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性人格,回避制度
大家好,由投稿人韦玲来为大家解答回避性人格,回避制度这个热门资讯。回避性人格,回避制度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回避型依恋人格
回避
林小夏站在电梯里,看着电梯门缓缓合上。透过即将闭合的门缝,她看到张明站在走廊里,低头摆弄着手机,仿佛在专注地回复什么重要消息。
这已经是这周第三次了。
她住在1602,张明住在1605,两户门对门,按理说碰面的机会应该很多。但自从三个月前张明搬来,他们几乎没说过话。不是林小夏不想打招呼,而是张明总是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
电梯开始下降,林小夏靠在轿厢壁上,回想起第一次注意到张明异常的情形。那天早上她赶着上班,正好和张明在走廊相遇。她礼貌性地说了声"早",张明却像受惊的兔子一样,快步走到消防通道,宁可爬楼梯也不愿和她同乘电梯。
起初她以为这只是巧合,但后来类似的情况一再发生。只要她在场,张明就会找各种理由避开——要么突然想起忘带东西,要么接个电话走开,最夸张的一次,他甚至假装系鞋带,蹲在走廊里直到电梯门关上。
林小夏摸了摸自己的脸,难道自己长得这么吓人吗?
电梯到达一楼,她快步走向小区大门。初春的风还带着些许寒意,她裹紧了风衣。路过小区公告栏时,一则寻猫启事吸引了她的注意。照片上的布偶猫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启事上说这只猫已经失踪一周了。
这让她想起最近小区里确实不太平。先是王阿姨家的泰迪不见了,然后是7号楼李奶奶的仓鼠,现在连这只布偶猫也失踪了。业主群里有人猜测可能是有人故意偷宠物,物业却查不出个所以然来。
晚上加班到九点多,林小夏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家。电梯门打开时,她看到张明正站在走廊里,手里提着一个黑色行李箱。看到她的瞬间,张明明显僵了一下,随即转身快步走回自己家,砰地关上了门。
林小夏皱起眉头。那个行李箱看起来很重,张明提着它时手臂上的青筋都凸起来了。这么晚了,他提着行李箱要去哪里?而且,为什么看到她就立刻躲回家?
她站在自家门前,假装在包里翻找钥匙,余光却一直注意着1605的动静。果然,过了约莫十分钟,张明的门又开了。这次他戴着帽子和口罩,几乎遮住了整张脸,轻手轻脚地拖着行李箱走向电梯。
林小夏的心跳突然加快。她想起白天看到的寻猫启事,想起最近小区里接连不断的宠物失踪案,又想起张明那些反常的举动......一个可怕的猜想在她脑海中形成。
她蹑手蹑脚地跟了上去。
张明没有坐电梯,而是选择了消防通道。林小夏躲在门后,听着行李箱在楼梯上发出的沉闷声响。她数着楼层,直到声音消失在负二层——那是地下停车场的位置。
林小夏的手心已经沁出了汗。她摸出手机,打开录像功能,小心翼翼地跟了下去。地下停车场灯光昏暗,她看到张明把行李箱放进一辆黑色SUV的后备箱,然后开车离开了小区。
第二天一早,林小夏就去了物业办公室。她调取了昨晚的监控录像,画面显示张明的车在凌晨两点才返回小区。更令她不安的是,过去一个月里,张明几乎每隔几天就会在深夜外出,而且每次都会带着那个黑色行李箱。
"这件事还是报警比较好吧。"物业经理也看得直冒冷汗,"但是光凭这些,警察可能不会受理......"
林小夏咬着嘴唇。她想起张明那张总是躲闪的脸,想起他刻意避开自己的样子,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忽略了什么重要的细节。
她决定去找张明谈谈。
敲开1605的门时,张明看起来比平时更加憔悴。他的眼睛布满血丝,下巴上冒出青色的胡茬,身上还穿着昨天的衣服。
"张先生,我有些事想问你。"林小夏直视着他的眼睛,"关于你昨晚......"
