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
夫妻双方婚后若有子女,无论是通过协议方式还是诉讼方式,双方离婚时,通常要确定子女随其中一方生活。但随着时间的发展,父母双方或者子女实际情况可能会发生一些变化,有时抚养情况可能需要作出一些调整。
抚养权的变更,可以采用协议的方式进行。已经离婚的双方为了子女的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若可以协商并达成一致,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变更抚养权。
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则应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若是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支持该请求:(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需要提醒一点,离婚后抚养关系需要发生变更的,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而是由其中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应作为一个新的独立的案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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