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合同成立时间2025,实践合同的成立时间和效力

债权债务 编辑:章岚研

一、实践合同成立时间2025,实践合同成立时间

实践合同成立时间是交付标的物后,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需办理批准手续。未办理手续不影响履行义务,对方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责任。合同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也需办理批准手续。

法律分析

实践合同的成立时间是交付标的物后,合同就会成立。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拓展延伸

实践合同签署的法律要求

实践合同签署的法律要求是指在签订合同时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签署需要满足以下要求:首先,签署合同的各方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具备自主意愿和行为能力。其次,合同必须是以书面形式进行签署,以确保合同内容的明确和证据的可靠性。此外,合同的签署必须是自愿的,没有任何形式的欺诈、威胁或强迫。最后,合同签署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比如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禁止的行为,不能违反公序良俗等。总之,遵守法律要求是确保合同签署的有效性和合法性的重要保障。

结语

合同的成立时间是交付标的物后,合同就会成立。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合同的办理批准等手续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未办理手续影响合同生效不影响相关义务条款的效力。对于未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对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也应办理批准等手续,适用前述规定。合同签署时需遵守法律要求,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实践合同的成立时间和效力

实践合同成立的时间如下: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在交付标的物后实践合同就会成立。实践合同属于需要以交付标的物为合同成立要件的合同,例如定金合同,就是交付定金后合同才成立生效。

一、定金合同的特征

定金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它具有合同的共性,同时它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

1、从属性。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的一种,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

2、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3、要式性,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因为定金的交付就属于实践性。

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标准,合同分为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的合同。实践性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定金罚则是指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的一种惩罚方式。

二、什么是诺成合同?

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三、未支付定金是否合同未成立

合同要求以支付定金为生效要件的,未支付定金合同不成立。因为定金是属于实践性合同,需要以定金的实际交付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不支付定金,合同也就不能成立。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三、实践合同成立时间多久

法律分析:实践合同的成立时间为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完毕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四、实践合同有哪些

法律分析:实践合同有:1.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2.保管合同: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3.借用合同:是出借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出借物无偿交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在一定期限内或使用完毕后返还原物给出借人的合同;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五、实践合同主要有哪些

法律分析:实践合同包括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代物清偿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六、实践合同在什么时候成立?

实践合同自当事人交付合同标的物后成立。实践合同除需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还需要交付标的物。例如实践合同中的定金合同就是实际交付定金时才成立的合同。

一、银行借款合同何时生效

银行借款合同,有别于普通的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普通的民间借贷属于实践型合同,所谓实践性合同就是除了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需要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比如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特殊约定的保管合同以及借用合同等等。如果双方就这类合同,仅达成了合意,但没有实际交付,那么该类合同视为并未成立。

而银行借款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所谓诺成合同,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只要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并且没有违反法律明确规定,那么合同在双方签章时即成立且生效。

二、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有什么区别

1、成立的要件不同

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

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除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和生效。因此,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2、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

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

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

3、责任不同

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三、买卖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吗

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一般而言,当事人就买卖达成合意,买卖合同即成立,而不以标的物或者价款的现实交付为成立的要件。这在有的国家的法律中是明确规定的,如法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就标的物及其价金相互同意时,即使标的物尚未交付、价金尚未支付,买卖即告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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