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有效期是什么意思,投标有效期90天怎么解释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齐冬

投标有效期是什么意思,投标有效期90天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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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

政府采购领域首款知识分享平台——易采通APP有问有答频道答:《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有效期多少天

投标有效期如何计算,有什么作用?

答:首先看下投标有效期是如何计算的:财政部87号令第二十三条明确,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对投标人来讲,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是不可以撤标的,如果必须要撤标,投标人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例如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对招标人来讲,如果发布中标通知书时已经过了该供应商承诺的投标有效期,那么该中标通知书属于无效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要出具什么证明?

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需要开具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只需要在提交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可。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询问和质疑的内容有什么区别?

答:询问和质疑是两个概念,不能混淆使用。询问是针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不清楚的地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质疑是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要求改变。法律依据为94号令第十条。

政府采购项目可以报价为零吗?

答:不可以,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方式。免费不属于“有偿”方式。《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也明确,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需要考虑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吗?

答:应先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进行扣除,然后再确定基准价。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根据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投标有效期的规定

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由于投标过程十分复杂严谨,容易受各种因素影响。因此为了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利益,法律规定了合理的“投标有效期”,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不可控风险。那么什么是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多少天?


一、投标有效期是什么?


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确定投标有效期应注意的问题有: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一般不宜超过90日、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所有大家都会看到大部分招标文件里投标有效期一栏会写:投标截止日后90日历天内这一句的话。


关于延长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到签订合同这段时间),作为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并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二、投标有效期是多少天


1、根据七部委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依法必须进行施工(货物)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由此可见,在投标有效期内,要完成开标、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备案、签订合同协议书、退还投标保证金等工作。


2、由于在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中标人,三十个工作日不同于三十天,每周有五个工作日,三十个工作日相当于六周,即42天。在投标截止后,首先要完成开标、评标,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假设这可以在2-3天内完成,完成后然后是定标(确定中标人),最迟需要42天,那么投标有效期应该保证在45天以上。为了稳妥起见,一般设定为60天或90天。


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30天内,完成备案、签订合同协议书,签完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也即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内,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三、确定投标有效期应注意的问题


1、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投标有效期。

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一般不宜超过90日。

3、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


对投标有效期的规定可以规范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以及提醒投标人应当在什么时候完成投标。同时也是对招标人行为的规范,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标明,否则就会导致投标不规范,影响招标进程。


四、投标有效期如何计算,有什么作用?


财政部87号令第二十三条明确,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对投标人来讲,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是不可以撤标的,如果必须要撤标,投标人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例如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对招标人来讲,如果发布中标通知书时已经过了该供应商承诺的投标有效期,那么该中标通知书属于无效中标通知书。


(来源:保标招标网)

投标有效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87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实践中,招标文件通常都规定了投标有效期,而且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未响应或未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做无效投标处理。但对投标有效期的性质、效力和作用,并没有深入的理解。根据合同订立的一般原理,招标文件为要约邀请,投标文件为要约,那么投标有效期即是要约的有效期限,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受要约约束,并不得撤销要约,受要约人应当在要约有效期内发出承诺,否则承诺无效。依此合同订立的一般原理,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无权收回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发出中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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