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故意泄露个人信息罪
大家好,由投稿人姜嘉轩来为大家解答泄露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故意泄露个人信息罪这个热门资讯。泄露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故意泄露个人信息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泄露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
身份证
身份证与其囊括的身份信息
是能证明“我是我自己”的最有效材料
小到银行开户、购买车票、出境旅游
大到上学、就业、结婚、买房……
处处都需要你的身份信息
但是很多人却因不够重视
在生活中大意马虎导致
信息泄露、个人利益受损
如何才能正确保护我们的身份信息?
小编整理了一份
身份信息安全防范操作指南
认真给大家讲解一下如何保护信息安全
不让犯罪分子有可趁之机
前方严肃科普
请相关战斗人员做好笔记!
1
喜欢在网上发自拍?
且拍且谨慎!
很多人喜欢在微博发自拍,在朋友圈晒娃、分享自己生活点滴,一些电子竞技爱好者还常在游戏中结实陌生网友,这些场景都存在身份信息泄露的可能。
发布照片前,一定要反复检查,照片里是否透露或标注出了真实身份信息;聊天时也切勿轻信不太熟的人,注意安全防范。
2
所有网站通用一个密码?
定时修改最佳!
在某些看起来就不正经、用起来更不正经的网站或APP上,切记:不要随便注册!不要随便注册!不要随便注册!
常用的软件也不能大意,密码一定要记得定期修改,不要用同一个密码通行所有网站。
3
简历需要填写全部个人信息?
真的不用!
一般情况下,填写简历、登记、调查等要先获知对方或网站的身份和资质,只提供必要信息,不要过于详细填写本人具体信息。
4
重点来了!
身份证复印件如何安全使用?
生活中我们会因各种原因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有人会直接递交复印件,不做任何处理。处理无用的复印件时,随手一扔就算完事。
实际上,这种做法很轻率,后果很严重!其实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时,你是需要签注的!
那么问题来了,如何签注?小编手把手教你!
• 身份证复印件上写上XX专用,内容尽量详细,不要遮住身份证号和姓名
• 部分笔画与身份证的字要有交叉或接触
• 通常写成三行,每一行后面要画上横线,以免被偷加文字
• 用蓝色圆珠笔或签字笔标识签注
• 最后记得一定要上姓名和日期
【正确示范】
↓↓↓
5
定期查看海淘余额是否准确
近期有媒体曝光,有人因身份信息泄露,每年2万元的海淘额度被冒用,甚至有人假借持证人名义在海关清关。
身份信息泄露与否我们往往无法知晓,等到非常严重的后果产生,已为时已晚。
但冒用海淘额度这种“新型”身份信息盗用行为,你是可以及时知晓并报警的!登录海关总署下属查询网站——跨境电子商务个人额度查询平台,即可查询个人本年内的海淘情况。
6
手机、银行卡和身份证
一起丢了怎么办?
一个不小心,钱包和手机一起丢了,怎么办?稳住别慌,我们能搞定!切记以下步骤:
• 致电手机运营商挂失手机号
• 致电银行挂失银行卡
• 手机绑定支付宝的,拨打95188挂失
• 微信用户登录110.qq.com冻结账号
• 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身份证
• 到手机运营商处补手机卡
终极考题
那么问题又来了
千算万算
还是不小心把身份证丢了,怎么办?
尽快及时补办!
身份证补办所需材料
↓↓↓
携带本人户口本、丢失补办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
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所需工本费是40元
如果需要办理快递
还需支付20元的快递费用
but
问题又来了!
人在外地
不方便回户籍地
怎么办?
2017年7月1日起
全国开始实施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
但因各地情况不同
你的所在地是否能异地办理
还需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咨询
目前
河南省已基本实现省内异地办理全覆盖!
详细办理情况,
亲们
可以拨打当地户政管理部门的电话!
