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单是什么意思啊,飞单机器人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赵铭峰

飞单是什么意思啊,飞单机器人

大家好,由投稿人赵铭峰来为大家解答飞单是什么意思啊,飞单机器人这个热门资讯。飞单是什么意思啊,飞单机器人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飞单行为构成什么罪名

近年来,资产市场高速发展,各类金融产品“百花齐放”,随之而来的是因委托理财引发的金融纠纷。在这类案件中,不乏投资者因理财产品亏损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向代销机构进行索赔。其中,因“飞单”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所谓“飞单”是指银行员工违规销售非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那么,银行员工违规销售非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银行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金融投资者又将如何保护自身权益?4月11日,北京金融法院法官以具体案例对此进行详解。

当“老客户”遇上“飞单”的坑

王先生是某银行投资理财的“老客户”。时间一长,他和该银行的客户经理张某就变得非常熟悉,和老朋友一样。每次投资前,王先生都会听听张某的建议,而张某给他的投资建议也从来没出过岔子。

一天,张某又向王先生推销了一款理财产品。张某介绍理财产品的情况后,还告诉王先生这款产品是“高收益、无风险”。王先生一听便心动了,毫不犹豫地掏出500万元投资。

但是没想到这次理财期满后,王先生不仅没拿到商定好的利息,500万元还“血本无归”。他一打听才知道,这次推荐的产品根本不是该银行代销的,而是张某私下违规售卖的“私货”。张某也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违法行为被采取了刑事措施。但王先生着急了,500万元不是小数字,他把银行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银行因其内部管理有违审慎经营规则,未尽到审慎经营义务,存在侵权行为、存在主观过错,故判决某银行在20%的过错程度范围承担赔偿责任。

在银行等代销渠道购买理财产品时需着重关注三项内容

北京金融法院的法官对此表示,上述案件中主要涉及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投资者应当增强风险意识,理性进行投资;二是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员工日常行为和内部控制管理,履行审慎经营义务。

首先,根据2018年4月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证监会、外管局联合颁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又称“资管新规”)和2019年11月最高法印发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又称《九民纪要》)的有关规定,理财产品中的刚性兑付、保本保息已被明文禁止。

因此,法官建议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要保持谨慎,全面了解投资风险,知晓任何理财产品均会存在风险,甚至发生亏损。

其次,从金融机构层面看,北京金融法院法官表示,商业银行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应当制定完善的业务规范,着力加强内部管理和创新风控措施,保障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和风险提示义务。

“一旦被监管部门认定存在监管漏洞或未尽到审慎经营义务的行为,(这家银行)即有可能被判定存在侵权行为,需要在过错程度范围内履行赔偿义务。”该位法官解释道。

北京金融法院法官还特别提示,金融投资者在银行等代销渠道购买理财产品时需要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看清理财产品的销售机构,仔细核对产品管理人等信息,做到心中有数,千万不要盲目相信代销机构工作人员推销的全部理财产品。

二是投资者应认真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财务状况和投资经验,理性客观地分析理财产品,降低对保本保息的期望值,选择风险收益与自身情况匹配的理财产品,切勿被“高收益、低风险”这种“天上掉馅饼”的话术欺骗。

三是在确定购买某一项理财产品后,尽量在银行内的销售专区进行操作,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不要将手机、证件等重要物品交予他人,更不能让相关工作人员“好心”代劳。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黄鑫宇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柳宝庆

飞单的认定标准

近年来,各类金融产品“百花齐放”,但随之而来因委托理财引发的金融纠纷也不少。在这类案件中,不乏投资者因理财产品亏损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向代销机构进行索赔。其中,因“飞单”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所谓“飞单”是指银行员工违规销售非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银行员工违规销售非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银行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金融投资者权益如何维护是司法实践中的争议问题。
《金融时报》记者从北京金融法院了解的一起案例正是典型。
王先生是某银行投资理财的“常客”,和银行客户经理张某,简直跟老朋友似的。每次投资,王先生都听张某的,从来没出过岔子。前一阵儿,张某又来推销一款理财产品了,还说这产品“高收益、无风险”,简直是理财界的“香饽饽”。王先生一听,心动了,毫不犹豫地掏出500万元投资。
结果呢?理财期满,王先生不仅没拿到收益,还亏得“血本无归”。一打听才知道,张某推荐的这款产品根本不是该银行的,而是他私下违规售卖的“私货”,张某也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违法行为被采取了刑事措施。王先生这下可急了,把银行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银行因其内部管理有违审慎经营规则,未尽到审慎经营义务,存在侵权行为,存在主观过错,故判决某银行在20%的过错程度范围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中涉及到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投资者应当增强风险意识,理性进行投资;二是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员工日常行为和内部控制管理,履行审慎经营义务。”北京金融法院回应。
这样的案例十分典型。业内人士提醒,从投资者层面,要建立买者自负的理念。《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九十二条规定,保底或者刚兑条款无效,信托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资产管理产品的受托人与受益人订立的含有保证本息固定回报、保证本金不受损失等保底或者刚兑条款的合同,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条款无效。作为金融投资者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理性决策,不盲目听信销售人员保本保息的虚假宣传。
而金融机构层面,则要履行审慎经营义务。商业银行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应当制定完善的业务规范,着力加强内部管理和创新风控措施,保障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和风险提示义务。一旦被监管部门认定存在监管漏洞或未尽到审慎经营义务的行为,很有可能被判定存在侵权行为,需要在过错程度范围内履行赔偿义务。
最后,我们再次提醒金融消费者,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避免理财变踩坑。
1、看清理财产品的销售机构,仔细核对产品管理人等信息,做到心中有数,千万不要盲目相信代销机构工作人员推销的全部理财产品。

