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事假和病假的区别,教师事假和病假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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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请事假和病假的区别
生活中,很多人经常混用调休和补休,有时将补休称为调休,有时又将调休当成补休。调休和补休,有什么区别,对你的劳动权益有什么影响,你分得清吗?一起来了解!
调休
调休,从文义解释看,是调整休息时间的意思。从我国现行规定看,国务院有权调整全民的休息时间,企业有权调整企业内部的休息时间。
国务院针对全民的“调休”
国家级的“调休”,其实主要用于节假日挪假,是指将某个特定的公休日调到其他时间(一般是往后调),这和“补休”性质是不一样的。“调休”是国家利用公权力直接改变了公休日的日期,将一个不属公休日的日期直接改为公休日。
国务院从2001年开始,为了促进假日经济,开始将未连在一起的公休日与法定休假日调整为连休状态,形成了春节、五一、十一都连休7天的长假,这就是国家级的“调休”。
2001年之后,基本上每年国务院办公厅都会发通知,将每年的放假调休日期告知国民。2008年开始,因增加了清明、端午、中秋假日,“五一”不再调休为7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地方政府的“调休”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地方政府也会采用“调休”方式,当然,工作时间的改变,原则上需国务院批准同意才行,地方政府无权自行决定。
比如,2016年G20杭州峰会于9月4日至5日在杭州召开。为“确保与会各国代表团顺利抵达和离杭返程,尽量减少对全市交通和市民出行的影响,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杭州市政府决定将9月1日至9月7日调休放假共7天,覆盖杭州市9个城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企业内部的“调休”
特殊工时制中的“调休”:《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六条规定,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从上述规定可以知道,对于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职工,企业可以采用调休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补休
补休,顾名思义,是弥补休息时间的意思。是指该休息而未休时,事后用其他时间来弥补之前该休而未休的时间。
“补休”的主要用途
“补休”这个词,根据1959年《劳动部关于试行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在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几项规定的通知》中的说法,最早可溯及到劳动部在1956年5月间的一个规定:工人职员每天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加点,按照本人计时工资标准的150%发给工资;在公休假日加班,原则上应给予工人同等时间的补休……
也就是说,从我国劳动部门正式文件出现这个词伊始,“补休”就是用来弥补公休日加班时间的。
法条规定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将“补休”写入法律,《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所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补休”是用来弥补劳动者在休息日正常工作而失去的休息时间。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
能以调休、补休代替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吗
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上述三种情形中,只有在第(二)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在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两者之间进行选择。而对属于“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和“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情形,用人单位必须按上述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而不能以安排调休、补休的形式予以冲抵或规避。
尤其是法定节假日具有不可替代性,调休、补休等方式无法弥补劳动者应该享受的法定节假日的相关权利。
大学的事假和病假的区别
一、事假事假,国家并无统一规定,一般都是企业自己规定天数和请假流程,事假不能出勤,不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条例里面有规定)。
二、病假病假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1、期限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病假包含周末和法定节假日。
2、工资待遇
病假期的工资,国家层面只有一个规定,就是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更详细的规定一般是所在省市规定的。例如山东省规定: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支付70%的工资;累计超过180天的,支付60%的工资。
3、劳动关系处理
法定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需要顺延;不适用经济性裁员;不适用无过错性解除(因医疗期满不适应原工作、不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预告解除)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四、婚、丧假婚假和丧假为什么放在一起说,好像不吉利,其实不是这意思,因为这两个假期的规定出自同一个规定,而且是年代久远的规定(1980年细化了1959年的规定),不过目前仍然有效。
(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
以上是《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的主要内容,现在一般单位规定婚假3天,2016年1月1日二胎政策放开之前,几乎所有省份都给予晚婚假,2016年后逐步取消。关于丧假,一般单位会根据亲属关系远近,给予1-3天丧假。当然,有些公司可能给予高于国家标准的假期,这是值得推广的好政策。
婚丧假,属于带薪假,工资照发,包括周末和法定假日。
产假:单胎顺产98天,其中产前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15天。不同的省份给予产假奖励,例如山东给予60天额外产假,同时给予丈夫7天陪产假。
流产假:不满4个月的,15-30天;4个月以上流产的,42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产假、流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支付。陪产假属于带薪休假,工资照发。
以上假期包含周末和法定假日。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职工连续工作12个月享受年休假(包括不在同一用人单位);
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10天;已满20年的,15天;
单位未安排的年休假,按照其日工资的300%支付劳动报酬,其中包括正常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实际是额外支付200%);
当年入职的,需要折算年休天数;
当年离职的,也需要折算,未休的,支付工资。
年休假不包含周末和法定假日。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事假和病假的区别是什么
上班期间难免会因为自己的私事需要请假,私事又分为非因病请假和因病请假,为何这么区分,因为如果是因病请假的,一般公司会有一定的病假带薪的,而一个月内多次请病假那么涉及到病假工资计算,其它的非因病请假的就是事假,事假工资也有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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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假的工资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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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私请假,不少单位一般都按事假来处理,按照请假天数来扣除相应的当日工资。但是,需要提醒的是,这里的日工资并不是随便扣。此处日工资的计算方法是:日工资=假期工资基数÷21.75(月计薪天数)。
值得注意: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企业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例如,劳动者请事假是作为法院出庭的证明人或是参加选举,企业应视为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席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参加工会活动而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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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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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若劳动者请假程序合规,且依据单位要求提供病假证明的,单位应批准其病假,支付病假工资。但是如果是请很长的病假的,那么就涉及到病假工资的计算。依据法律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称为“短期病假”,超过六个月的称为“长期病假”。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规定,职工患病六个月以内的:
(1)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而如果职工患病超过六个月以上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这里的本人工资指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
(4)职工的疾病待遇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企业应按照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职工相应补助。
(5)职工的病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注意:各地实施细则的规定不尽相同,也不都如此细致,具体病假工资支付比例可咨询当地人力社保部门。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员工请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必须向员工按相应的比例支付其病假工资,否则应向员工支付相应的赔偿。所以,当我们请病假再遇到类似的情况时,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事假和病假的区别分别扣多少钱
工作中难免会碰到因为各种原因而请假,请假扣工资有没有什么规定呢?事假和病假又有哪些工资支付规定呢?市人社局说,非正常出勤是否扣工资、怎么扣工资,需要根据这个“假”的性质而定。一起来看不同“假”的工资支付规定,详↓
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依照《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的70%确定。
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9年4月1日起,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480元。
事假和病假的工资支付
事假员工因私请假,不少单位一般都按事假来处理,按照请假天数来扣除相应的当日工资。但是,需要提醒的是,这里的日工资并不是随便扣。此处日工资的计算方法是:日工资=假期工资基数÷21.75(月计薪天数)。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企业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例如,劳动者请事假是作为法院出庭的证明人或是参加选举,企业应视为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席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参加工会活动而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病假(看个案例)雨天路滑,佳佳不慎摔伤骨折,需休养一个月。3月底她向单位请了4月整月的病假,单位予以批准,但表示佳佳4月的工资会打折处理,是这样吗?
首先,若劳动者请假程序合规,且依据单位要求提供病假证明的,单位应批准其病假,支付病假工资。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与前述的假期工资计算基数一致。而具体到怎么计算,则根据以下规则确定:
假定前述案例中的佳佳连续工龄3年,正常出勤月工资为5000元,含工作餐补贴500元。4月份她在请了1个月病假后,4月应发工资为(5000-500)×70%=3150元。
提醒:
1、劳动者患病休假天数应按实际请假天数算。计算医疗期时,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2、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80%,且最低标准中不包括由个人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来源:上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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