话还没说完,屋里突然传来一声猫叫。张明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对不起,我妻子她......"他欲言又止,最后叹了口气,"你进来看看吧。"
林小夏跟着他走进客厅,眼前的景象让她惊呆了。客厅里摆满了猫爬架、猫窝和玩具,十几只猫正在悠闲地玩耍。而在沙发角落里,蜷缩着一个瘦弱的女人,怀里抱着一只布偶猫——正是寻猫启事上的那只。
"这是我妻子小芸。"张明轻声说,"她得了重度抑郁症,只有在照顾这些流浪猫的时候才能平静下来。我怕别人知道她的病情会说闲话,所以一直躲着邻居......"
林小夏这才明白了一切。那些反常的举动,深夜的外出,都是为了保护生病的妻子。而那些"失踪"的宠物,其实是被张明偷偷带回家,给妻子作伴。
"为什么不告诉大家真相呢?"林小夏问。
张明苦笑道:"这个社会对精神疾病的偏见太大了。我怕小芸受到伤害......"
林小夏看着沙发上安静抚摸猫咪的女人,突然说:"让我来帮忙吧。我是心理咨询师,也许能帮到小芸。"
张明愣住了,眼眶渐渐湿润。他第一次对林小夏露出了真诚的笑容:"谢谢你。"
从那天起,1605的门不再总是紧闭。林小夏经常带着自制的小点心去串门,和张明一起陪小芸照顾猫咪。渐渐地,小芸的脸上开始有了笑容,甚至能和其他邻居简单交谈了。
而那个曾经用来"偷运"猫咪的黑色行李箱,如今装满了猫粮和玩具,成为了传递温暖的载体。
回避暧昧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感觉?强烈的自卑感、孤独又怯懦、在人际交往中选择逃避、不敢直面问题……
日前,“回避型人格的具体表现”登上热搜。很多网友纷纷表示“太真实了,感觉说的就是我”。
不少人还晒出自己的“症状”,比如:“内心过度自卑,对喜欢的东西不敢追求,觉得自己不配”;“不敢坦露真实的情绪,真实的自己,在跟人交往时,时常感到压抑委屈”……
↑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我以为我只是内向而已”
豆瓣上有一个“回避型人格障碍”小组,目前拥有九万多成员,有人发帖诉说自己面临的问题:容易记住批评的声音,难以释怀;容易因为别人的负面评价质疑、否定自己等等。
“我以为我只是内向而已。”一位网友分享了自己的故事,她提到自己不善于社交,不跟同事聊天,看到上司就绕道走,工作不顺利与家人产生矛盾,更被父母指责“不好好工作没出息”。
在这条帖子下面,很多人都发出了“世另我(世界上另一个我)”、“一模一样”的感慨。
“生活中接近‘回避型人格’的情况有不少。譬如那些经常被和周围孩子比较,而且确实学习成绩一般的孩子。”北京交通大学学生心理素质教育中心教师孙大强解释说。
“人们都怕被伤害,但可能现实中主要的比较指标他们做得都不够好,所以逐渐学会‘回避’,避免那些可能的伤害性的环境,在自己的世界中成为主宰。”
影视剧中,具有“回避型人格”痕迹的角色也不算罕见。孙大强举了一个例子,热门剧《三十而已》中的“陈养鱼”,面对强势霸道的领导,心志难抒,倍感压抑,回避工作生活主战场,逃离到自己感到安全的幻境中。
“人是一种‘社会性动物’,具有和他人交往的需要、与世界对话和共处的动机。有所回避,原因之一是感受到了风险性和不安全。”他说。
为什么会选择“回避”?
