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保护是什么意思?,破产保护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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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保护就不用还钱了吗
今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在经济发展中不可避免面临各种风险。而有着拯救和出清两大功能的破产审判,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近年来,浙江法院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推动破产制度在新形势下更加充分地发挥服务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有效运转的基础性作用,持续打造“破产司法保护领先地”,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湖州召开破产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提质增效
破产审判“换挡加速”
2024年4月,浙江高院副院长蒋卫宇(前排右一)到富阳调研回访鼎升公司,了解企业重整成功后的经营情况。
2024年,浙江法院审结破产案件5109件,成功化解金融不良债权415亿元,释放土地0.98万亩,出清房产420.7万平方米,安置职工1.14万人。在破产案件数量持续上升的现状下,除了继续挖掘内部潜力外,推广适用破产案件简易审理成为选择。
玉环市第一家上市企业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资源”)是一家拥有30多年历史的缝纫机老牌企业,却在2023年因9亿余元的担保债务面临退市危机。
2023年7月,中捷资源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为避免退市,中捷资源必须在2023年12月29日前通过重整化解债务危机,实现净资产转负为正。留给企业的时间仅剩不到6个月。“破产重整案件本身周期就长,上市公司的重整流程更加复杂,我们需要与时间赛跑。”负责该案的台州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钱为民表示。
为最大程度提高企业破产重整效率,台州中院通过前期预重整程序阶段充分沟通让双方达成“和解式”重整程序的共识,使得该案从受理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仅用时36天,不仅避免了企业因无法重整、资产为负而被退市,还保障了2万余名中小股东的投资权益。
快慢分道、繁简分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案件推广适用简易审理,极大提升了破产案件审理效率。
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审判管理也很关键。
2024年,浙江高院创设的《浙江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指引“一本账”》,从收结案情况、审理效率、审理质量、案件效果、府院协同、创新探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日常工作等方面,理清破产领域各项重点工作,便于各级法院及时掌握辖区情况,全面激发破产审判工作的内生动力,促进破产制度功能发挥的生态构建。
与此同时,在数字化改革的浪潮中,提升数字化水平,也为破产审判注入了新动能。2024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全国法院“一张网”的部署,浙江法院高标准建设的“破产智审”平台,成为全国法院“一张网”破产功能的基础模型,助推破产案件办理规范化、高效化。
与此同时,依托浙江省一体化数据资源系统和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法院部署研发“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应用,实现市场监管、不动产、税务、机动车、社保、公积金等信息在全省范围内的“一网通查”,实现部分高频信息项的全省通查,让数据多跑路、管理人少跑腿,进一步提升破产审判便利化水平。
精准把脉
挽救企业“因案施策”
企业的挽救价值难以准确、及时进行识别,是很多仍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没能及时获得司法救治的根本原因。为破解这一难题,浙江法院上线“企业重组价值识别系统”,帮助仍有挽救价值的企业“涅槃重生”,重振发展信心。
浙江欧意智能厨房股份有限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4A级标准化行为企业”,曾荣获“中国年度十大品牌”“省级优秀企业”等称号。后因决策不当导致负债5.4亿元,无法正常经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重组服务团队提前介入,在对不动产、专利等资产进行初步评估的基础上,借助“企业重组价值识别系统”精准识别欧意公司的产品体系、生产能力及销售客户渠道等无形资产的运营价值,科学评估重组可行性,最终实现了企业纾困重生与债权高效清偿的双赢。
“破产污名化现象仍然存在,许多企业顾虑重重,不愿意主动申请重整,或因害怕重整失败转入清算程序不敢申请重整,因此延误救治时间。”金华中院民四庭庭长黄玉强说,如果能精准识别、因案施策,充分整合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力量,就能实现企业救治与债权及时清偿的多赢效果。
“对企业因案施策、对症下药,提升管理人履职能力同样是关键。”浙江高院民五庭庭长徐峻峰表示,浙江法院实行管理人队伍动态管理,常态化做好履职评价、履职检查等工作。
湖州中院法官回访重新装修后的哥伦波太湖城堡酒店。
哥伦波太湖度假中心(湖州)有限公司系湖州市最早一批外商独资企业之一,公司因名下酒店整体不动产资产对外抵押担保而陷入债务危机。为一揽子化解案涉矛盾纠纷,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破产企业、主要债权人、抵押债权人等共同推荐的方式确定管理人,指导管理人厘清资产负债、引入优质投资人、积极协调各方权益,最终通过破产重整成功保障海外侨胞、债权人、酒店职工等合法权益的同时,充满欧洲文化风情和山水江南人文底蕴的综合性特色酒店也得以完整保留。事后,该外资企业向湖州中院及管理人致信感谢,充分肯定了法院及管理人的付出和对外商投资权益的保护。
