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总承包、监理设计这叫招标内容吗
工程建设招标涉及项目总包、阶段招标、设计施工、工程分包和专项承包等多个方面。
必须招标的项目包括两大类别:一是招标投标法明确要求的,二是依照其他法律或是国务院明文规定的。
尽管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主要针对工程建设项目,但并不是所有此类项目的采购都需要招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均需进行招标:
1.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4.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人民币以上的;
5.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人民币以上的;
6.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人民币以上的;
7.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工人合同需要监理审查吗合法吗
要给监理上报我们的公司啊、经理啊、技术员啊、施工员啊这些资质,还有设备、资金等等的也都要报上去哦。
因为法律和文件上说,如果要找分包的话,必须得监理工程师点头才行。
嫁给承包商也是一种分包,所以这份合同也必须让监理看过才能正式开始干活儿。
三、监理有权管理分包单位吗
咱们的监理单位可是有权利来监管那些分包单位哦!这可是他们在我们公司也就是项目业主那儿得到委托后,承担着控制承建方施工过程的专门化管理工作。
依据法律规定以及我们签订的监理合同,监理单位是有资格在自己擅长的领域里提供监理服务的,而且还得负责把控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成本呢。
在实际操作中,监理单位可以直接去检查、审阅甚至是检验分包商的施工行为、安全措施、进度情况还有质量等等,并且还能直接给分包商下达指令,而不需要经过总承包商。
不过啊,这些权力和责任可都是要在我们签的那份监理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使用的哟。
《建筑法》第三十二条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规模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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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监理有权管理分包单位吗,工程监理单位可以分包监理业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