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土地确权四至不清如何解决2025,农村土地确权四至不清如何解决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涉及面积不准和四至不清等问题,需要搞清楚承包地的四至关系和边界,以指地和指界解决纠纷。对百姓解释时应明确四至关系清楚,政府需澄清档案记录与实际情况的差异。
二、农村土地确权纠纷如何解决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确权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节省人力、财力和时间,提高办事效率,降低社会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三、土地确权错误怎么解决
法律主观:土地确权有误的,权利人可以申请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更改。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管理部门发现土地登记簿记载的事项确有错误的,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根据权利人的申请书进行补充地籍调查; 2、填写土地变更登记审批表,报原批准登记发证机关审批,更改或更换土地登记卡、簿; 3、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换或注销原土地权属证书手续。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四、土地确权错误怎么办
土地确权错误是指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出现的诸如面积误差、界址不清、权属纷争等问题。解决方法包括核实土地档案、重新测绘、协商调解和法律诉讼等方式。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进行确认和登记的过程。然而,在土地确权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种种问题,例如土地面积、界址、权属等错误或争议。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将会影响土地产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安全性。为了解决土地确权错误的问题,一般采用以下几种方式:1.核实土地档案:可以通过向当地相关部门查询土地档案来核实土地的真实情况,从而找出产生错误的根源。2.重新测绘: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土地进行重新测量,并将新的测量数据提交给相关部门做出相应的调整。3.协商调解:如果是因为界址不清或产权纷争导致的问题,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或第三方调解来解决。4.法律诉讼:如果上述方法均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土地确权错误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土地确权错误可能需要采取不同的解决方式,具体应根据情况而定,并在解决问题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如果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导致了经济损失,应该怎么处理?如果土地确权错误导致经济损失,造成损失的一方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责任,向产生错误的责任部门或个人要求赔偿。在此过程中,需要充分收集证据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确保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土地确权错误是土地确权过程中常见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对于众多的土地所有人和承包经营者来说至关重要。在处理土地确权错误时,应采用适当的解决方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以最大程度地保障土地产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安全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五、农村土地确权是怎么回事
【法律分析】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8年3月,我国正式启动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发证试点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六、如何破解农村土地确权问题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纠纷首先应该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优先承包。
第五十二条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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