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
1、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2、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3、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二、受胁迫写的欠条有效吗
1、受胁迫写的欠条是没有效的。
2、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欠条无效。
3、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但被胁迫人在解除胁迫、威胁后,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陈述被胁迫写下借条的事实,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也为日后法院对被胁迫所写借条的合法性、真实性留下可贵的证据。
民间借贷纠纷类型的案件是比较容易发生争议的,也正是因为这样,经常有一些这类型的案件到法院起诉,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对于债权人来说,也是可以提起诉讼的,只不过是否能够得到支持需要视情况而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羽航法律科普网咨询专业律师。
三、只有一张欠条,对方不还钱如何办
1、只有一张欠条对方胡搅蛮缠的,拒不还钱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当事人提起诉讼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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