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期徒刑羁押时间也算吗
在司法体系中,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之后并不立即由此开始计算其羁押期。通常情况下,羁押期限会自逮捕之日起算。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以后的调查取证期间应予以审慎把控,以确保羁押期限不超出两个月为原则。如遇案情复杂且经过两个月仍无法完成侦查任务的情况,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延长至三个月。
二、有期徒刑会有救助吗
当然啦,真的有这样的规定在哦!但是呢,并不是所以刚刚从监狱里出来的人都能够享受到这类特殊待遇的,必须得满足相关的标准才行。对于那些已经刑释出狱但仍然找不到工作的人,政府会负责地给他们提供帮助,想办法让他们重新找到新的生活出路。对于那些既没工作,也没有住所,甚至连亲戚朋友都没有地方可以依靠的刑释人员,政府还会给他们发放6个月以内的过渡性生活救助金(按照当地的最低生活水平来定哦),这笔钱是由司法机关协同市民政部门来进行发放的。
三、有期徒刑几个月到几年
在刑事法体系之中,有期徒刑作为一种常用的刑罚手段,明确规定了罪犯在服刑期间的固定期限。
据悉,有期徒刑的刑期跨度较大,短则数月,长则数十载,刑期的长短主要依据罪行的严重程度以及相关法规条款来决定。
在我国,有期徒刑的起始刑期为数个月,而最高刑期可能高达二十年乃至更长时间,对于某些特殊案件,刑期还可进一步延长。
设立有期徒刑的初衷在于对犯罪行为施以恰当的惩戒,同时也为罪犯提供改造自我、重返社会的契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
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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