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收房屋和谁谈
征收房屋通常需要与房屋征收部门进行商谈。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他们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向被征收人解释征收的目的、范围、补偿标准等事项。
在商谈过程中,被征收人有权了解征收的具体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诉求,与征收部门就补偿方案等进行协商。如果对征收决定或补偿决定不服,被征收人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可能会涉及到与开发商等相关方的沟通协调,尤其是在一些市场化的征收项目中,但主要的商谈对象仍是房屋征收部门。他们会在整个征收过程中起到主导和协调的作用,确保征收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二、征收房屋后还能出租吗
一般情况下,征收房屋后不能再出租。征收房屋意味着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了转移,原房屋所有者已不再对该房屋享有相关权利。
在征收过程中,房屋的产权已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承租人对征收房屋仅享有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益。征收后,相关部门会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等事宜,原房屋的租赁关系通常也会随之终止。
然而,如果在征收决定作出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尚未届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仍享有对该房屋的使用权益,直至租赁期限届满。但在租赁期满后,不能再继续出租该房屋。
三、征收房屋价格低怎么办
如果征收房屋价格低,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合法权益。查看征收补偿方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包括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方面。其次,与征收部门进行沟通协商,陈述房屋的实际价值、市场价格等情况,要求提高补偿价格。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房屋评估报告、类似房屋的交易价格等。再者,若协商不成,你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对征收补偿决定进行审查和纠正。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过程中,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和文件,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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