2024年,依据《浙江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管理工作指引》,浙江高院制定了第一批一级管理人名册,可在全省范围内的各类破产案件中担任破产管理人。各中院配套制定了二、三级和个人管理人名册,可以在本地区范围内按照破产案件的类别担任破产管理人。
在浙江法院第六轮司法质量监督大检查中,浙江高院组织了对管理人履职情况的交叉检查。2024年,全省法院对管理人发放督办函61份。近3年来,关于管理人履职的投诉信访和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年减少。
府院联动
社会问题“一揽子解”
温州市初旭食品有限公司是以温州特色食品鸭舌为主要产品的浙江食品行业龙头企业。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企业陷入困境,累计负债约3.71亿元。
为依法挽救濒危企业,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可重整的不清算”理念,通过府院联动的预重整程序保障市场秩序,最终仅用时56天便推动该公司实现破产重整,化解债务4亿余元的同时,妥善安置企业员工近200人,保障了经销商、加盟商以及供应商等关联企业60余家正常经营,达到保企业、保产业和保民生的良好社会效果。
浙江上电天台山风电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风力发电的企业。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产能低下无法盈利,先后有6笔债务进入执行,执行标的额达3000余万元,另有约9000万元债务尚未进入诉讼,总债务约1.2亿元。天台县人民法院组建执行、破产联合合议庭,通过府院联动+执破融合,高效衔接“预重整+重整”,成功挽救危困企业,保留特殊资质价值,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属地绿色能源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大量破产案件的成功重整证明:挽救困境企业是社会问题,仅靠法院一家远远不够。只有推动“府院联动”,凝聚合力、良性互动,才能让企业“破茧重生”,让衍生的社会问题一揽子化解。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应当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的资产处置、风险防范、职工和债权人权益保护等问题”,为政府在破产程序中发挥应有作用明确了法律依据。
杭州市富阳区法院根据管理人的申请查封破产企业杭州联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车辆。
各地区也依托本级府院联动机制积极推动完善破产审判外部工作环境——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经信局等部门共同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的若干措施》,从依法保障和便利管理人履职、完善破产财产处置机制、健全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协调保障机制等7个方面提出了23条具体措施;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市场监管局起草《关于进一步提升办理破产便利度的实施意见》,拟解决破产企业信用修复问题,推进简易注销、变更登记等问题;
湖州法院依托市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建立破产事务综合服务窗口,打造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破产公共服务平台,集约办理破产公共事务;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档案管理部门建立破产企业档案存放保管长效机制,2024年全市7个国家综合档案馆共接收21家破产企业档案,累计接收44家破产企业档案。
绍兴市“破产一件事”改革需求调研会在诸暨市人民法院召开,共谋破产审判新思路、改革新举措。
下一步,浙江法院将加强对重要节点、关键环节的管控,提升案件审理质效,加强执破融合探索力度,优化府院联动机制运行,多措并举深化“破产司法保护领先地”的先行优势,为浙江加快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最优省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破产司法力量。
延 伸 阅 读
创新探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企业破产机制,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个人破产制度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浙江是国内最早探索个人破产制度的省份之一。早在2018年,温州、台州和丽水等地法院便开展具备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以下简称“个债清理”)试点。近年来,浙江法院认真贯彻中央部署,推动浙江省人大在全国率先以地方性法规予以明确规定,不断丰富个债清理工作的浙江经验,社会反响良好。
个债清理机制的有效实施建立在诚信审查机制基础上。试行七年,浙江法院已经建立起科学有效的诚信审查机制,设置贯穿“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的个债清理诚信审查关卡,通过债务人申报、法院依职权调查核实、管理人调查核实、接受债权人质询、公告方式接受社会监督等多种途径,有效甄别债务人的诚信度。
浙江法院还积极探索数字化审查手段,多维度采集数据,建立债务人诚信评分识别模型、绘制“债务人诚信画像”,把好诚信审查“甄别关”,坚决打击利用个债清理逃废债的行为,对债务人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况,及时终止个债清理程序并视情采取撤销“债务免除”、恢复强制执行乃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同时,浙江法院还积极探索中小微企业破产与个债清理相结合,在企业破产程序中一体推动债务人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者为债务人企业提供担保的自然人的个债清理工作。东阳市人民法院采用合并处置模式,一揽子解决浙江某企业及经营者债务合计8500余万元,合并提升债权清偿率10%以上,保留该企业首批“中华老字号”品牌和原经营团队。
