利润总额的86.25%以上。紧接着的是第二季度,同样表现不俗,10家机构合计获得了23.52亿元的净利润。然而,第四季度情况急转直下,大多数公司陷入了亏损,其中10家中有7家未能幸免,特别是中邮人寿,亏损额达到了16.24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在众多公司中,中信保诚人寿脱颖而出,第四季度实现了14.34亿元的净利润,逆势上扬。
“开门红”负增长20%
忧愁的是,银行系险企并未走出阵痛期。进入2025年首月,10家银行系险企期交保费合计198亿元,同比下降20%。其中,中邮人寿作为保费收入的“领头羊”,保费收入减少了57亿元。其余9家如交银人寿、中荷人寿,保费收入分别同比下降了54%、45%。不过,也有部分公司如农银人寿、建信人寿以及中银三星人寿实现了正增长,合计增加了7亿元的保费收入。
银行系险企的表现与其渠道结构密切相关。比如,2024年第四季度,建信人寿披露了与建设银行年内的第九次重大关联交易。截至2024年11月15日,建信人寿与建设银行的关联交易总额接近30亿元,其中近四成是代销保险手续费。直至今年首月,建信人寿期交保费同比增长了30%。
而2024年,是“报行合一”实施的首个完整年份。由于要求保险公司严格控制佣金费用,禁止虚报费用,多家银行代理保险收入大幅下滑。根据披露,平安银行代销保险业务收入同比下降71.8%;招商银行代理保险收入下降52.71%;国有大行(农行、建行、交行等)代理业务收入降幅均超过20%。
从趸交保费来看,今年首月,银行系和中小险企的趸交保费仅428亿元,同比大幅减少64%。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趋势是由于较多公司调整业务结构所致。过去,银保业务主要依赖趸交和短期期交产品,但这类业务的产品价值率低,对内含价值贡献有限。随着监管近年来连续出台政策,致力于规范银保市场的秩序,推动银保业务高质量发展,不少公司积极响应,主动控制趸交业务规模,转向内含价值贡献较高的业务。
由于背靠银行,这类险企的主要销售渠道集中在银保端。银保渠道的优势在于能够提供丰富的客户资源和便捷的网络服务,更利于促进保险产品的销售。然而,过度依赖这一渠道可能会束缚手脚,限制其独立发展以及产品创新的能力。
反观,银行选择合作险企的格局也正在重塑。2024年,监管部门取消银保“1+3”合作限制。这意味着,银行可选择更多险企合作,而头部险企凭借品牌和服务优势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普华永道中国金融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认为,“佣金价格战不再是核心竞争手段,未来行业竞争将更加注重内在价值。”一系列利好政策表明,银行和保险公司均拥有更多的选择,这也是一个行业格局重塑的机会。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以佣金驱动的合作模式将会被摒弃,而是需要通过产品的设计、服务的质量,品牌的口碑等因素赢得竞争;而对于银行而言,选择合作伙伴的标准也在升级,除了短期佣金收入的考虑因素,客户长期需求的满足以及客户黏性的提升会变得更为重要。因此,对于品牌声誉好,客户满意度高,产品和服务更加贴合客户需求的保险公司,有望将在这一轮的格局重塑中占据先机。
整体而言,“报行合一”对银行系险企的影响呈现“短期阵痛、长期利好”的特征。这种变革不仅倒逼行业告别粗放式增长,更推动银保合作从“短期利益绑定”转向“长期价值共创”,最终实现客户、银行与保险公司三方共赢的生态格局。
可以预见,在寿险行业正面临内外部转型的背景下,2025年或将真正成为银行系险企的分水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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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介绍】
新《准则》《条例》中蕴涵的历史智慧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曾经鲜明提出“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观点,他指出:“研究我国反腐倡廉历史,了解我国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成败得失,可以给人以深刻启迪,有利于我们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细细研读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切感受到修改后的《准则》与《条例》运用了反腐倡廉的历史智慧,体现了传统文化价值观,是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现实之作。
《准则》和《条例》中蕴涵的传统文化精神内核
不难发现,《准则》和《条例》的修改、制订过程中,贯穿了历史思维,借鉴了中国传统文化价值观中的精华,总结起来,有以下特点。
大道至简、大刀阔斧,形式简明凝练。《准则》和《条例》的修订,这次来了个“大瘦身”。《准则》的前身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原《廉政准则》共4部分、18条、3600余字。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原《条例》共3编、15章、178条、2.4万余字,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万余字。如此“大刀阔斧”修订,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化繁为简、突出重点、针对时弊”要求的落实,从传统文化来看也有其历史智慧。中国儒家和道家哲学,都有“大道至简”的历史智慧。所谓“真传一句话,假传万卷书”。“大道至简”的历史哲学告诉我们,越是简明凝练的,越是有效,越是长久。
以德为主、惩戒为辅,体现依法治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来强调德法相依、德治礼序。修订后的《准则》与《条例》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一靠自觉、二靠监督。《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这一点借鉴了中国传统制度文化中“德主刑辅”、“明刑弼教”的精神,即注意德、刑的关系与各自适用的范围,二者不可偏废。
激浊扬清、防微杜渐,强调正面引领。修改后的两项法规针对现阶段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原则要求和规范,展现共产党人高尚道德追求,体现古今中外道德规范从高不从低的共性要求,起到了激浊扬清、防微杜渐的作用。比如《准则》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对于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对于带头树立良好家风的要求,都是“防微”“禁微”的体现。在中国古代文化中,也有相关价值观的体现,如“堤溃蚁穴,气泄针芒”“禁微则易,救末者难”“奢靡之始,危亡之渐”等等。
