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外,会送达一份《诉讼保全告知书》,明确告知在:在三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车辆保全申请。
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诉讼保全告知书后,要是想保全肇事者车辆的话,必须在三日内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过了三天没提出保全的,就视为放弃申请,交警就直接放车了!!!
这三天,从收到告知书后次日起算,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比如2021年12月31日收到的诉讼保全告知书,则2022年1月4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
并不是所有案件都需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若对方的投缴的保险赔偿限额足够对当事人的损失进行赔偿的,则无需保全。且如对方保险赔偿限额足够,即使保全成功,法院也可能因为无保全必要性,而不支持相关保全申请费由被告承担。
可以启动诉前财产保全程序的,大致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
对方没有投缴任何保险的;
2
对方只投缴交强险,受害方的损失超出了交强险的赔偿限额的;
3
对方投缴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险,受害方的损失超出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的赔偿限额的;
4
对方投缴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险,受害方的损失未超出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的赔偿限额的,但存在第三者责任商业险拒赔或者免赔情形的。
总之,在保险赔偿限额不够的情况下才有必要申请财产保全!
申请保全车辆所需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信息
3、被申请人身份信息
(注意:车辆保全的被申请人是被保全车辆的所有人!)
4、证据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诉讼保全告知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
5、担保材料:可以是现金担保,物的担保,保险公司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保函。
不要立完保全就万事大吉了,还要在三十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法律依据
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