2、选择风险收益与自身情况匹配的理财产品,切勿被“高收益、低风险”这种“天上掉馅饼”的话术欺骗。

3、在确定购买某一项理财产品后,尽量在银行内的销售专区进行操作,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不要将手机、证件等重要物品交予他人,更不能让相关工作人员“好心”代劳。





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
记者:马梅若
编辑:杨致远
邮箱:fnweb@126.com

飞单算犯罪吗

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金融时报

记者:马梅若

近年来,各类金融产品“百花齐放”,但随之而来因委托理财引发的金融纠纷也不少。在这类案件中,不乏投资者因理财产品亏损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向代销机构进行索赔。其中,因“飞单”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所谓“飞单”是指银行员工违规销售非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银行员工违规销售非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银行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金融投资者权益如何维护是司法实践中的争议问题。

《金融时报》记者从北京金融法院了解的一起案例正是典型。

王先生是某银行投资理财的“常客”,和银行客户经理张某,简直跟老朋友似的。每次投资,王先生都听张某的,从来没出过岔子。前一阵儿,张某又来推销一款理财产品了,还说这产品“高收益、无风险”,简直是理财界的“香饽饽”。王先生一听,心动了,毫不犹豫地掏出500万元投资。

结果呢?理财期满,王先生不仅没拿到收益,还亏得“血本无归”。一打听才知道,张某推荐的这款产品根本不是该银行的,而是他私下违规售卖的“私货”,张某也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违法行为被采取了刑事措施。王先生这下可急了,把银行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银行因其内部管理有违审慎经营规则,未尽到审慎经营义务,存在侵权行为,存在主观过错,故判决某银行在20%的过错程度范围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中涉及到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投资者应当增强风险意识,理性进行投资;二是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员工日常行为和内部控制管理,履行审慎经营义务。”北京金融法院回应。

这样的案例十分典型。业内人士提醒,从投资者层面,要建立买者自负的理念。《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九十二条规定,保底或者刚兑条款无效,信托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资产管理产品的受托人与受益人订立的含有保证本息固定回报、保证本金不受损失等保底或者刚兑条款的合同,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条款无效。作为金融投资者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理性决策,不盲目听信销售人员保本保息的虚假宣传。

而金融机构层面,则要履行审慎经营义务。商业银行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应当制定完善的业务规范,着力加强内部管理和创新风控措施,保障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和风险提示义务。一旦被监管部门认定存在监管漏洞或未尽到审慎经营义务的行为,很有可能被判定存在侵权行为,需要在过错程度范围内履行赔偿义务。

最后,我们再次提醒金融消费者,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避免理财变踩坑。

1、看清理财产品的销售机构,仔细核对产品管理人等信息,做到心中有数,千万不要盲目相信代销机构工作人员推销的全部理财产品。

2、选择风险收益与自身情况匹配的理财产品,切勿被“高收益、低风险”这种“天上掉馅饼”的话术欺骗。

3、在确定购买某一项理财产品后,尽量在银行内的销售专区进行操作,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不要将手机、证件等重要物品交予他人,更不能让相关工作人员“好心”代劳。

飞单词

“飞单”是指金融机构员工私下向客户推荐非所属机构发行或代理的其他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的行为。

“飞单”对应的理财产品往往由非正规金融机构发行,产品资质缺乏保障,容易导致投资人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理财安全,帮助消费者远离“飞单”陷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特别提示:

一是辨明销售机构。消费者购买理财产品一定要选择正规销售渠道。银行网点会在固定区域销售理财产品,且销售过程会进行录音录像。

二是甄别理财产品。消费者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要问清是银行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还是代销第三方理财产品。由银行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均具有唯一产品编码,消费者可依据该编码在“中国理财网”查询相关产品信息;由银行代销的第三方理财产品,消费者可通过银行网点公示的代销产品清单、银行官方网站的在售产品信息专栏或通过拨打银行官方客服电话进行查询。同时,对于销售人员宣传收益率明显高于银行理财的金融产品,消费者一定要提高警惕。

三是关注资金账户。消费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关注购买产品的资金汇入账户。银行销售的正规理财产品,无论是自主发行还是代销理财,正规流程下购买资金由银行划款后直接进入本行账户,不会要求消费者向指定的账户进行转账或汇款。消费者应提高警惕,不要私下向销售人员交付资金,切勿汇款至其他个人账户或其他第三方公司账户。

四是守好个人信息。消费者要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和账户安全,切勿将网银U盾、银行卡、存折及密码等交给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代为操作或保管。

记者:徐贝贝

来源: 中国金融新闻网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飞单是什么意思啊,飞单机器人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

喜欢的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