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支付的12种情形+应当支付的20种情形,无需支付的应付款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卞阳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通常情况下,出于对劳动者弱势地位的保护,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出于公平原则,一些情况下,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劳动关系即可解除。

  一、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一)单位存在过错导致劳动者主动离职的(8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12种情形):

  9、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的;

  10、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的;

  1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的;

  1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而解除的;

  13、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而解除的;

  14、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而解除的;

  15、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而解除的;

  16、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而解除的;

  17、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8、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9、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20、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解除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解除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而解除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而解除的;

  6、因劳动者的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而解除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解除的;

  8、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9、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的;

  10、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1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法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1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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