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收方只提供一种补偿方式合法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在进行征收过程中,政府部门仅仅提供单一的补偿方式显然不合乎法律规定。
作为被征收人,您有权利自由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等两种补偿方式中的任意一种。
商定以现金形式对您的损失进行赔偿或者将原有的房屋面积进行相应调换,这都是政府部门应当为您配备的多元化的补偿安置方案,以此来保证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如果政府部门仅仅提供了一种补偿方式,这无疑将会侵犯到您选择的权力,造成补偿的失衡与不公现象。
因此,根据现行法规,可以明确的是,政府部门必须向您提供包括货币补偿以及房屋产权调换在内的多种补偿方式,以便更好地满足您的个性化需求。
倘若在此过程中出现任何争议,您都有权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征收方违约合同咋办
如果征收方违约合同,被征收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收集证据:尽可能收集与合同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合同文本、征收方违约的书面通知、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在后续的处理过程中证明征收方的违约行为。
2. 协商解决:被征收方可以首先尝试与征收方进行协商,要求征收方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等。在协商过程中,可明确指出征收方的违约行为以及按照合同和法律规定其应承担的责任。
3. 提起诉讼:如果协商无法解决问题,被征收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被征收方依据收集的证据,请求法院判决征收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要求征收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恢复原状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等法律责任。
三、征收房产调查登记包括哪些内容?怎样办理征收房产调查
当涉及到房屋的征用和征收时,我们通常会看到政府征收部门会进行一些初步的调查和登记工作。
这个调查登记流程,既可以由征收部门自己独立完成,也可以把任务交给像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街道办事处这样的基层政府组织,或者居民委员会之类的社区组织来协同合作。
不过,不论采用哪种方式,这些调查和登记工作都需要在房屋征收决定正式发布之前完成,而且最好是在制定具体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之前就已经完成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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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征收房产调查登记包括哪些内容?怎样办理征收房产调查,房屋征收调查的主要内容及认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