在偿债方案上,浙江法院尊重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意思自治,根据债务人履行能力和债权人类型,探索个性化债务清偿方案,赋予债权人选择清偿方案的权利。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以《债务人履行能力量化表》为基础分类处置个人债务;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在部分案件中采取开放式清偿方案,赋予债权人多种偿债方案的选择权。
在清偿形式上,浙江法院践行善意文明理念,因案施策灵活执行债务人财产,实现财产价值最大化。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面对债务人名下车辆破旧难变现的问题,争取债权人支持将查封车辆发还债务人从事网约车服务,以网约车服务所得收益清偿债务,以“放车”实现“收款”效果。
据统计,2024年,浙江法院受理个债清理案件1975件、审结1662件,涉案债务人8074人、债务总额76.16亿元,400余名债务人通过个债清理重获经济“新生”。
破产保护和破产的区别
我们生活在经常会听到破产,然后企业或个人都会申请破产保护,那么究竟什么是破产保护呢?它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破产保护是指在企业或个人面临严重财务困境、无法清偿债务时,通过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的一种保护措施。
在破产保护期间,债务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留对其资产的控制权,并在法院和相关法律的监督下,制定重组计划以试图恢复财务健康和偿债能力。这有助于避免立即进行清算,给予企业或个人一个机会来重新组织业务、调整债务结构、削减成本等,以实现可持续经营或逐步偿还债务。
破产保护的目的是在维护债权人利益的同时,也为陷入困境的实体提供一个喘息和重组的机会,以避免完全破产和清算带来的更严重后果。
申请破产保护通常需要满足以下一些条件:
1. 债务人一般需证明其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即无法按照债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
2. 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必须达到严重困难的程度,例如资产负债表显示严重的资不抵债。
3. 通常需要证明债务人已经尝试了其他可行的债务解决方式,但未能成功。
4. 债务人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申请文件,并如实提供财务状况和相关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破产法律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具体的申请条件和程序会有所不同。
破产保护意味着什么
WW International WW.O(前称WeightWatchers,WW)已依据《美国破产法》第11章申请破产保护,该公司将GLP-1类减肥药物的兴起及自助式减重趋势的流行列为主要财务挑战。此前,风靡全球的减肥药物已彻底颠覆了该公司传统商业模式。
这家知名减重服务企业计划重组11.5亿美元债务,并预计于6月底前完成破产重整程序。WeightWatchers表示,当前困境源于消费者偏好正向整体健康管理及灵活减重方案转变的市场趋势。
本文源自金融界
个人破产保护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金华3月11日电 (郭其钰)“金华火腿出东阳,东阳火腿雪舫蒋。”在浙江金华,这句民谚曾是浙江雪舫工贸有限公司(下称“雪舫公司”)的标签。然而,过去的十几年,这家企业却因担保链断裂深陷债务泥潭,董事长吴荣仁夫妇肩负重压,步履维艰。
如今,这家“中华老字号”通过破产保护重获新生,企业卸下包袱轻装上阵,重新将心血倾注于火腿生产与经营。
2024年,浙江东阳法院法官走访雪舫公司。(东阳法院 供图)
老字号的至暗时刻
清朝咸丰年间,金华东阳上蒋村人蒋梦昌(字雪舫)创设“雪舫蒋”火腿牌号。20世纪90年代,第六代掌门人吴荣仁接手了这一工艺,“雪舫蒋”也于2006年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
然而,2012年受担保链牵连,雪舫公司及吴荣仁夫妇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他们被迫出售个人房产、转让两头乌猪养殖基地,倾尽家财偿债仍无力回天。
连锁反应如多米诺骨牌倒下,债权人纷纷提起催收诉讼,雪舫公司的土地厂房和近40万条火腿存货陆续被司法处置,企业经营陷入绝境。2024年9月,东阳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提出的雪舫公司执行转破产申请。
司法创新重燃希望
对于企业破产,吴荣仁经历了复杂的思想斗争和转变过程。起初,他对破产程序充满疑虑,担心“中华老字号”就此湮没。东阳市人民法院法官顾悦婷耐心开导,用事实与法理阐明,破产法不单是走向终结的判决书,亦是重获新生的通行证。
经过法院和破产管理人的多番沟通,年近七旬的吴荣仁意识到,企业破产不仅只有“破产清算”,更有“破产保护”和“再建新生”,因此主动提出希望通过后续努力经营来弥补债权人的损失。
为此,东阳法院大胆创新,裁定将企业债务与吴荣仁夫妇个人债务合并清理,指导债务人设计一揽子和解方案。2024年12月,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和解方案,企业得以保全,吴荣仁承诺通过未来经营逐步清偿债务。
“我们通过一揽子和解方案合并化解企业和经营者的债务危机,让有价值的‘中华老字号’免于夭折。”该案破产管理人、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朋表示。
府院联动助产业新生
雪舫公司的涅槃重生,也离不开政府部门的政策托举。2024年,金华以振兴金华两头乌和金华火腿为抓手,推出“双十条”政策,从种质保护到品牌提升全面发力。
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东阳法院与东阳市政府通力协作,精准施策,为雪舫公司提供政策支持与司法保障,凝聚起产业振兴的合力。
“这是一场破产保护的司法试验,既保护了‘诚实而不幸’的企业家,也为金华火腿产业注入了动力。”东阳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冯少华表示,破产保护通过暂停追债、重组债务,给有价值的困境企业一个“重生”机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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