“回避型人格”是如何产生的?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心理学教授宋广文说,“回避型人格障碍”强调的是一种全面的社交抑制,即在社会生活中可能表现为一种“能力不足”,对陌生环境感到难以应付等。
“回避型人格障碍”的形成,往往意味着与整体心理发育、脑发育有关,也就是说与遗传、天性有关,也与文化氛围等后天成长环境有关。
↑图片来源:豆瓣截图
原生家庭成长环境同样重要。宋广文分析,例如,有些父母对自己要求比较高,可能在培养孩子时会有同样高标准的要求,一旦孩子达不到,便很容易招致负面评价。
人在社会化的过程中,经常通过外界评价找到对自身的判断标准,假如做一件事情受到肯定,往往会坚持做下去。但问题就在于,并不是每一条评价都准确。
“学习成绩、长相……每个人总会有表现不如人的地方,父母期待值较高的话,也会给孩子带来压力。”他说,负性的情绪障碍可能是因为自卑产生,也可能是因为得到负面评价产生。
需要注意的是,人们在成年之后对社会活动、交往的需求各有不同,一些偶尔出现、针对特定场合、场景的回避倾向几乎普遍存在,也是正常的。
宋广文觉得,网络时代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宅家”等情况并不鲜见,如果一个人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不愿参与太多的社交活动而又未影响生活质量,其实都是可以的。
“也没必要‘贴标签’,反而会招致不快乐。人有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但最好以健康为标准,并尽量不伤害他人。”他说。
这些行为属于“回避行为”吗?
但是,有些电话不想接,有些活动也不想出席……类似的一些“回避行为”或者心理,实际上不一定就是网上所说的“回避型人格”,更不是“回避型人格障碍”。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清华大学心理学系系主任彭凯平介绍,在《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一书中,对回避型人格障碍有明确的定义。
具有“回避型人格障碍”的人,往往对负性评价极其敏感,只注意自己的缺点,经常贬低自我,甚至选择独立生活来降低和其他人产生联系的机会。
“从心理学角度讲,作为人格障碍至少要有三个很重要的标准:第一,长期的倾向;第二,僵化的倾向,即回避行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有变化;第三,负面影响,比如干扰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没有社交、爱情、进步等等。” 他说。
综合分析,彭凯平认为,许多人列举出的自身“回避行为”谈不上“回避型人格”,更不是什么“障碍”,而只是针对特定场景选择的一种自我保护。
↑图片来源:微博评论截图
“比如,‘不愿意被评价’是人的自然本领。举个简单例子,想‘PUA’别人的人,会经常给出负面评价,我们当然要回避这种人。”彭凯平解释。
如何摆脱“回避型人格”?
在宋广文看来,有关“回避型人格”的话题被刷上热搜,说明不少人关注到或者想摆脱此类不甚理想的人际交往生活状态。对父母而言,应该从小引导孩子学会如何恰当表达情感,形成比较正确的自我认知。
“如果觉得自己的‘回避倾向’很严重,就要及早寻求心理治疗。在日常生活中,从积极心理学角度看,针对‘回避型人格障碍’的心理自卑等问题,也有对应的解决方案。”彭凯平提出,第一,面对自卑感,可以通过对自身天赋和独特魅力的发掘,去战胜它。
“第二,克服懦弱胆怯的心理,有一些技巧可以利用,比如主动打招呼、第一个发言等等。”彭凯平认为,勇气是可以被塑造、培养出来的。
爱是人类具有的一种积极心理,对消弭内心的孤独感有重要作用。他说,培养美好的人际关系、积极的社交网络,并能从中获得支持和愉悦感,也是战胜“回避”行为的重要方法。
不要过多在意别人的负面评价,有价值的人生也不是只有一种。彭凯平认为,社会需要具有各种天赋的人才,我们要相信,一生最重要的不是追求“完美”,而是具有足够吸引人的独特魅力,当我们获得足够的爱和支持,“回避”这种行为,自然会消散大半。(记者 上官云)
来源: 中国新闻网客户端
回避型人格的主要特征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感觉?强烈的自卑感、孤独又怯懦、在人际交往中选择逃避、不敢直面问题……
日前,“回避型人格的具体表现”登上热搜。很多网友纷纷表示“太真实了,感觉说的就是我”。
