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电话号码,江津离婚律师电话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朱晨

离婚律师电话号码,江津离婚律师电话

大家好,由投稿人朱晨来为大家解答离婚律师电话号码,江津离婚律师电话这个热门资讯。离婚律师电话号码,江津离婚律师电话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离婚律师电话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刷到是缘分,感谢大家的阅读,希望您能动动小手帮忙点赞,关注,评论。你的支持和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在此祝福大家天天快乐,日日开心!

01

02

和男朋友吵架时,我通常会先冷静下来,找个合适的时机和他沟通,把问题说清楚。我们都会尽量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避免情绪化。最后,我们会一起找出解决办法,互相理解,和好如初。

03

04

上次和男朋友吵架,他直接摔门走了,我在家气得不行。后来他发消息说在楼下等我,我下去一看,他手里拿着一束花,说“我知道错了,我们和好吧”。那一刻,所有的气都消了。

05

06

我和男朋友在一起五年了,每次吵架他都不说话,直接冷战。我主动找他沟通,他就说累了想睡觉。我们同居三年,房租水电都是我在付,他工资都花在游戏和聚餐上。上周大吵一架,他直接收拾东西搬出去了,现在还在冷战,感觉这段感情快撑不下去了。

07

08

我在恋爱中遇到问题都会冷静处理,那天和男朋友因为小事吵起来,我直接拿出手机开始查离婚律师电话。男朋友一看慌了,赶紧道歉,还主动提出请我吃大餐。我说不用了,我已经把律师约好了,明天就去签协议。男朋友当场傻眼,连声说都是他的错,以后再也不敢了。

09

10

我和男朋友吵架的时候,一般会先冷静一下,然后找个合适的时机沟通,把问题说清楚。有时候也会通过发信息表达自己的感受,避免当面争吵。如果实在解决不了,就各自冷静一段时间,等情绪平复了再谈。最重要的是不要让矛盾积累,及时处理才能维持好关系。

大家对这件事怎么看?

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离婚律师电话号码是多少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袁京

有网友近期打开短视频平台时发现,各种法律营销号铺天盖地,这些打着法律咨询服务旗号的短视频账号赫然写着“网上代办离婚,不用见面,七天一次性判离”“垫钱打官司,不赢不收费”等忽悠人的标题。令人哭笑不得的是,这些噱头营销的短视频下方竟然还有不少网友留言询问。那么,忽悠式法律营销会给委托代办的市民造成什么影响和后果?确实有代办需求的市民又该如何选择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1、打着代办旗号高额收费

法院网上立案本是为了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然而法官在短视频、小红书等平台上看到,一些咨询机构在招揽代办网上立案业务时却公然收取高额费用。“这些所谓的法律咨询服务公司利用当事人解决纠纷心切,或者不会操作手机、电脑的弱点,打着民法典判决离婚新规定、不见面、无冷静期的诱人幌子,收取高额代立案费,并且谎称是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的一部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介绍。

急于结束婚姻的刘女士在网上看到,现在离婚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视频开庭审理,于是委托了某法律咨询营销号在网上立案。承办法官在庭审中多次听到刘女士抱怨:没想到离一次婚立案竟然花费了小5000元。听到此时,法官一头雾水,这笔不菲的立案费从何而来?通过交谈法官得知,原来刘女士网上找人代办互联网立案花费4900元。为了以后不再让当事人花冤枉钱,法官耐心细致地将网上立案的正规渠道及程序告诉了刘女士,并表示网上立案并不会产生额外的高额费用。刘女士听后才了解了真相,但已交给某法律咨询营销号的高额代办费用已无法追回。

2、“雇人”离婚将受司法惩戒

不少代办离婚的营销号不仅收取高额费用,还会使用一些“歪招”,比如称当事人自己不用出面,代办可“雇人”离婚。那么,“雇人”离婚是否合法呢?

