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女性如何领养孩子,逆水寒如何领养孩子
大家好,由投稿人毛钰惠来为大家解答单身女性如何领养孩子,逆水寒如何领养孩子这个热门资讯。单身女性如何领养孩子,逆水寒如何领养孩子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如何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手续
近日,有市民拨打泰安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其是泰山区的居民,因其与其妻子无法生育,欲领养一个孩子,咨询如何办理,都需要什么手续,希望部门予以答复。
针对该市民反映的问题,督办员联系了泰安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送养人需满足的条件是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收养人需具备的条件是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的条件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登记管辖权相关规定是: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据其称,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以及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以及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继子女时,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对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登记机关可以进行调查核实。
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声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对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声明,登记机关可以进行调查核实;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并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同时,工作人员指出,因办理收养登记根据被收养人具体情况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同,可在申请办理时咨询具体承办的县(市、区)民政部门。
福利院如何领养孩子
网友发帖:
延吉市哪里可以收养孩子(孤儿、残疾儿童等)?收养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去哪办理?
延吉市民政局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可以收养延边社会福利院抚养的弃婴或儿童,在延边社会福利院同意送养的情况下,收养关系当事人应亲自到延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相关收养登记手续。 收养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不受此限);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收养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 1.收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社区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东莞如何领养孩子
在现实生活中,基于各种原因,部分家庭会选择收养孩子。收养孩子是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和别人的子女之间建立亲子关系,所以,必须要有合法的手续。那么,如何合法收养一个孩子呢?
一
被收养者要满足怎样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3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这条法律明确了以下几个信息:
被收养者必须是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成年人不能被收养。满足这个条件后,再看他是不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是不是查找不到亲生父母,又或者是亲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这三种情况都可以被收养。前两种是没有父母或者亲生父母找不到,没人抚养,第三种是不具备抚养能力。
另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这里的“未成年人”包括弃儿,也包括被拐儿童、走失儿童和拐卖被解救后无法找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特别提示:
为了尊重和保护被收养人的利益,民法典还规定,收养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要征得他本人的同意,因为在法律上,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了,有一定的认知和表达能力,是否接受被抚养的事实,改变自己的身份关系,应征得其同意。
二
收养人必须同时满足5个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8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以上5个条件,收养人必须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民法典有明确的年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02条规定,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三
收养关系的成立
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都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以后,要建立合法的收养关系,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民政局登记的日期,就是收养关系成立的时间,从这一天起,就可以去给孩子上户口了。
四
收养关系形成后,还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合法的收养关系,养子女和亲生父母及近亲属在法律上的抚养、赡养、继承等权利义务关系就消除了。一般情况下,在被收养的孩子成年之前,收养关系是不能解除的。
如果亲生父母想要回孩子,一般情况下,要和养父母协商一致。如果未成年人已满8周岁,要征得其同意。如果养父母存在虐待、遗弃养子女的情况,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93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1098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1111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1114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标题:《如何合法收养一个孩子?》
阅读原文
来源:灵武市人民法院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如何领养孩子,刚出生的那种
在现实生活中,基于各种原因,部分家庭会选择收养孩子。收养孩子是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和别人的子女之间建立亲子关系,所以,必须要有合法的手续。那么,如何合法收养一个孩子呢?
一
被收养者要满足怎样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3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这条法律明确了以下几个信息:
被收养者必须是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成年人不能被收养。满足这个条件后,再看他是不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是不是查找不到亲生父母,又或者是亲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这三种情况都可以被收养。前两种是没有父母或者亲生父母找不到,没人抚养,第三种是不具备抚养能力。
另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这里的“未成年人”包括弃儿,也包括被拐儿童、走失儿童和拐卖被解救后无法找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特别提示:
为了尊重和保护被收养人的利益,民法典还规定,收养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要征得他本人的同意,因为在法律上,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了,有一定的认知和表达能力,是否接受被抚养的事实,改变自己的身份关系,应征得其同意。
二
收养人必须同时满足5个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8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以上5个条件,收养人必须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民法典有明确的年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02条规定,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三
收养关系的成立
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都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以后,要建立合法的收养关系,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民政局登记的日期,就是收养关系成立的时间,从这一天起,就可以去给孩子上户口了。
四
收养关系形成后,还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合法的收养关系,养子女和亲生父母及近亲属在法律上的抚养、赡养、继承等权利义务关系就消除了。一般情况下,在被收养的孩子成年之前,收养关系是不能解除的。
如果亲生父母想要回孩子,一般情况下,要和养父母协商一致。如果未成年人已满8周岁,要征得其同意。如果养父母存在虐待、遗弃养子女的情况,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93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1098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1111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1114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文源 | 政治处
原标题:《如何合法收养一个孩子?》
阅读原文
来源:银川法院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单身女性如何领养孩子,逆水寒如何领养孩子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