《准则》和《条例》中蕴涵的传统文化价值观
中国传统文化核心价值在我国古代具有“修身养性”和“道德教化”的社会功用。比如中国传统文化在个人理想追求上,主张“修齐治平”,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逻辑层次。《礼记·大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在修改后的《准则》与《条例》的具体内容中,也蕴涵了这样的传统文化价值观。
一是修身养德。比如《准则》第七条,明确倡导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反映了“修身”之要,反映了如何对待自身的修身克己思想。中国传统文化价值观认为,“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把道德修养看成是治家、治国、稳固天下的根本;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注重修身与治国的关系,强调君子人格修养,强调君主和官员的表率作用。他在《论语》中指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习近平总书记就曾经引用“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要求领导干部认认真真学习、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干事。所以,为官必须以修身为本,通过“修己以敬”,而后才能做到“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如果不能正己,则会产生贪腐。
二是治家齐家。中国人非常注重家庭,有浓厚的家庭观念。中国丰富的传统文化中有许多关于治家的内容,比如“积善之家必有余庆”,是提倡家庭要“积善”。道家文化中的《易经》,也有专门讲应该如何治家的。《准则》第八条倡导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就反映了“齐家”的历史智慧。清初朱柏庐《朱子治家格言》中说,“读书志在圣贤,非徒科第;为官心存君国,岂计身家”。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风、家规不仅是一家一户的事情,而且事关党风和社会风气,是国家的事情;周永康、徐才厚等案例表明,领导干部的家风,尤其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直接关系到反腐倡廉建设大局。“治官事则不营私家,在公门则不言货利,当公法则不阿亲戚,奉公举贤则不避仇雠。”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努力在廉洁齐家方面作表率。
三是民本思想。《准则》第五条倡导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第六条倡导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都反映了“民本”的思想。中国传统文化中,民本思想的论述比比皆是:“天下为公”“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举事以为人者,众助之;举事以自为者,众去之”等等。人民是权力的主人,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廉洁用权、为民用权、为民谋利,永葆人民公仆本色。
以《准则》和《条例》奏响全面从严治党新号角
中国共产党不是‘乌合之众’、不是‘私人俱乐部’,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十八大以来中央出重拳下猛药、治积弊整顽疾、扶正风祛邪气,兑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庄严承诺;“老王成绩单”在不断刷新民众“预期”的同时也增加民众对党的信任。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管党治党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奏响全面从严治党新号角。
《准则》于1997年试行,2010年修订后颁布实施;《条例》于1997年试行,2003年修订后颁布实施。二者对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队伍建设和党的建设都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其把党纪混同于国法,用法言法语代替党规党纪,许多内容都与法律重复,难以体现执政党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这样的困境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日益深入的新形势下显得更加的困窘。新修订《准则》面向每一个党员,是全党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每名党员都要以新修订的《准则》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和操守。新修订《准则》重在树德,正面倡导,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勾画了易懂、可践的高标准,为所有的党员干部树立了道德高线,高到有利于引导所有党员干部树立“不想腐”的精神境界。
现行《条例》的突出问题是纪法不分,诸多条款与刑法等现行法律相重复。这实际上是降低了对党员的要求,无法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导致了‘要么好同志,要么阶下囚’的现象。新修订《条例》明确规定“党纪严于国法”、“纪在法前”等,凸显党纪特征和党纪特色,使得《条例》成为我党管理党员,从严治党的标杆,是全体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新修订的《条例》删除70多条与现行法律法规相重复条款。化之为在新修订的《条例》总则中“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修订的《条例》为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必须坚持的思维底线,心存敬畏,敬畏党纪,严守底线,防微杜渐,始终以《条例》规定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说:“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之后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总书记首次提出“重构政治生态”重要概念,便是通过严明的纪律、严格的规矩,全面从严治党来重构我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重构政治生态”既有对我党一直秉承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继续坚持和发扬,也有要对当前党在加强自身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剖析和处理。要对我们的党组织、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进行一次清扫,真正实现干部清正、政治清明,永葆共产党人的本色。
