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公积金提取中介,小额公积金提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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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公积金提取中介联系方式
观点网讯:近日,浙江省杭州市发布《关于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若干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满足不同缴存职工需求。
该通知提出一系列支持措施。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缴存职工,可提取公积金付首付款等购房款,累计提取不超购房款总额;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与贷款金额之和不超住房总价。
为加大租房提取力度,租公共租赁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时,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公积金。鼓励管理中心与租赁机构合作,提供优惠便利,实际房租支出不超租赁提取额度标准上浮50%时,按实支提取。
针对城市更新住房改造项目,缴存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可提取公积金支付相关个人分摊费用。离职员工停缴满6个月且未异地续缴,可提账户全部余额。
在简化已故职工小额公积金提取手续方面,若账户合计余额不超5万元,配偶、父母或子女可直接申请一次性销户提取,无需公证证明或判决书。这将简化提取流程,方便已故职工家属办理相关手续。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本文源自观点网
小额公积金提取多久到账
观点网讯:近日,浙江省杭州市发布《关于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若干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满足不同缴存职工需求。
该通知提出一系列支持措施。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缴存职工,可提取公积金付首付款等购房款,累计提取不超购房款总额;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与贷款金额之和不超住房总价。
为加大租房提取力度,租公共租赁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时,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公积金。鼓励管理中心与租赁机构合作,提供优惠便利,实际房租支出不超租赁提取额度标准上浮50%时,按实支提取。
针对城市更新住房改造项目,缴存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可提取公积金支付相关个人分摊费用。离职员工停缴满6个月且未异地续缴,可提账户全部余额。
在简化已故职工小额公积金提取手续方面,若账户合计余额不超5万元,配偶、父母或子女可直接申请一次性销户提取,无需公证证明或判决书。这将简化提取流程,方便已故职工家属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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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公积金提取代办公司
“代办公积金提取”、“公积金代办先提取后收费”……这样的牛皮癣你大概见过不少。
也是,有一笔钱躺在账户里睡大觉却取不出来,很多人不免心痒痒动了歪心思。
由于公积金带有福利性质,其使用具有诸多限制条件。所以,不符合条件的违规套取,是会受到处罚的。最近一个月,公积金管理部门更是三番五次重申和收紧公积金提取的条件,8月10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发布了《关于支持缴存人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严厉打击非法中介》的通知,再次重申该问题。
然而, 是不是中介违规套取便偃旗息鼓了?
羊城晚报记者暗访获悉:当下套取公积金行为未完全杜绝。
有中介声称“多少钱,我都能帮你取出来”,并且表示成功到账再收中介费。
1中介: 六步完成、6%以上服务费 不成功不收费
“不买房子,不租房子,又想拿公积金的;急着要用钱,想把公积金拿出来周转的;公积金不够买房子,又想把公积金拿出来用的;已经买了房子又想拿公积金出来用的……我公司均可为您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这则广告的描述,可谓掐准了不少人心中的“痛点”。
大家知道,大多数情况下,公积金只有购房、租房才可提取。那么,一些违规中介又是如何提取公积金的呢?来看记者暗访。
记者:我不买房也不租房,现在想要用钱,如果把我和老公所有的住房公积金提出来(差不多有10万元),可以办理吗?
中介:可以。
记者:服务费要多少?
中介:6%以上,具体看情况收取。
记者:具体如何办理?
中介:最简单的办法是:我们以租房形式给您办。
记者:具体流程怎么操作?
中介:大概有下面几步:
第一步:你直接在网店拍下这个商品,对应手续费金额我到时候改好你才付款,付款后请将你的淘宝订单号发过来。
第二步:把个人资料[姓名、取多少钱、公积金账号、家庭住址(身份证上面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号码、快递地址]发给我。
第三步:我们出具租房材料(含租房发票、租房合同、正规的完税证明),这个过程一般需要一周时间。
第四步:上述资料准备好之后我会快递给你。
第五步:等你收到材料,在上面签字,然后拿着你本人的身份证、银行卡去公积金中心交资料(具体流程到时我再发给您),交完材料一般3-7天公积金就会到你账上。
第六步:公积金确实到账后,你就到我的店确认收货和付款。
记者:手续费不低啊,如果钱给你了,提取不成功会不会退款?
中介:这个你放心。你的钱是打到支付宝的,不是打给我的。等你提取成功、钱到账再确定给我付款。你在淘宝买过东西吧?买过就知道我是跑不掉的,提取不成功,钱会全部退给你。这个服务费已是最低标准,如果你提取的款项多,我们的收费标准会更高,因为我们也是有成本的。
记者:为什么要提供完税证明?
中介:那是租房的一个完税证明,我们要去地税开的。所以,我们是和其他中介不一样的,他们的发票不在地税开。开这个证明我们要有房产证和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我们提供的是真实合同,绝对不造假,所以你是没有风险的。
记者:现在不是在严查吗?如果材料审批出了问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年内都不批准我再次提取,那可怎么办?
中介:您放心,我们天天都这么办,不会出问题的,我们提供的都是正规材料,保证您一次通过。
2“野鸡中介”顶风作案 营业额达40万元?
羊城晚报记者在该网店看到,其“代办公积金提取业务”已售出80多次,以一次提取5000元计算,这家店的营业收入已有40万元!
