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砍人2023,深圳砍人最新消息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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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砍人案致2死9伤
南都讯 记者陈文才 南都记者从宝安分局获悉,3月23日19时许,沙井街道发生持刀伤人事件,郭某亮持刀刺伤袁某亮,致使后者经抢救无效死亡。据了解,事发当晚,涉事人员均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3日晚,沙井市民李先生报料称,其在经过沙井街道深圳市第七高级中学附近一餐厅门口时,大量民警和市民围观,其中“有两名男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李先生透露,此前餐厅内曾发生了打架事件,有人被刀所伤,其看见“有人被用白布盖起来”。
事发后,南都记者从宝安分局了解到,3月23日19时许,袁某亮(男、37岁)、郭某亮(男、36岁)等一行7人聚餐,期间袁某亮与郭某亮因经济纠纷发生肢体冲突并引发同行多人殴斗,郭某亮持水果刀将袁某亮刺伤,袁某亮后经120抢救无效死亡。警方当场制服三人,其他三人很快相继落网。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报料人:李先生 报料费:100元
深圳砍人2025多人伤亡
5月8日,因工伤纠纷,深圳宝安区一电子厂员工周某裕持刀砍人,致2名女子死亡。事发后,疑犯周某裕潜逃。16日晚,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工作人员获悉,16日19时许,警方从宝安区立新水库打捞出一具男尸,其体貌特征与疑犯周某裕向吻合。目前,警方正运用DNA技术对尸体身份进行鉴定和识别。
针对上述事件,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官方微博@平安宝安 5月9日通报称,5月8日14时许,宝安区福永某厂区发生一宗刑事案件,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处置。经查,宝安区福永街道某电子厂员工周某裕(36岁,广东人)因工伤纠纷,持刀将该厂员工王某某(女,24岁,广西人,公司招聘人员)及应聘人员何某某(女,29岁,湖南人)砍伤逃离。120到场后确认两名伤者死亡。目前警方正在全力组织抓捕嫌疑人。
5月16日晚,@平安宝安 再次通报称,5月8日14时许,宝安区福永某厂区发生一起命案,致2人死亡,疑犯周某裕作案后潜逃。宝安警方接报后立即会同市局相关警种精干力量,在疑犯可能藏匿的区域进行地毯式搜索。
通报表示,经过7个昼夜的连续奋战,搜捕人员5月14日清晨5时36分在宝安区立新水库附近发现一名疑似疑犯周某裕的男子。在盘查中,该男子逃离并跳入水库,其随身携带的刀具被警方缴获(后经技术鉴定确认为疑犯周某裕所携带刀具),警方立即对该水库区域进行全面搜索。
16日19时许,警方在立新水库打捞出一具男性尸体,其体貌特征与疑犯周某裕向吻合。目前警方正运用DNA技术对尸体身份进行鉴定和识别,最新情况警方将及时通报。
情况通报 微博@平安宝安 图
深圳砍人案
2019 年,深圳一男子受工伤后,与雇主起纠纷遭辞退,后又因工资问题谈不拢,持刀将对方刺死。2020 年 8 月,深圳市中院一审认为,男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决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男子不服,提起上诉,辩称自己是过失致人死亡。2021 年 4 月 16 日,北青 - 北京头条记者从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广东高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裁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法院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男子喻某洪生于 1980 年,重庆人,小学文化,案发前暂住广东省博罗县。