如何重构?标准在哪里?以党章为总纲,以《准则》和《条例》为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构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必须要毫不动摇的坚守《党章》的各项规定。作为《党章》的“两翼”,《准则》和《条例》是党员和党员干部行为向导,一个树立道德高线和一个画出纪律底线,引导全体党员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新修订《准则》和《条例》的过程实则是适应新形势下全面梳理《党章》的过程。以党章为总纲,以党内其他主要法规为依托,通过《准则》和《条例》把对党组织和党员的各种纪律和要求进行细致化和操作化,共同作为重构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重要手段。
重构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将我党优良传统加以继承。新修《准则》开宗明义指出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通过坚定信念、牢记宗旨、继承传统、弘扬美德的“四个必须”来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中所提及的克己奉公、清白做人、艰苦朴素、甘于奉献;公仆本色、群众利益、道德境界、良好家风……简洁、明了却内涵丰富,尽显从严治党的“中国风”。《条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与古田会议确立的“思想建党、政治建军、支部建在连队上”的精神实质是一脉相承的,即是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特征,也是我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革命到建设再到改革一路成功的不二法宝。“不允许拉帮结派、对抗组织、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继承传统,融入时代新情况,从严治党、从严管党,重构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中国共产党在探索的路上大步前进。
“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从严管党、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新修订《准则》和《条例》是我党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建设上的重要成果,给全体党员自查和人民群众监督树起了镜子,画出了标准,使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都有规可依、有据可遵。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围绕作风建设不断立规建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全体党员干部要始终不忘共产党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本能,永葆共产党人的纯正、纯真本色。
【启示与思考】
《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要遵照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准则》《条例》,在“学思践悟”中自觉尊崇、严格执行,把《准则》和《条例》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推动《准则》和《条例》落地生根,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强力支撑。
加强学习,准确领会精神。要担起学习教育之责,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开展专题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熟记真懂正负清单、具体条文,切实把《准则》和《条例》刻印在心、外化于行;通过开展研讨交流、剖析典型案例、以案释纪等多种形式,促进学习入脑入心;通过以考促学、树立典型等手段调动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积极性,使全体党员对《准则》的道德要求和《条例》的底线标准熟知熟记,内化于心。
新《准则》和新《条例》是新形势下管党治党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治本之策;要从严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要坚持严字当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提高政治警觉性和鉴别力,自觉做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四个始终”;要牢固树立高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新《准则》新《条例》规范言行,严以律己,夯实责任,做一名对党忠诚、清正廉洁、敢于担当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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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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