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房产过户新政策,夫妻一人死亡房产过户新政策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梁灵

兄弟姐妹房产过户新政策,夫妻一人死亡房产过户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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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新政策最新消息

01

独生子女无法继承房产?

独生子女难道还不能全部继承父母的遗产吗?答案是不一定

以下几种就属于独生子女不能全部继承父母遗产的情形。

第一种情形:如果父母过世时没有遗嘱,且子女已经结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和1063条的规定: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财产的除外。

所以,如果父母过世时没有留遗嘱,且子女已经结婚的,他(她)继承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万一他们感情不合要离婚,那另一半在离婚时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这种情况下,独生子女就不一定能继承所有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二种情形:如果独生子女的父亲先于爷爷奶奶或者母亲先于姥姥姥爷去世,那这名独生子女可能就不能继承父母的所有遗产。

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如独生子女的父亲先于爷爷奶奶或者母亲先于姥姥姥爷去世的,那么,爷爷奶奶是可以继承父亲的份额,姥姥姥爷可以继承母亲的份额。

在公证实务中,“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情况时有发生,有时是因为老人年龄较大,属于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办理放弃继承公证,导致公证手续办不下去;有时是舅舅、姨、叔叔或姑姑出面阻拦姥姥姥爷、爷爷奶奶来放弃办理继承。其实,此类纠纷可通过提前订立遗嘱来避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种情形:父母生前留有遗嘱,把自己的财产留给继承人之外的人。举例来说:李四是一位独生子,父亲很早就过世,母亲含辛茹苦地将他养育成人。可李四因为与母亲不合长期不回家,对母亲不闻不问。后来母亲过世,李四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公证。

公证员发现,李四的母亲曾经办理过一份公证遗嘱,把自己名下的财产留给外甥女(李四的表妹)。因为在李四不在家的这些年中,都是外甥女跑前跑后照顾自己。

这份遗嘱实质上是遗赠,通过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财产在自己去世后留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或者单位所有,遗赠优于法定继承。

需要提醒李四表妹的是,根据民法典第1124条的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按照通常的做法,60日是从立遗嘱人去世时开始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四种情形:独生子女的父母离婚后又再婚的情形。无论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取得的财产,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都是父母、配偶、子女。也就是说,在没有遗嘱情况下,继母或者继父都有继承权。

第五种情形:夫妻生前有负债的。根据民法典第1161条的规定,继承人以其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02

赠与、继承和买卖哪个最划算?

一般而言,从父母或其他亲属那里获得房产,主要有三种形式:继承、赠与和购买,这三种形式不同,缴的税也不同,我们具体看下,哪种形式最划算?

03

个人住房权属转移事项涉税处理

一、夫妻婚内更名

二、离婚财产分割

来 源:北京公证、税漫、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财务经理人等

亲兄弟房产过户新政策

来源:【人民日报中央厨房-碰碰词儿工作室】

制图:蔡华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一系列政策的酝酿出台,不仅体现了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精细化与灵活性,也彰显了通过税收政策调节市场、稳定预期的决心。”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说。

此次住房交易税收新政有哪些内容值得关注?对购房者将有何影响?人民日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徐骏 作(新华社发)

根据相关公告,此次新政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即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房产交易环节特别是二手房交易主要涉及契税和增值税,此次新政将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提高到140平方米,并且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二套房契税税率调整为140平方米以内1%、140平方米以上2%,有利于降低交易环节的税收成本。举例来说,购买北京一套100平方米第二套房的购房者,总价500万元,过去契税为3%也就是15万元,新政策后将按照1%收取,也就是5万元,可以减少10万元。”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说。

据介绍,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为让更多的纳税人享受到政策红利,对于2024年12月1日后个人购买住房申报缴纳契税的,以及2024年12月1日前购买住房但于2024年12月1日后申报缴纳契税的,符合新发布公告规定的均可按新发布公告执行。

目前,我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会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一些地方有相应标准。此次新政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具体来看,在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宅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张大伟认为,该政策旨在鼓励消费,尤其是鼓励已有房居民进行改善性置换。举例来说,北京一套160平方米的二手房,虽然房产持有已经超过2年,但因为是非普通住宅,所以需要缴纳差额增值税。但如果取消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划分,那么这部分税费将节省。

“上述政策有利于简化税制,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及遵从成本,进而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平衡。”李旭红说。

下调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0.5个百分点,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房地产企业拿地开发增值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为保障土地增值税收入及时均衡入库,按照有关规定,税务部门对纳税人在项目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按一定比例预征土地增值税,待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2010年,为更好发挥土地增值税预征调节作用,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规定了预征率下限,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下限为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下限为1.5%,西部地区省份下限为1%。当前,随着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不同房地产项目的增值水平发生结构性分化,有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率下降幅度较大,有必要对预征率下限作出调整,以便给各地科学调整预征率预留空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此次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将预征率下限降低了0.5个百分点,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1.5%,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1%,西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0.5%。并且,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需要调整的,由各地税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的指导下,结合当地房地产项目实际税负水平等情况,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确定各类型房地产的具体预征率。