王宝和李贝结婚多年膝下无子,再加上二人感情日渐冷淡,一直想要离婚的王宝在某营销号的“指导”下动起了歪脑筋。他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告上法庭起诉离婚,并让自己的一名女性同事冒名顶替李贝离婚。

法院受理案件后,向李贝依法送达法律文书一直未能成功。书记员按照起诉书上的电话联系也无人接听。后经沟通,王宝又向法院提供了李贝的“另一个联系电话”。书记员与该电话取得联系后,该女子明确承认自己就是“李贝”,并表示自己知晓了开庭时间与地点。随后,书记员多次电话联系她,询问其调解意见与其他情况,均被“李贝”以具体意见开庭时再说回绝。开庭当日,“李贝”迟迟未到,书记员电话联系对方,对方“失联”。

因李贝未到庭,法官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安排书记员到其工作单位实地寻找。但沟通过程中,书记员发现李贝对离婚毫不知情。随后,书记员向其确认手机号码,李贝表示自己只有一个号码,王宝第二次提供的并不是她的手机号码。书记员察觉事有蹊跷,当场拨打了“李贝”的手机号,但对方接听后以信号不好为由将电话挂断。书记员又打电话询问王宝,第二次提供的手机号究竟是谁的,他先是拒不承认,在多次警示下,王宝承认该号码由自己的同事张可使用。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冒充他人提起诉讼或者参加诉讼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最终,法院对王宝提供虚假信息、串通他人冒充被告妨害民事诉讼行为进行了处罚,决定对王宝拘留十日、罚款人民币2万元,并现场送达了决定书。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提醒大家,虽然网上立案方便快捷,但如果要委托他人,应慎重选择具有专业资格的人或机构,例如具备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和个人隐私泄露。另外,不论是向法院提交虚假的身份信息,还是冒充他人或者由他人冒充参与庭审,都是扰乱司法秩序、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都将受到司法惩戒。

3、代办离婚业务须有执业资格

在短视频平台内,打着唬人噱头代办网上离婚的大多是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此类公司不需要通过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审批,主要从事前段性的法律纠纷宣传、接洽业务,真正有了案件,可以直接向当事人推荐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从中收取营利费用。

依据律师法等相关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法律服务公司不得开展律师类业务。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经营范围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而网上接单代办离婚的工作人员往往也没有律师执业资格,更没有执业资格签订委托诉讼代理协议。按照规定,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4、“七天一次性判离”承诺不靠谱

以短视频平台中常见的宣传“网上代办离婚,不用见面,七天一次性判离”为例,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对于离婚案件当事人出庭做出了明确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因此,“网上离婚,不用见面”是十足的忽悠。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介绍,法院是否准予离婚,往往以夫妻感情破裂为标准,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作出应当准予离婚的判决: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此外,还有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以及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因此,在未经法院审理的情况下,作出“七天一次性判离的”承诺,可能构成虚假宣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因此,被忽悠交费代办离婚的,发现对方提供了与承诺不符的服务,可以向其提出退款并中止委托及时止损,也可以向网络平台投诉要求平台介入维权,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委托合同、退款并赔偿损失。

【法官支招】

合力整治涉法自媒体乱象

上月起,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与此同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上述新措施、新规章的颁布施行,旨在探索运用多种手段强化自媒体监管,坚决遏制自媒体违规营利行为,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首先,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整治自媒体乱象,破解自媒体信息内容失真、运营行为失度等深层次问题,维护网上信息内容传播良好秩序,需要督促网站平台健全账号注册、运营和关闭全流程全链条管理制度,加强账号名称信息审核、专业资质认证、信息内容审核等常态化管理。

例如在短视频平台中,就出现了代办网上离婚的涉法业务营销,对于上述法律专业化较强的内容,平台应引入网络评价委员会机制,对于低俗、炒作噱头、过度营销、扰乱市场秩序的自媒体账号进行限流或者关停。

