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管制拘役还是在牢里吗
根据刑法,拘役期限为1个月至6个月,最长期限为1年,此种刑罚需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换言之,拘役本质上也是坐牢,但略有别于传统观念中的“坐牢”。
拘役是剥夺犯人短暂自由以进行劳动惩罚的方式。
在拘役实施过程中,通常会将罪犯关押在拘役所、看守所或其他监管场所,而非送往监狱进行强制劳改。
法律允许罪犯每月回家探亲1-2天,不仅让他们感受到自由与亲情的珍贵,反思自身罪行的严重性,也体现了刑法的人道主义精神和广泛的社会监督功能。
同时,罪犯在拘役期间参加劳动,还有可能获得相应报酬。
二、管制或者拘役是判多久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自由并强迫其工作的处罚方式。
在我国,拘役属于主刑之一,通常不得超过一年,且数罪并罚不能超过一年;罪犯需就近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间可享受探亲和工作权,还能获得适当的报酬。
拘役主要具备四大特性:
1.是短期自由刑;
2.适用于犯轻度罪行需要短期关押的罪犯;
3.是剥夺自由的刑罚;
4.由公安机关在附近地点执行。
三、拘役和管制要法院判吗
蹲监狱当然得经法院裁决,但这只是较轻微的刑罚。
即便如此,检察院也有权提出量刑建议。
刑事案件,法院出审,公安和检察院只能等命令。
公安侦查后,再交给检察院审查,若判定需要提请法院,那法院就是刑罚的发话人。
如若判为拘留,最短一月最长六月,数罪并罚则不能超一年。
执行期内,犯人每月可在家一到两天;如参与工作,还有津贴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判管制和拘役要批捕吗
●判处管制和拘役会留案底吗
●判管制拘役意思
●判处管制拘役
●判管制和拘役哪个更好
●判管制在哪里执行:对判处拘役管制的犯罪由什么执行
●判了管制或拘役以后会有工作吗
●判处管制和拘役会留案底吗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
●被判拘役和管制的标准
●管制或者拘役是判多久的
●管制和拘役一般判多久
●管制拘役是什么处罚
●管制拘役属于刑罚吗
●管制拘役啥意思
●管制拘役属于有期徒刑吗
●管制拘役算刑事处罚吗
●管制或者拘役什么意思
●管制和拘役算判刑吗
●管制拘役期限是多少
来源:头条-拘役和管制要法院判吗,拘役和管制由什么部门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