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上市的股票怎么办,终止上市后还能恢复上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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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上市意味着什么
*ST东方(600811)4月14日晚间公告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已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15日开市起停牌。
公告称,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在公司提出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有关期限届满或者听证程序结束后15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议意见。上交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上交所在公告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当天晚些时候,*ST东方(600811)再度发布公告称,收到上交所的事先告知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终止上市条件。交易所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0条、第9.2.7条等规定,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截至4月14日收盘,*ST东方跌2.7%,股价报0.36元/股,总市值13.17亿元。
Wind显示,截至2024年9月30日,*ST东方的股东人数为12.9万人。
根据*ST东方官网资料介绍,公司全称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集团”),是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企业,成立于1992年,是黑龙江省第一家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民营企业,也是中国最早实行股份制改造并获准上市的民营企业之一。东方集团于1994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0811。东方集团主营业务涉及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金融、港口交通、新型城镇化开发四大产业板块。
据了解,2月28日,证监会通报东方集团财务造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证监会表示,初步查明,东方集团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该案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证监会将尽快查明违法事实,依法严肃处理。
去年6月20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对东方集团立案。随后东方集团多次发布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其中指出,若后续经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证监会表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证监会将从严从快查处各类造假行为,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对于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坚决出清此类“害群之马”,让造假者付出惨痛代价。
来源:鲁中晨报、证券时报、青岛日报
终止上市和退市的区别
*ST东方(600811)4月14日晚间公告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已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15日开市起停牌。
公告称,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在公司提出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有关期限届满或者听证程序结束后15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议意见。上交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上交所在公告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当天晚些时候,*ST东方(600811)再度发布公告称,收到上交所的事先告知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终止上市条件。交易所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0条、第9.2.7条等规定,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截至4月14日收盘,*ST东方跌2.7%,股价报0.36元/股,总市值13.17亿元。
Wind显示,截至2024年9月30日,*ST东方的股东人数为12.9万人。
根据*ST东方官网资料介绍,公司全称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集团”),是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企业,成立于1992年,是黑龙江省第一家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民营企业,也是中国最早实行股份制改造并获准上市的民营企业之一。东方集团于1994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0811。东方集团主营业务涉及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金融、港口交通、新型城镇化开发四大产业板块。
据了解,2月28日,证监会通报东方集团财务造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证监会表示,初步查明,东方集团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该案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证监会将尽快查明违法事实,依法严肃处理。
去年6月20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对东方集团立案。随后东方集团多次发布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其中指出,若后续经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证监会表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证监会将从严从快查处各类造假行为,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对于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坚决出清此类“害群之马”,让造假者付出惨痛代价。
来源 鲁中晨报、证券时报 编辑H
终止上市的股票还能继续持有吗
4月16日晚间,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鹏博,600804.SH)公告称,公司股票4月16日收盘价为 0.98 元,低于1元。根据规定,上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此外,因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已被上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一共几次
刘茜
4月10日晚,*ST富润(600070)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拟终止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截至4月10日,公司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上交所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自4月11日开市起停牌。
*ST富润业务主要由运营商号卡及存量包业务、数据产品及数据系统集成业务、数字权益业务及短信通道业务等四个板块构成。自2020年以来,公司业务持续低迷,营收逐年下滑,并在2023年度低于1亿元;净利连续5年陷入亏损,累计亏损额超20亿元。
早在1月24日,*ST富润首次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度营业收入约为3.16亿元,在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营收为3.06亿元,恰好高于3亿元的“退市临界点”。
业绩预告当晚,上交所对*ST富润下发问询函,质疑其业绩预告的准确性,要求公司披露说明2024年收入的具体构成、相关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实质、营业收入扣除相关情况、是否存在其他应扣除而未扣除的情况,要求公司于5个交易日内回复。不过,*ST富润收到问询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以需核实和完善的内容较多、为确保相关回复的完整性为由多次延期回复。其间,*ST富润还变更了2024年度注册会计师。
直到3月18日晚,*ST富润发布2024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4年利润总额、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均为负值,总营收为3.06亿元,但在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营业收入约为2.87亿元,低于3亿元,触及财务类退市风险。
除净利润为负且营收低于3亿元外,*ST富润2024年度审计意见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具体来说,公司2023年年报因坏账计提、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事项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目前相关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尚无明确进展,不排除2024年再度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可能性。
不仅如此,*ST富润还因财务造假被监管部门处罚。经查,2020年1月至2022年上半年,*ST富润全资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虚构广告代理流程,形成没有商业实质的空转代理业务,导致上市公司2020年、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累计虚增营业收入金额7.17亿元、虚增营业成本7.16亿元。2024年5月,浙江证监局向公司及相关人员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ST富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55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分别处以70万元至250万元罚款。
在4月10日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ST富润表示,截至目前,投资者在诉公司虚假陈述案件共计12件,涉及12名投资者,诉讼金额148.81万元。
此外,*ST富润还提示,公司控股股东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诸暨惠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4%,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005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9.43%,占公司总股本的19.81%。
2021年8月17日,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国信华夏信息系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国信成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公司股份收购之收购协议》。目前上述股份转让事项未按预期推进,浙江国信成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已对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来源:e公司官微
责编:汪云鹏
校对:刘榕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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