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复婚后房产权益如何计算
当事人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分配到的财产,若在重叠婚姻中则应被认定为前一次婚姻的婚前个人财产。
离婚时期签订的相关条款或法院判决在重新缔结夫妻关系后依旧具备约束力。
例如,倘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了某项财产的归属,或者法院判决决定将财产划归某一方,那么这类资产在再婚之后便属于其个人所有,即便之后重新结婚也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持久存在而转变为夫妻双方共享的共有财产。
除非,当事人在后来的协议中有特别的约定。
需注意的是,如果男女双方在离婚的过程中,已经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真实意图的处理,并约定将房产所有权赋予未成年子女,那么当他们再次步入婚姻殿堂时,该房产仍然属于未成年子女的个人财产。
二、安置房和回迁房算小产权房
你可能会把回迁房误认为是小产权房,其实它不是。
原因,就是因为回迁房已经经历过合法的审批流程,而且土地性质通常是属于国有划拨土地。
三、安置房到底能不能办产权
拆迁安置房确实是能够办理产权的嘛,只不过呢需要等上整整五年的时间。
只要拿到房产证崭新崭新的那一刻,过户就变得简单多;再者说,只要有了房子作为保障,把户籍迁到这里自然也就不成问题了。
不过呢,安置房通常情况下是无法办到国土证的哟,至少有90%以上的这类房屋还没办法搞定国土证这个事儿。
但也不是没有解决之道,要是整个小区有大国土证的话,那咱们就可以考虑申请小的国土证;无论如何,只要大家用心去做,产权肯定能够顺利拿到手的!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十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十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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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安置房到底能不能办产权,安置房能办房产证吗?需要哪些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