不少人还晒出自己的“症状”,比如:“内心过度自卑,对喜欢的东西不敢追求,觉得自己不配”;“不敢坦露真实的情绪,真实的自己,在跟人交往时,时常感到压抑委屈”……
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我以为我只是内向而已”
豆瓣上有一个“回避型人格障碍”小组,目前拥有九万多成员,有人发帖诉说自己面临的问题:容易记住批评的声音,难以释怀;容易因为别人的负面评价质疑、否定自己等等。
“我以为我只是内向而已。”一位网友分享了自己的故事,她提到自己不善于社交,不跟同事聊天,看到上司就绕道走,工作不顺利与家人产生矛盾,更被父母指责“不好好工作没出息”。
在这条帖子下面,很多人都发出了“世另我(世界上另一个我)”、“一模一样”的感慨。
“生活中接近‘回避型人格’的情况有不少。譬如那些经常被和周围孩子比较,而且确实学习成绩一般的孩子。”北京交通大学学生心理素质教育中心教师孙大强解释说。
“人们都怕被伤害,但可能现实中主要的比较指标他们做得都不够好,所以逐渐学会‘回避’,避免那些可能的伤害性的环境,在自己的世界中成为主宰。”
影视剧中,具有“回避型人格”痕迹的角色也不算罕见。孙大强举了一个例子,热门剧《三十而已》中的“陈养鱼”,面对强势霸道的领导,心志难抒,倍感压抑,回避工作生活主战场,逃离到自己感到安全的幻境中。
“人是一种‘社会性动物’,具有和他人交往的需要、与世界对话和共处的动机。有所回避,原因之一是感受到了风险性和不安全。”他说。
为什么会选择“回避”?
“回避型人格”是如何产生的?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心理学教授宋广文说,“回避型人格障碍”强调的是一种全面的社交抑制,即在社会生活中可能表现为一种“能力不足”,对陌生环境感到难以应付等。
“回避型人格障碍”的形成,往往意味着与整体心理发育、脑发育有关,也就是说与遗传、天性有关,也与文化氛围等后天成长环境有关。
图片来源:豆瓣截图
原生家庭成长环境同样重要。宋广文分析,例如,有些父母对自己要求比较高,可能在培养孩子时会有同样高标准的要求,一旦孩子达不到,便很容易招致负面评价。
人在社会化的过程中,经常通过外界评价找到对自身的判断标准,假如做一件事情受到肯定,往往会坚持做下去。但问题就在于,并不是每一条评价都准确。
“学习成绩、长相……每个人总会有表现不如人的地方,父母期待值较高的话,也会给孩子带来压力。”他说,负性的情绪障碍可能是因为自卑产生,也可能是因为得到负面评价产生。
需要注意的是,人们在成年之后对社会活动、交往的需求各有不同,一些偶尔出现、针对特定场合、场景的回避倾向几乎普遍存在,也是正常的。
宋广文觉得,网络时代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宅家”等情况并不鲜见,如果一个人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不愿参与太多的社交活动而又未影响生活质量,其实都是可以的。
“也没必要‘贴标签’,反而会招致不快乐。人有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但最好以健康为标准,并尽量不伤害他人。”他说。
这些行为属于“回避行为”吗?
但是,有些电话不想接,有些活动也不想出席……类似的一些“回避行为”或者心理,实际上不一定就是网上所说的“回避型人格”,更不是“回避型人格障碍”。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清华大学心理学系系主任彭凯平介绍,在《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一书中,对回避型人格障碍有明确的定义。
具有“回避型人格障碍”的人,往往对负性评价极其敏感,只注意自己的缺点,经常贬低自我,甚至选择独立生活来降低和其他人产生联系的机会。
“从心理学角度讲,作为人格障碍至少要有三个很重要的标准:第一,长期的倾向;第二,僵化的倾向,即回避行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有变化;第三,负面影响,比如干扰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没有社交、爱情、进步等等。” 他说。
综合分析,彭凯平认为,许多人列举出的自身“回避行为”谈不上“回避型人格”,更不是什么“障碍”,而只是针对特定场景选择的一种自我保护。
图片来源:微博评论截图
“比如,‘不愿意被评价’是人的自然本领。举个简单例子,想‘PUA’别人的人,会经常给出负面评价,我们当然要回避这种人。”彭凯平解释。
如何摆脱“回避型人格”?
