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跑了车位产权怎么办
如若您已向开发商支付全额购房款项或其中大部份款项,则您有权拥有住房的所有权。
如果您与开发商签署的合约尚未完全执行完毕,且开发商在此期间消失不见,那么,为了保障您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请务必尽快向当地所属政府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禀明相关情况。
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中的第二条规定,当消费者已向开发商支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绝大多数款项之后,承包商对该商品房所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将无法对抗已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项的消费者。
尽管工程价款的偿还优先于抵押债权,但其效力仍不及已经支付商品房全部或大部分款项的消费者。
二、小产权开发商跑路怎么办
若您已全额或部分支付房款,即可依法享有对所购房产的所有权。
倘若未能履行完整的合同义务,且开发商失联,为保护自身的法定权益,阁下应尽快将相关情况如实汇报至当地政府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中的第二项规定,消费者在交付全款或购房款项的大部分时,承建人就该商品房所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已支付购房款项的买受人。
尽管工程价款的偿还优先于抵押债权,但其效力仍无法超越已支付商品房全额或大部分款项的消费者。
三、小产权开发商跑了怎么办
若已经完成全额付款或支付了大部分款项,那么您便有权获取该房产的所有权。
但是,倘若合同尚未履行完全且开发商消失不见,为确保您自身的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保障,建议您应立即将此情况向地政府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进行通报。
具体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二条款之规定,当消费者已经支付了购房全款或者大部分款项之后,承包商对所涉该物业所拥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应无法对抗已付款项的消费者。
在此背景下,尽管工程价款的偿还优先级高于抵押债权,然而其仍无法对抗已经支付了购房全款或大部分款项的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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