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拆分债权债务财务怎样处理
假如在公司分立之后,双方关于债务问题没有做出任何约定的话,那么分立后的各个公司都有权利去追讨那些连带的债务,同时也必须要承担起这些连带的债务。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一家公司决定进行分立的话,最起码要做的就是事先编订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这种东西,并且还要明确地把公司所拥有的财产做一个划分。还有件事儿就是,如果公司在分立过程中涉及到了股东方面的变动,这个时候就得及时去工商管理局那边完成股东变更登记这件事情。简单来说,公司分立其实就是按照我们公司法里边的某些规定,让股东们举手表决,最后把原来的一家公司给拆分开来成立成两家或者更多的公司。
二、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谁为被告
哇塞!债权转让之后,打官司的对象就变了,不再是之前的那位债务人,而是那位接手的债权接收人。说到这种债权转让的事儿,咱们得注意一个关键点,那就是债权人有责任和义务去通知债务人这个事情。如果没有做到这一点的话,就是你没告诉他,那么这个债权转让对于他来说就不算数了;如果真的要因此而闹上法庭的话,那位原来的债权人才能算真正法定的诉讼主体哟。
三、债务超过几年不用还
就算是很久以前借出去的钱,也得按规定还给人家。只不过,要是这个债务纠纷闹上法庭,当诉讼时限满了的话,债主要求不还就会被视为合法理由。关于逾期追债的诉讼时长,法律规定要有三年。从你发现自己权益受损并且知道谁是债务人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但是如果你的损失已经过了二十年,那法院就不会再帮你维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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