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代理钟某妨害公务案成功无罪辩护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成功案例
【案情简介】
钟某因与女友分手感情纠葛与女友在杭州某酒店发生纠纷,因女友向其索要高额分手费,钟某酒后打了女友一个耳光,女友当场打110报警。民警到场后对发生争议的男女双方进行了说教和调解,但钟某对民警身边的辅警很不满,与其发生口角,在推搡该辅警过程,辅警没站稳倒地,民警的执法记录仪对整个过程进行了录音录像。
【办案经过】
钟某因涉嫌妨害公务被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刑事拘留。钟某的母亲在网上找到了张涛律师,得知张涛律师是专业刑事律师,办理这类案件具有成功经验。经过与张涛律师电话微信预约来所里办公室咨询,张涛律师提出了无罪辩护的方案,钟某的母亲非常认可张涛律师的办案思路。在办理完委托辩护律师手续之后,张涛律师到杭州市下城区看守所会见了钟某,在会见过程中与钟某详细沟通了案情,认为钟某不构成妨害公务罪。张涛律师经过多次与承办警官和检察官交涉沟通,在检察院审查批捕期间,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无罪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了张涛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钟某被杭州市下称区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在钟某被刑事拘留的第三十二天,撤销案件,无罪释放。
【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