其次,对于揽客引流的自媒体账号,将其作为电子商务平台商家进行身份资格认证,并由平台或者在平台监督下设立售后服务或者商品服务评价系统。将法律服务营销、引流账号作为电子商务中的商家对待,既防止出现无律师执业资格而从事律师服务的乱象,又避免消费者在被引导前往其他即时聊天工具中购买服务后,遭遇虚假宣传、套路服务或泄露个人隐私而投诉无门的情况出现。

目前,短视频平台引流到即时聊天工具中实施交易行为,是平台商家主要的商业模式,因此在对症监管中要实施一体化监管措施,尽力消除“此处吆喝,彼处卖货”的跨平台治理困境,将责任明确在引流入口端,将引流商家作为销售方来明确法律责任,避免出现跨平台后真实交易者责任逃逸的情形。

最后,坚持司法微创新,主动解决服务痛点问题。网上代办离婚之所以兴起,就是法院这些年着力解决的便利诉讼问题,如外地务工人员没有办理暂住证,也没有相关收入证明,如何在务工地法院快速立案?法院需要处理好跨区域民生案件管辖权的问题。再者,消除“垫钱打官司,不赢不收费”的标题党,这涉及法院对于诉讼费减免缓制度的主动宣传,对于诉讼困难的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还有一些“如何让法官不敢小瞧你”之类的短视频,完全是“标题党”唬人,视频内容其实只是教不懂法的当事人如何利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案例,解决方式之一就是法院对首次进入诉讼程序的当事人做好导诉工作,对接法律援助,提供高质量诉讼服务。因此,及时发现司法服务的痛点问题,回应群众关切,也会起到让案件当事人主动远离这些“忽悠式”法律营销号的效果,最终使这些虚假宣传的法律自媒体销声匿迹。

供图: 视觉中国

砀山离婚律师电话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8月2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胡宁)一个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能传递怎样的能量?北京市12348热线平台值班律师李素丽有亲身体会。

今年6月,李素丽值班时接到了一通电话。来电者严先生陈述,近期因琐事与妻子争吵频繁,为避免矛盾过度激化,他决定搬出家暂避风头,但第二天回家看孩子时竟发现妻子把门锁都换了,也不让他见孩子。他觉得可能要面对离婚,所以给12348打电话咨询,一旦面临离婚,应该如何取得刚两周岁孩子的抚养权。

半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李素丽逐一解答他的问题,但是她也捕捉到了来电者的欲言又止。在对方的沉默中,李素丽耐心地对其进行开解,最终化解了对方的心结。

北京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是经由司法部同意、北京市司法局设立、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运行和管理的法律服务热线电话,于2016年9月正式上线运行。2020年12月,北京市12348热线平台实现了全面升级,设置了100个市中心坐席和32个区中心坐席,形成了市区两级一体化管理、人工与智能服务相结合、服务范围覆盖公共法律服务全业务的热线平台。

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张国强介绍,上线八年来,12348热线平台服务总量超过617万人次,电话服务总时长62万小时,群众满意度达到99%,收到群众表扬、感谢信和锦旗等2100余件次。

热线平台解答的案件类别多种多样,目前已设立了以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三个专业坐席解答为主、综合坐席解答兜底的分类服务模式。该功能开通以来,共解答合同纠纷类咨询约59万人次,劳动争议类咨询约74万人次,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类咨询约25万人次,综合类法律咨询约165万人次。

平台还设立了中小微企业服务专席。以此为依托,平台积极帮助企业依法依规解决劳资纠纷、人事争议、投资破产、融资纳税等法律问题,截至目前已服务各类企业咨询人10万余人次。

八年来,平台已经从单一的热线电话形式,扩展到通过留言、视频、智能等服务功能化模块,实现了服务时间“7天*24小时”全覆盖,全年无休。

不仅覆盖北京,12348热线八年来累计解答津冀群众咨询41万人次及其他省市、自治区群众咨询136万人次,京外咨询来电占电话咨询数量的三分之一。

北京市12348热线平台将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妇女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八年来,该平台累计为农民工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万余人次,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8万余人次,为未成年人提供相关法律咨询约4000人次,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约261万人次。

