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区别是什么,建筑施工合同无效,工程价款如何结算

工程建筑 编辑:褚南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区别是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存在多方面区别:

(一)合同主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通常涉及发包方和承包方,承包方一般需具备相应建设资质;承揽合同主体则相对广泛,对承揽方资质要求一般不像建设工程那么严格。

(二)合同标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的是各类建设工程,如房屋、道路等,通常规模较大、涉及公共利益;承揽合同标的多为定作的特定工作成果,如加工制作特定物品等,规模相对较小。

(三)合同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受严格的行政管理和监督,从工程招投标到施工过程都有严格规范;承揽合同行政管理相对宽松。

(四)合同风险承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方承担较多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风险;承揽合同中,承揽方对工作成果质量等风险承担主要责任。

(五)合同解除条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条件较为严格,涉及工程质量、进度等重大问题;承揽合同解除相对灵活,如定作人可随时解除,但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建筑施工合同无效,工程价款如何结算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时,工程价款的结算需分情况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此时,承包人可参照合同约定要求支付工程价款。虽合同无效,但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付出劳动和成本应得到合理补偿,参照合同约定结算价款符合公平原则。

(二)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若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应支付工程价款,但承包人需承担修复费用;若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支付工程价款。

在具体结算时,双方可协商确定工程价款数额。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工程造价鉴定等方式确定。鉴定应依据工程实际情况,考虑施工过程中的合理成本、市场价格等因素。同时,若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损失赔偿责任。总之,建筑施工合同无效后的工程价款结算,要综合考虑工程质量及过错等因素,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三、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登记手续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登记手续通常如下:

(一)提交材料。劳务分包企业需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劳务分包合同副本、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劳务作业人员身份证明及培训证书等。这些材料是证明劳务分包企业具备合法资质和劳务作业能力的重要依据。

(二)审核查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劳务作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以及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等。

(三)登记备案。经审核,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对劳务分包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并在合同副本上加盖备案专用章。若审核不通过,会书面通知劳务分包企业补充或修正材料,待符合要求后再行备案。

通过上述备案登记手续,有助于规范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市场秩序,保障劳务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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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登记手续是怎样的,劳务分包住建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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