在评价栏里,记者还看到大多数都是“默认好评”,也有买家的点评:“一天就成功到账了。”——不知是真是假。
众所周知,网上的店铺鱼龙混杂,真实性很难判断。那么,实体中介地铺是否也有类似业务?
羊城晚报记者随后又到中介地铺暗访,大多数实体中介的职员都表示:“最近查得严,不能办理。”大品牌中介尤其小心,一听记者要办理这类业务就连连摆手:“这种事,还是不要碰啦……查出来我的牌照都会被吊销的。”
记者在天河区的“中介地铺一条街”逐家咨询,最后只有一家小型中介的地产经纪表示“可以试试看”,该地产经纪说,可以尝试帮记者做一份租房合同,不过,交税那些就要自己去办了,另外还要收10%的服务费——看来,“性价比”远不如网上中介。
由此可见,实体中介、尤其是品牌大中介确实正规许多,承接该类业务的多是我们常说的不知道来路的“野鸡中介”。
3“违法套现公积金会坐牢吗?” 政府这样回应
羊城晚报记者在“百度提问”中也搜到很多让人啼笑皆非的问题,比如,很多人会问:“违规套现公积金会坐牢吗?”还有人问:“会被判刑吗?一般判多少年?罚款又是多少钱?……”可见,大家都知道,违规套现公积金肯定是不对的,无奈在不法中介的推波助澜下又“迷失了方向”。
那么,违法套现公积金究竟会受到什么惩罚?
8月10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支持缴存人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严厉打击非法中介》的通知。该中心指出,近期,有非法中介散布不实消息,通过为缴存人代办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非法赚取高额手续费,对此,广州公积金中心提醒,符合条件且没有不良信息记录的缴存人,都可以申请提取,请缴存人依法合规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切勿轻信非法中介谣言而支付高昂的代办手续费,否则不但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且经查实属违规提取行为的将被停止提取和贷款资格五年。
就“野鸡中介”协助违规套现提取公积金的行为,公积金中心是这样回应羊城晚报记者提问的:近期,我们会联合多部门开展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的专项治理行动,公积金中心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住房公积金领域涉黑、涉恶乱象的相关线索,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1.公积金中心举报邮箱:gjj_sjjcb@gz.gov.cn;
2.公积金中心办事处、管理部前台意见箱;
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互动交流-扫黑除恶举报信箱。
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李玥)
小额公积金提取要什么证明
5月14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简化死亡、退休小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的通知》,简化全省死亡、退休职工1000元以下小额公积金提取业务,并明确提取的账户余额、适用对象和提取范围等要求。
全文如下
↓↓↓
各直属局、各处室: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办事流程,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最大力度利民便民,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和海南省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20]394号)要求,结合《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18号)精神,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现就简化死亡、退休小额(小于等于1000元)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通知如下:
一、死亡职工的小额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实行临柜承诺办理制。
(一)死亡职工的小额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申请承诺办理提取,可无需提供具有继承关系的公证文书。
(二)死亡职工配偶、子女、父母办理死亡职工的小额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申请承诺办理:
1、死亡证明等能够证明职工死亡事实的材料;
2、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可联网核查的除外);
3、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提取申请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
二、退休职工的小额住房公积金提取。职工已达一般法定退休年龄,且停缴住房公积金满半年及以上,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我局将定期对此类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清理销户,涉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转至职工本人的社保卡账户。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死亡提取告知承诺书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2021年5月11日
《关于简化死亡、退休小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办事流程,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最大力度利民便民,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制定了《关于简化死亡、退休小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的通知》(下称《通知》)。
一、出台《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通知》出台前,一是死亡职工继承人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须提交由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二是退休提取需职工本人提交退休证明材料办理销户提取业务。
上述规定对于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保护继承人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住房公积金余额较小的情况下,一是对于死亡提取仍要求继承人办理公证,将使继承人承担不合理的时间成本和公证费用支出,特别是对于经济困难群众而言,加重了其负担。二是对于退休职工不懂操作手机APP的,增加其临柜办理成本。
2021年,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18号)规定:已故存款人在同一法人银行的账户余额合计不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无需办理继承公证,可直接向银行申请办理提取业务。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和海南省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20]394号)要求,结合海南省实际情况,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研究起草了《通知》。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明确简化提取退休、死亡职工小额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适用对象和提取范围。一是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超过1000元(含)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承诺办理提取业务,未结利息可不计入该限额。二是退休职工账户余额不超过1000元(含)且停缴住房公积金满半年及以上,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将定期对此类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清理销户。
(二)死亡职工小额提取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承诺办理:
(三)明确退休职工应及时办理销户提取业务,职工已达一般法定退休年龄,且停缴住房公积金满半年及以上,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将定期对此类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清理销户,涉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转至职工本人的社保卡账户。
三、《通知》关于账户限额和继承人范围的规定是出于哪些考虑?
为了在继承便利和保护职工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之间寻求适当平衡,同时防范道德风险和欺诈行为,综合考虑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况,《通知》将退休账户、免公证提取死亡职工小额住房公积金账户限额定为1000元。从已有实践来看,第一顺序继承人侵占小额存款的概率较低,自动清理职工退休风险可控,群众受惠面大,社会效果良好。
来源: 海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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