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抚养权、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
1、涉及家庭暴力的,或者亲友的人身财产遭受威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公安机关会保护申请人及亲友的人身财产安全,裁定作出后,申请人应当在15日内起诉离婚,逾期裁定失效。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特殊情况除外。
3、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确定抚养权应当征询子女的意见。
4、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至子女十八周岁。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5、抚养权确定后,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变更。
6、婚后财产分割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割,有利于保护妇女及儿童权益。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
(七)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5、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7、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被5篇案例引用 收藏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15、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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