泄露个人信息罪怎么判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个人信息保护法》明日(11月1日)将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系统性、综合性法律,其中明确: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滥用人脸识别技术、大数据杀熟等。
随着法律法规的日益健全,公安机关也不断加大对侵犯个人信息犯罪的打击力度。但是,依然有不法分子铤而走险窃取公民个人信息。
快递面单被批量售卖 母婴类最“抢手”
“快递面单”,是快递公司在送货时用来记录发件人、收件人以及货物种类、价格等相关信息的单据,需要贴在快递包裹上,一张快递面单,包含了收件人的姓名、电话、家庭住址等隐私信息。记者调查发现,目前这些快递面单在网上被明码标价批量售卖,情况十分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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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试着在百度贴吧输入“快递”“面单”等关键词之后,出现很多相关的分类群组,而为了逃避打击,不法分子都会使用一些暗语来代替,快递信息通常被称为“料”“菜”等简称。
在“快递吧”一个网名os开头的人打出了“收菜,来中介对接”的广告,并留下一个联系方式;另外还有人打出“工作室对接,出历史,可测试”的广告。据记者了解,快递面单被收购者分为“实时”和“历史”两种,而实时面单也是最抢手的所谓货源。
记者通过一款即时通信软件联系了多位买家,其中一个叫“橘子”的人给记者报价,实时面单超过1000张每张价格3.5元,精品面单每张4元;而历史面单只收车载、童装童鞋、化妆品类的,每张1.5元。
记者又联系了一个卖家,这个叫“悟空”的人声称,自己手里有几十万历史快递面单,货源是一家物流“云仓”;当记者表示要验货时,对方发来了多张面单图片,上面有消费者详细的个人信息。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他还给记者发了一份文档,里面按照化妆品、母婴、服装等进行分门别类,其中包括上百位消费者的姓名、所购商品、家庭住址和电话号码等隐私信息,甚至还有商品的价格。据网络安全专家万仁国介绍,消费者下单购买商品的当天,快递信息可能就已经被卖掉了。
快递信息泄露成为“网购理赔”类诈骗帮凶
据记者调查,这些被窃取贩卖的快递信息除了少量可能用于定向营销之外,大部分都会被诈骗分子利用,很多人因为个人信息被泄露,遭到“精准”诈骗,从而蒙受财产损失。
网络安全专家万仁国告诉记者,不法分子之所以偏向于收购母婴、化妆品、服装等类别的快递面单,是因为它们的“转化率”最高,也就是此类人群比较“好骗”。
诈骗分子在获取个人快递信息后,通常会冒充“电商客服”或“快递员”,使用的诈骗手法包括“发送退货链接,骗取银行账号信息”“快递遗失,商家理赔”“商品有问题,联系退款”等几类。
其中“网购理赔类”是目前比较高发的诈骗类型,9月23日,“UP主自述30分钟内被诈骗16万”的话题成为热搜。据受害者讲述,她当天接到了一个自称申通快递员的电话,对方表示因为快件丢失需要进行理赔。在冒充快递员的骗子一步步诱导下,受害者30分钟内陆续被骗了16万元。
记者了解到,一张快递单背后其实可以延伸出很多个人信息,一个人的姓名、电话号码,而通过电话号码还可以找到微信、支付宝等账号,另外还有家庭或工作地址、消费习惯、经济能力等信息。
网络安全专家 万仁国:(不法者)可以根据你面单上的姓名,根据你所购买的物品,根据你的手机号码,根据你所在地区,大概能够猜测出来(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然后可以根据面单的信息去做一些定向的推销(或诈骗)。
不法者“卧底”快递公司 大量信息被售卖
快递面单上的个人信息是怎样被窃取和贩卖的呢?浙江宁波警方近日就侦破一个非法获取、倒卖快递面单信息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查获快递面单照片两万余张。
今年9月初,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一家进口外贸公司报警称,公司陆续收到消费者的投诉电话,称大量个人信息泄露,已经有客户被诈骗。
据警方了解,这个犯罪团伙为了获取快递包含的个人信息进行非法牟利,竟然通过临时应聘的方式进入快递公司。然后,他们再利用整理快递包裹之机,偷拍快递面单照片,汇总整理后在网上倒卖。
在掌握大量线索后,宁波警方开展了抓捕行动,先后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查获快递面单照片2万余张。
普及隐私面单 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水平
据了解,快递行业早在2017年就推出了隐私面单的服务,与常规面单相比,隐私面单能把用户的关键个人信息用二维码或星号隐藏起来,这样基本可以保证个人信息不被泄露。但是,目前隐私面单却一直没有大范围使用,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呢?
