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法律特点2025,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法律特征

房产纠纷 编辑:金南

一、我国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法律特点2025,我国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法律特点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处分土地使用权并优先受偿。土地抵押的特点包括:必须是合法土地使用权、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附着物同时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转让时需告知抵押权人。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法律特征

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

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一、需要什么材料办理土地抵押登记

需要以下材料办理土地抵押登记:

抵押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土地抵押登记申请表、

抵押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地价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等土地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二、可进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范围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作价出资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国家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国家租赁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经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通过承租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地(包括国有和集体所有的荒地、荒沟、荒水、荒滩等);

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须同时抵押;

如将整个宗地中部分土地设定抵押的,则应经测绘公司的实测、地籍部门审核后方可抵押;

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需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后方可抵押。

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特点

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是一种不动产权利的抵押,它有以下特点:

(一)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

(三)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

(四)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五)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一、用建筑物抵押的,土地的使用权怎么办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注意事项

要了解自己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不能直接抵押贷款的。

了解抵押无效的情况,举个例子,如果开发商本身并没有获得土地使用证并且没有缴纳足够的地价款,那么购买房产的个人此时将土地使用权用于抵押贷款就属于抵押无效。

要签订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抵押协议,不能接受任何口头抵押贷款。

出于安全性考虑,在用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时,最好给地上建筑物办理保险手续,并填好受益人,重点来了,保险的期限一定要大于抵押期限!

最后,在抵押贷款到期或者由于一些原因取消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不要觉得就这样了,一定要去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注销抵押协议,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抵押贷款纠纷造成个人经济损失。

四、什么是土地使用权抵押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抵押人)以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作为抵押财产向债权人(抵押权人)履行债务作出的担保行为。抵押权人不对抵押土地使用权直接占有使用,继续由抵押人使用并收益。土地使用权被当做贷款的担保,如果抵押人在借款合同期满后仍不能归还贷款,土地使用权将转归抵押权人所有,或者由抵押权人按法定程序处置。由于土地开发时间长、贷款数量大且风险较大,因而银行往往要求借款人将土地使用权或房地产作抵押,以规避贷款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五、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六、土地抵押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法律规定

土地抵押权包括以下这些权利:1、优先受偿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2、处分抵押物的权利在债权到清偿期而未受到清偿时,债权人有权将标的物进行处分,以受偿。3、停止侵害请求权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4、恢复价值请求权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一、什么叫做抵押权实现

抵押权的实现,是指抵押权人在特定条件下对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的行为。在中国,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

二、民法典抵押权如何行使呢?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八条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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