此前在土地增值税优惠方面,也区分为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此次新政明确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李旭红认为,上述政策调整有利于缓解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压力,支持推动房地产行业发展。

为纳税人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提供更多便利

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为确保纳税人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红利,税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效能。各地税务部门将以不动产登记办税“一窗受理”工作模式为依托,进一步优化线下窗口设置和线上操作流程,为购房群众提供缴税、办证“一件事一次办”的“一站式”服务。此外,税务部门还将视需求采取增设服务窗口、延长办税时间等方式,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办税服务。

进一步优化资料提供方式。持续加大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工作力度,利用共享信息开展数据预填,减轻纳税人资料提供负担和填报负担。对于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以按照现行规定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各地税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地方实际,通过办税服务厅纳税辅导岗专人、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专线为纳税人提供专业的政策内容解读和办税流程咨询服务,快速响应纳税人关切,确保办税井然有序。同时,利用多种媒体媒介开展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李旭红说,通过“一站式”办税服务,利用共享信息开展数据预填,简便办税流程、优化纳税服务,有利于促进纳税人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红利。

报道来源:《人民日报》2024.11.14 第11版

人民日报记者 王观

版面责编:商旸、白真智、杨笑雨

本期责编:刘莉莉、罗彦、王钰涵

本文来自【人民日报中央厨房-碰碰词儿工作室】,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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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买卖房产过户新政策

3月30日,自然资源部、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对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作出全面部署。

不动产“带押过户”是指,已经抵押的不动产买卖转移时,不需要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权,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两部门明确,各地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以“三个拓展”全面推进“带押过户”:

推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率先实现,并逐步向其他市县拓展;

推动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率先实现,并逐步向跨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展;

推动住宅类不动产率先实现,并逐步向工业、商业等类型不动产拓展,最终实现地域范围、金融机构和不动产类型“带押过户”全覆盖

两部门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适宜的办理模式。尤其是买卖双方涉及不同贷款方的业务,鼓励各地积极引入预告登记,防止“一房二卖”,防范抵押权悬空等风险,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金融安全。

北京已启动存量住房交易“带押过户”模式

据了解,目前,全国共有15个省份100多个地市开展了不动产“带押过户”,共办理业务1.3万多笔。

今天(31日),北京银保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联合发布通知,正式在北京市启动存量住房“带押过户”模式

通知明确,从3月31日起,居民出售在京住房,买卖双方可以在原按揭贷款抵押权不解除的情况下办理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以切实提升居民住房交易、登记和金融服务水平。

据介绍,北京的二手房交易要想实现“带押过户”,必须满足四方面的条件:

首先必须是个人名下的住房

其次是交易的房产当前在北京的银行仅存在一次有效抵押,不存在被多次抵押的情况;

此外,要求卖方还没有结清的贷款为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如果是组合贷的话,其中的公积金贷款必须是已经结清。

最后要求买方是全款买房或者是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购房

来源: 央视新闻

兄弟之间房产过户新政策

来源:央视新闻

30日,自然资源部、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对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作出全面部署。

不动产“带押过户”是指,已经抵押的不动产买卖转移时,不需要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权,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两部门明确,各地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以“三个拓展”全面推进“带押过户”:

推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率先实现,并逐步向其他市县拓展;

推动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率先实现,并逐步向跨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展;

推动住宅类不动产率先实现,并逐步向工业、商业等类型不动产拓展,最终实现地域范围、金融机构和不动产类型“带押过户”全覆盖

两部门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适宜的办理模式。尤其是买卖双方涉及不同贷款方的业务,鼓励各地积极引入预告登记,防止“一房二卖”,防范抵押权悬空等风险,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金融安全。

北京已启动存量住房交易“带押过户”模式

据了解,目前,全国共有15个省份100多个地市开展了不动产“带押过户”,共办理业务1.3万多笔。

今天(31日),北京银保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联合发布通知,正式在北京市启动存量住房“带押过户”模式。

通知明确,从3月31日起,居民出售在京住房,买卖双方可以在原按揭贷款抵押权不解除的情况下办理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以切实提升居民住房交易、登记和金融服务水平。

据介绍,北京的二手房交易要想实现“带押过户”,必须满足四方面的条件。首先必须是个人名下的住房,其次是交易的房产当前在北京的银行仅存在一次有效抵押,不存在被多次抵押的情况;此外,要求卖方还没有结清的贷款为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如果是组合贷的话,其中的公积金贷款必须是已经结清。最后要求买方是全款买房或者是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购房

制片人/王兴栋 主编/孙雪

总台央视记者/王雷 张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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