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商品用快递送达当商品在快递途中或签收之前毁损的风险应该由谁承担2025,网购商品使用快递送达的商品在快递途中签收前损毁的风险由谁来承担

行政与行诉 编辑:傅成

一、网购商品用快递送达当商品在快递途中或签收之前毁损的风险应该由谁承担2025,网购商品用快递送达当商品在快递途中或签收之前毁损的风险应该由谁承担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网上购物,标的是商品且采用快递方式交付的,交付时间是收货人签收时间。因此,网上所购的商品在快递途中或签收之前损毁的属于交付之前发生的损毁,根据规定,交付前发生的标的物损毁风险应由卖方承担。所以,商品在快递途中或签收之前毁损的风险应由卖家承担。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网上购物,标的是商品且采用快递方式交付的,交付时间是收货人签收时间。

所以说,网上所购的商品在快递途中或签收之前损毁的属于交付之前发生的损毁,根据规定,交付前发生的标的物损毁风险应由卖方承担。那么,商品在快递途中或签收之前毁损的风险应由卖家承担。

拓展延伸

网购商品快递途中损毁处理方法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网购商品在快递途中损毁属于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产生的争议,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消费者可以在收到商品后立即与经营者联系,说明商品在快递途中损毁的情况,与经营者进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2.快递公司赔偿:如果经营者无法解决消费者的问题,消费者可以向快递公司提出赔偿要求,要求快递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消费者起诉:如果上述方式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者维权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经营者或快递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4.申请仲裁:如果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以上分析,消费者在处理网购商品快递途中损毁问题时,可以通过协商、快递公司赔偿、消费者起诉和申请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消费者也应该保持与经营者、快递公司和快递公司的沟通,及时解决问题,避免纠纷的发生。

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网上购物,交付时间是收货人签收时间。因此,在快递途中或签收之前商品毁损的风险应由卖家承担。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应及时签收,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二、网购商品使用快递送达的商品在快递途中签收前损毁的风险由谁来承担

法律分析:在网上购物,标的是商品且采用快方式交付的,交付时间是收货人签收时间。所以说,网上所购的商品在快递途中或签收之前损毁的属于交付之前发生的损毁,根据规定,交付前发生的标的物损毁风险应由卖方承担。那么,商品在快递途中或签收之前毁损的风险应由卖家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二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三、网购当商品在快递途中或签收之前毁损的风险谁承担

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网上购物,标的是商品且采用快方式交付的,交付时间是收货人签收时间。所以说,网上所购的商品在快递途中或签收之前损毁的属于交付之前发生的损毁,根据规定,交付前发生的标的物损毁风险应由卖方承担。那么,商品在快递途中或签收之前毁损的风险应由卖家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物品在快递运输过程中损坏谁负责

法律分析:物品在快递运输过程中损坏,是由快递公司负责。保价快递丢失或者全部损毁,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据实赔偿。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商品在快递途中破损应该由谁负责

法律分析:运输公司。运输途中货物的损失应该由商业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零七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百零三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六、网购商品用快递送达,商品在快递途中、签收之前毁损的风险谁承担?

法律分析:风险由卖家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二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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