在宋广文看来,有关“回避型人格”的话题被刷上热搜,说明不少人关注到或者想摆脱此类不甚理想的人际交往生活状态。对父母而言,应该从小引导孩子学会如何恰当表达情感,形成比较正确的自我认知。
“如果觉得自己的‘回避倾向’很严重,就要及早寻求心理治疗。在日常生活中,从积极心理学角度看,针对‘回避型人格障碍’的心理自卑等问题,也有对应的解决方案。”彭凯平提出,第一,面对自卑感,可以通过对自身天赋和独特魅力的发掘,去战胜它。
“第二,克服懦弱胆怯的心理,有一些技巧可以利用,比如主动打招呼、第一个发言等等。”彭凯平认为,勇气是可以被塑造、培养出来的。
爱是人类具有的一种积极心理,对消弭内心的孤独感有重要作用。他说,培养美好的人际关系、积极的社交网络,并能从中获得支持和愉悦感,也是战胜“回避”行为的重要方法。
不要过多在意别人的负面评价,有价值的人生也不是只有一种。彭凯平认为,社会需要具有各种天赋的人才,我们要相信,一生最重要的不是追求“完美”,而是具有足够吸引人的独特魅力,当我们获得足够的爱和支持,“回避”这种行为,自然会消散大半。
(来源:中国新闻网微信公号)
回避是什么意思
来源 | 崇明检察
看看今天崇明检察又给大家带来什么知识呢?
什么是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有法官任职回避制度、公务员回避制度、检察人员回避制度、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那你知道检察人员在哪些情况下需要回避?又回避什么呢?本期小编就来介绍一下检察官回避制度。
《检察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规定了检察人员回避对象等内容,具体规定如下:
回避的对象
《检察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第二条 检察人员之间有下列亲属关系之一的,必须按规定实行任职回避:
1
夫妻关系;
2
直系血亲关系;
3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
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检察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第三条 检察人员之间凡具有本办法第二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1
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
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
3
同一工作部门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
4
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
《检察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第九条 检察人员从事检察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1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
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规定第二十条 检察人员在受理举报和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有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或者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没有自行提出回避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本规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其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回避的方式与事由
《检察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第五条 检察人员任职回避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本人提出回避申请或者所在人民检察院的人事管理部门提出回避要求;
2
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核,需要回避的,予以调整,并按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办理任免手续。
《检察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检察人员在检察活动中的回避,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检察人员自行回避申请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向所在人民检察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检察人员回避的,应当向该检察人员所在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申请,并说明理由,根据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
检察人员所在人民检察院有关工作部门对回避申请进行审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提出是否回避的意见。
3
检察长作出是否同意检察人员回避的决定;对检察长的回避,由检察委员会作出决定并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检察委员会讨论检察长回避问题时,由副检察长主持会议,检察长不得参加。
应当回避的检察人员,本人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要求其回避的,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应当决定其回避。
《检察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检察人员在检察活动中具有以下情形的,视情予以批评教育、组织调整或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
明知具有本办法第九条或者第十条规定的情形,故意不依法自行回避或者对符合回避条件的申请故意不作出回避决定的;
2
明知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具有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故意隐瞒的;
3
拒不服从回避决定,继续参与办案或者干预办案的。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二十一条 检察人员自行回避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记录在案。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二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依法申请回避的权利,并告知办理相关案件检察人员、书记员等的姓名、职务等有关情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回避要求,应当书面或者口头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并说明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或者调查,符合回避条件的,应当作出回避决定;不符合回避条件的,应当驳回申请。
现在大家对回避制度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吧。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回避性人格,回避制度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