12348热线平台的服务量由2021年的106万余人次增长至2023年的150万余人次,年均增长20.53%。北京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刘鹏表示,8月以来,北京市司法局择优选拔组建,将服务团队扩容至200家律师事务所,进一步满足群众的法律咨询需求。

今年,北京市司法局首次发布了“热线为民服务典型案例”。李素丽经历的事件就是其中之一。她还记得,劝解严先生之后的一个多月,严先生家庭关系又恢复融洽,他带着“扶危济困、温暖人心”的锦旗,特意向12348热线平台和律师表达由衷感谢。

“锦旗上的八个字正是我们12348热线平台的核心价值。”李素丽说,“12348热线搭建了一个便捷高效、连通个体与群体、家庭与社会的法律咨询平台,我们能参与其中,充满使命感和幸福感。”

8月28日,北京市司法局举行北京市12348热线平台上线八周年新闻发布会,介绍热线平台运行八年来取得的成效。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胡宁/摄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龙岩离婚律师电话


全市范围


法律咨询



ADVISE

公益律师


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遇到法律问题到哪儿咨询?发生邻里纠纷找谁调解?被“欠薪”可否获得法律援助?这些事情都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如何让这些“答案”触手可及?


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每天有多名公益热线律师,为来访当事人提供最专业的法律解答与帮助。

来访当事人可以根据驻场律师所擅长的领域来进行法律咨询


拨打12348热线电话咨询,让百姓足不出户解决法律问题


周一到周五:8:30-11:30

13:00-17:00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迎春街45号

(原解放广场人才大厦,大连昱圣苑酒店东侧)





值班时间

律师安排

3月3日


于淼


辽宁和昌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人身损害、劳动争议

3月4日




白枫


辽宁尊合律师事务所

金融借款、婚姻继承、合同纠纷


3月5日



李永梅

辽宁富卓律师事务所

刑事、婚姻家事、合同商事纠纷、劳动纠纷

3月6日



刘丹

辽宁谨思律师事务所

刑事、交通事故、婚姻家事、合同商事纠纷、劳动纠纷

3月7日



尹孝英

辽宁鼎极律师事务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建筑施工类合同纠纷、买卖、借贷、婚姻继承、交通肇事等





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海事局服务站






▲服务时间

每周五上午 09:00-11:00


▲服务地点

大连市保税区金港十路1号大连海事局202室(知行法律工作室)


▲服务对象

主要包括船员、船东、港航企业、货主单位等


▲服务内容

免费提供海事法律咨询、海事业务政策解读、矛盾调处等法律服务





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竞业服务站




▲服务地址:

大连市开发区辽河西路119号万达广场2号公寓1214-1218

▲服务时间:

每周五上午9:00-12:00

▲服务方式:

每名来访群众可以获得一小时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联系电话:0411-87615780





遇到法律问题到哪儿咨询?法律疑难触手可及!

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精神将免费法律咨询送至“最后一公里”