专家介绍,快递行业的隐私面单之所以没有大范围使用,一方面是由于部分用户在寄送快递时没有意识勾选或使用不便,另外,使用隐私面单也会给快递员增加额外工作量。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最主要的还是考虑成本问题。因为现在快递业发展比较快,如果用隐私面单的话,得需要专门的终端识别设备。另外对于快递小哥,如果是拿到隐私面单的话,需要扫码才能完全显示,可能让快递效率比较低。
据国家邮政局中国快递大数据平台监测,去年我国快递业务量突破了800亿件,快递行业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专家表示,快递企业不能只关注配送效率,还应该进一步普及隐私面单的使用,提升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水平。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个人信息保护法》在个人信息处理者义务里面也特别提到了,在处理个人信息的时候,应当对这些个人信息进行相关操作,像加密、去标识化,这是基本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所以对于平台来讲,现在(法律)特别明确了这是他们的义务,以前隐私面单可能是平台额外做的义务,现在就变成了一种法定的义务。
专家表示,保护快递用户的个人信息,除了要推广隐私面单,快递企业还要持续加强内部信息安全管理,多管齐下才能保护好快递用户个人信息。
泄露个人信息罪大吗
利用工作之便出卖客户手机号码
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被追究刑事责任
从广告推送到诈骗电话,从垃圾邮件到推销短信,个人信息的泄露让人们的生活不堪其扰。利用工作之便出卖客户电话号码,将会承担什么法律后果?近日,河北省雄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提供了一个“参考答案”。
【案情回顾】
2020年5月至2021年7月,被告人张某某利用其在移动营业厅工作之便,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未经顾客同意,私自将顾客手机号码及验证码发至各类微信拉新群内,供他人注册抖音、京东、淘宝等软件账号,每注册成功一个账号获利几元至十几元不等。截至案发,张某某非法获利9876.5元。
河北省雄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张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信息出售给他人,侵害了不特定公民的民事权益,据此向雄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雄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同时,张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公民的民事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今年6月30日,雄县人民法院依法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赔偿社会公共利益损失9876.5元;在省级报刊媒体上公开道歉、永久删除全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公诉机关未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雄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志洲认为,近年来,公民信息被泄露的事件时有发生,个人隐私面临严重威胁,给群众带来极大不安全感。出售手机号码及验证码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的“重灾区”,是打击的重点。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彰显了国家强化多元治理、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坚定决心。作为雄县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雄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刑事打击和民事追责,双管齐下形成合力,彰显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鲜明导向。在此,提醒大家无论身处哪个岗位,都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不仅是民事侵权行为,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群众亦要增强防范意识,在维修、缴费等需要他人操作手机时,要注意其操作是否超出业务范畴,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守护个人信息安全。
【专家点评】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高秦伟指出,数字技术的应用在提高经济与社会效率的同时,也给公民个人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从目前的统计来看,利用职务之便,出售客户手机号及验证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量极大,不仅危害公民的信息安全,而且极易成为电信诈骗、网络诱骗等新型犯罪的根源,引发多种犯罪,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本案是一起典型案例,对于个人信息保护及公益诉讼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展现了人民法院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作为与担当。