2018 年 8 月,被害人王某承包了深圳市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两条生产线。同年 9 月,喻某洪被王某雇用到该公司工作,每月工资为 8000 元。同年 10 月 6 日,喻某洪在工作中右手中指、环指受伤,之后因工伤停工休息,且不接受公司对他的工作安排。2019 年 1 月初,喻某洪被公司辞退并搬离公司宿舍。期间,喻某洪与公司及王某就工伤赔偿一事发生纠纷。2019 年 1 月 11 日 17 时 12 分,喻某洪收到王某支付的 2018 年 12 月份工资 5000 元,比原约定工资少了 3000 元。喻某洪打电话向王某追讨,但遭到拒绝,便立即从广东省博罗县来到深圳市向王某追讨 3000 元。同日 20 时 33 分许,喻某洪到深圳市龙岗区某厨具店购买了一把不锈钢材质的水果刀,随后携带该刀来到位于龙岗区寻找王某未果。同日 21 时 50 分许,喻某洪入住某旅馆 305 房。同日 22 时 43 分许,喻某洪再次携带水果刀前往公司宿舍寻找王某。喻某洪在宿舍见到王某后,二人就 3000 元工资事宜发生争议。
后王某离开宿舍去洗澡,喻某洪则到公司饭堂喝水,喻某洪将饭堂内一袋辣椒粉藏在身上返回宿舍。在王某返回宿舍后,二人继续争论少付工资的问题。
当王某一再拒绝支付剩余 3000 元工资时,喻某洪先用左手抓出辣椒粉撒向躺在床上的王某头部,再用左手拿出水果刀刺向起身坐在床边的王某胸部,后拔出水果刀逃离宿舍。
王某被刺后欲追赶喻某洪,在宿舍门口处倒地身亡(经鉴定,王某符合单刃刺器刺破心脏及左肺导致大失血死亡)。
喻某洪离开现场后将水果刀丢弃在公司大门口旁的排水沟内,并主动报警,后被赶到的公安人员抓获。
据了解,深圳市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做建材废料加工的。该公司一名负责人的证言称,公司把两条生产线承包给王某,喻某洪是王某招聘并安排工作的,二人都不是公司员工,公司也没有给二人买社保。但公司有买保险公司的意外、医疗险,被保险人死亡最高赔偿 10 万元,受伤最高赔偿 3 万元。
证言称,喻某洪两根手指粉碎性骨折后,医疗费用是公司出的。事发一个多月后,王某叫喻某洪回来上班,但\"喻某洪说他心情不好不能上班\",说给他安排轻一点的工作,对方还是不愿上班。
2020 年 8 月,深圳市中院一审认为,喻某洪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本案属事出有因,喻某洪在工作中遭遇工伤停工休息三个月,其因工伤赔偿事宜已与所在公司相持不下,其持刀伤害王某的直接动机是因王某未全额支付其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加之其在受伤期间被解雇,王某对本案的发生具有一定的过错,但喻某洪伤势渐好之后拒不接受符合其工作能力的工作安排,对此亦负有一定的责任。于是法院判决,喻某洪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喻某洪不服,提起上诉,辩称自己是过失致人死亡。
广东高院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证实喻某洪持刀捅刺王某,并致王某死亡的犯罪事实。喻某洪自侦查阶段后期开始否认他故意伤害王某,辩称王某在宿舍门口撞上他的刀,与在案证据明显矛盾;喻某洪称其翻供的理由是之前因事发突然被吓坏导致记忆有误,该解释亦不符合情理,不足采信。在案证据证实喻某洪确系主动投案,且在到案后曾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从侦查阶段后期开始翻供,在第一审判决前仍未能如实供述,否认故意伤人,故其行为不构成自首。原审判决在对喻某洪量刑时,已充分考虑本案事出有因,且王某对引发本案存在一定的过错,而对喻某洪从轻处罚,量刑适当。于是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青 - 北京头条记者 张夕)
来源: 北青Qnews
深圳砍人案2018
今日上午
据第一现场粉丝爆料称
深圳龙华区一人才市场附近
发生一起持刀伤人事件
现场一片混乱
也有监控拍下了当时惊险的一幕
究竟发生了什么?
从市民提供的视频中可以看到,两名男子扭打在一起,其中一人高举的手中疑似拿着刀具的物品。此时,有围观者立马跑过来将两人拉开。
记者赶到现场时,事发地点周边已经围起了警戒线,里面除了遗留的血迹之外,还有一辆电动自行车。有知情人士透露,两人疑似因为招聘事项发生矛盾。
有目击者也向记者提供了另一段视频,嫌疑人被几位群众合力控制后,一名身着白色短袖的男子,用手捂着自己的脖子,向一旁跑开。随后公安机关将嫌疑人带走。
(现场图片)
受伤的人情况如何?
两人为何会发生冲突?
据警方通报
嫌疑人蒋某因招聘事项
与某人力资源公司员工曹某发生纠纷
怀恨在心
23日上午
蒋某前往曹某所在公司
持美工刀将曹某划伤
经送医救治
暂无生命危险
目前案件进一步调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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