中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地址:中山区长江路56号

电话:82565756



值班时间

律师安排

3月3日


穆晓霞


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

合同、婚姻、继承

3月4日




杨柳


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

合同、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刑事


3月5日



喻俊宁

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

民商事合同纠纷、征地征海补偿合同纠纷、行政诉讼等

3月6日



孙雪峰

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

行政、金融、海事

3月7日



宗晓锋

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




西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地址:西岗区双兴街25_1号

电话:83678365 83653003



值班时间

律师安排

3月3日

上午

尹晗


北京德和衡(大连)律师事务所

民商事领域


3月3日

下午



赵宏岩


北京德和衡(大连)律师事务所

民商事领域


3月4日

上午


尹晗


北京德和衡(大连)律师事务所

民商事领域

3月4日

下午


王玥

北京德和衡(大连)律师事务所

民商事领域

3月5日

上午


薛勇

北京德和衡(大连)律师事务所

民商事领域

3月5日

下午


王玥

北京德和衡(大连)律师事务所

民商事领域

3月6日

上午


曹源

北京德和衡(大连)律师事务所

民商事领域

3月6日

下午


曹源

北京德和衡(大连)律师事务所

民商事领域

3月7日

上午


李想

北京德和衡(大连)律师事务所

民商事领域

3月7日

下午


李想

北京德和衡(大连)律师事务所

民商事领域




沙河口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地址:沙河口区振工街88-4、5号

电话:84612933



值班时间

律师安排

3月3日


张弘明


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

金融、争议解决

3月4日




宋密密


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

争议解决、金融、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劳动与社会保障


3月5日



宁子豪

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

争议解决、建设工程与房地产

3月6日



王建国

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

争议解决、公司证券

3月7日



梅竹君

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

争议解决、金融、建设工程与房地产




甘井子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纬路10号(一楼大厅)
电话:88159588



值班时间

律师安排

3月3日


常望


辽宁安典律师事务所

非吸、帮信

3月4日




韩宇


辽宁健业律师事务所

民商事


3月5日



纪鑫卉

辽宁健业律师事务所

合同、交通事故、离婚诉讼

3月6日



刘甲明

辽宁仕鹏律师事务所

民事、刑事

3月7日



孔令明

辽宁仕鹏律师事务所

民事、刑事




普兰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地址:普兰店区渤海街100号

电话:83112348



值班时间

律师安排

3月3日


林树茂


辽宁君子道律师事务所

民事、刑事、行政、民商事

3月4日




蔡笑霞


辽宁声声玉律师事务所

民事、刑事、行政、民商事


3月5日



李榀品

辽宁水源律师事务所

民事、刑事、行政、民商事

3月6日



肖春阳

辽宁博信律师事务所

民事、刑事、行政、民商事

3月7日



禹盼盼

辽宁莲城律师事务所

民事、刑事、行政、民商事




金普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地址:开发区管委会 金马路199号-2号楼2楼大厅

电话:39216148



值班时间

律师安排

3月3日


李霞


辽宁雷益律师事务所

民商事、刑事

3月4日




单正旭


辽宁生生律师事务所

民事、仲裁


3月5日



李印

辽宁碧海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家庭纠纷、劳动纠纷、合规审查等

3月6日



王家廷

辽宁锦连律师事务所

机动车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工伤

3月7日



蔡涵

辽宁胜诚律师事务所

民事、金融、交通事故、劳动争议




旅顺口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地址:旅顺双岛湾街道张家村综合文化站

电话:86395539



值班时间

律师安排

3月3日


蔡志远


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等

3月4日




王靖凯


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

民商事诉讼、行政纠纷、政府服务等


3月5日



谭志伟

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

民商事诉讼、合同纠纷、政府服务等

3月6日



孙伟

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等

3月7日



刘洋

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

公司商事、民事诉讼、 政府服务等




瓦房店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地址:瓦房店市西长春路西段132号(瓦房店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B座)

电话:85610148



值班时间

律师安排

3月3日


李林


辽宁金刚石律师事务所

民事、商事

3月4日




宋坤


辽宁群邦律师事务所

民事、民间借贷、交通肇事


3月5日



孙娟

辽宁湛平律师事务所

民商事代理、刑事辩护等

3月6日



王绍学

辽宁金刚石律师事务所

刑事、商事、民事

3月7日



唐金明

辽宁万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庄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段8号

电话:89112348



值班时间

律师安排

3月3日


张喜


辽宁赢浒律师事务所

民商事代理、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交通事故、侵权纠纷

3月4日




高风杰


辽宁环胜律师事务所

民商事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纠纷


3月5日



刘城宇

辽宁法磊律师事务所

交通肇事、民间借贷、刑事辩护

3月6日



衡向东

辽宁赢浒律师事务所

劳动争议、公司法务、建设工程

3月7日



佟寅

辽宁法明律师事务所

经济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


编辑:杨宏智

信息: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各区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审核:市司法局公法处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离婚律师电话号码,江津离婚律师电话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