本案中,法院于事实查明的基础上,准确归纳争议焦点,指出张某某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公民的民事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法律适用层面,综合被告人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作出判决。同时,法院也提醒人民群众应当自觉增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不轻易提供个人信息、不随意相信不明来源短信及链接,谨防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给自己和他人造成损失。本案支持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请求,从社会效果层面来看,推动了全社会共同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合力,增强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质效。
本报记者 张晨 整理
来源: 法治日报
泄露个人信息罪判几年
近日,中国人民大学一硕士毕业生在校期间盗取全校学生照片等个人信息,分门别类制作成“颜值排行榜”,引发关注。
7月2日,@中国人民大学 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已关注到有关情况,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系警方,目前正积极配合警方等相关部门开展调查。
7月3日上午,北京海淀警方发布消息:嫌疑人马某某已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马某某的行为触犯了哪些法律?将会怎样量刑?我们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
马某某被刑拘,具体触犯了刑法中的哪一条?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这个事件,现在马某某被刑拘了,大家注意“刑拘”,是“刑事”的“刑”,而不是“行政”的“行”,说明他非常有可能涉及到一个刑事责任的问题。
那么马某某具体触犯了哪条法律?就是刑法的253条之一,253条之一说的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马某某是在学校服务过程中获取的一些相关的信息密码,他这个时候肯定是没有法律的基础,在互联网上把别人的个人信息,包括长相姓名,甚至一些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等都进行相关的公布。
不管他的理由是什么,这是一个典型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所以按照253条之一的话,有可能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如果定性情节特别严重的话,可能到达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现在马某某已被刑拘,到底他有没有涉及到施行,可能还要后续的进一步的侦查。
但是同时要注意一点,按照2017年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司法解释第十条:第一是初犯,第二是情节不属于特别严重,第三是如果能退赃确实有悔罪表现,像这个事件中肯定没有什么利益,不涉及到退赃,但是确实有悔罪表现,可以认定为情节轻微,如果认定这个事件是情节轻微的话,可以作出不予起诉或者是免于刑事处罚的处理结果。
不予起诉,免于刑事处罚是不是就不是犯罪了?不是这样的,这是相对不起诉,也是有案底的。免于刑事处罚并不是说没有刑事处罚,跟无罪有本质上的区别。
除刑法之外,马某某还触犯了哪些法律?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涉及到其他的法律,这个案子就比较复杂了,因为其中涉及到一个打分系统,把学生的长相,包括一些其他的私密信息,通过这种方式加以宣传,实际上是对被侵权人的隐私权、肖像权,甚至包括名誉权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因为一个学生来学校是来上学的,他的照片也是用作上学使用的,不是让你拿来做所谓的评比的,这是一个既低俗又违法又侵权的行为的综合体,所以被侵害的学生也可以按照民法典的关于人格权的相关的规定去提起诉讼,具体的维权可能是维护自己的包括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在内的具体人格权,也可以用像人格尊严这样的一般人格权去提起诉讼,去保护自己的权利。
个人信息被泄漏,平台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我觉得这个案子中最重要的一点。一些学校,互联网平台,企业,社会组织,存有大量的个人信息。但是有一个非常明显的问题,连临时工都可以通过简单的密码去登录数据库,都可以通过简单的操作就可以获取平台存储的大量的个人信息。
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这部分信息属于敏感信息,应该是在单位内部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受过保密训练的人,有保密制度约束的人,懂得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人,有职责的人,这些人才有权利去获取权限。
但是目前看来,一个学生在兼职过程中就可以拿到个人信息,这个渠道太容易了。
这反映的不仅是人民大学的问题,还有很多的高校,平台,企业,我觉得通过这件事情必须要自查自纠,应该能进一步缩小,能掌握这些密码,能窥探我们隐私的这部分人的权限。
这个事件其实敲响了一个警钟,我们看到的是冰山一角。还有多少个人信息是通过这种方式流传出去的?因为这个学生其实没有把这个信息拿出去卖,但是有多少我们接到的骚扰电话,精准诈骗信息,都是以这些个人信息为基础,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获取的。
如果平台,即个人信息的保有者,没有好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一方面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它要因没有落实安全保障义务,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按照刑法的规定,有个特别的罪名,叫拒不履行网络信息安全义务罪。
北京新闻(记者 田刚)
来源: 北京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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