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机构包括哪些,仲裁机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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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机构是什么部门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深圳3月18日电 题:打造国际一流仲裁机构 “一朵莲花”如何走向世界
中新社记者 谢雁冰
步入深圳国际仲裁院(以下简称“深国仲”),如同来到莲花的世界。
大厅落地窗前,摆放着莲花雕塑,雕塑下誊刻周敦颐的《爱莲说》。前台岩板上的花瓶里,插着莲花干花,会议室墙上也挂着莲花图。1983年,这家粤港澳地区第一家仲裁机构,诞生于深圳莲花山下。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莲花象征着清正廉洁、洁身自好。“莲花是我们的院花,寓意仲裁需要独立、公正、廉洁。”身戴莲花徽章的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助理、国际合作与发展处处长黄郭勇说。
仲裁是国际通行的商事纠纷解决方式。“争议双方将争议提交给非司法机关的第三者,由其居中作出裁决。相比诉讼,仲裁具备灵活、高效、专业、保密等优势,当事人可以选定仲裁庭审理案件。”黄郭勇说。
据统计,截至2024年9月,中国共设立282家仲裁机构,仲裁员和机构工作人员达8万余人,累计办理案件500多万起,涉案标的额8万多亿元(人民币,下同)。
从创立之初,深国仲就在探索吸收更多境外仲裁员。1984年,深国仲在中国内地率先聘请境外仲裁员。
“根据《深圳国际仲裁院条例》规定,来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其他境外的仲裁员不少于三分之一。目前,我们共有569名境外仲裁员,覆盖114个国家和地区。”深圳国际仲裁院研究处副处长王好介绍。
在深国仲官网可以直观看到仲裁员名册,介绍着他们的专长、居住地等。
“仲裁员来自世界各地,有利于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中立、专业、高效的争议解决服务。他们拥有多元背景,能够更全面地理解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文化和商业习惯,减少沟通障碍。”黄郭勇说,这无疑可以增加境外当事人对仲裁的信任感。
“40多年来,深国仲始终沿着国际化的方向发展。”王好说,如今当事人遍及142个国家和地区。
近两年,深国仲受理了一宗涉外仲裁案,争议金额超250亿元。“我们在推动仲裁裁决执行的国际化、规则衔接的国际化、机制对接的国际化等。”王好说。
仲裁裁决执行的国际化,意味着裁决在全球范围内具有执行效力,当事人不用担心裁决无法在其他国家执行,进而提升了仲裁的公信力。深国仲正是中国仲裁裁决在境外执行的先行者。
1986年,中国加入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两年后,深国仲开庭审理广东粤海进出口公司诉香港捷达公司一案并作出裁决,该裁决于1989年6月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决予以执行。
这是香港法院按照《纽约公约》承认及执行仲裁裁决的先例,也是中国内地仲裁裁决在境外获得承认和执行的先例。“目前,深国仲的仲裁裁决在海内外普遍获得认可及执行。”王好说。
在规则衔接上,深国仲通过特别程序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本土化,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在机制对接上,深国仲持续与美洲、非洲、亚洲等国家和地区建立对接与合作机制。
莲花之香,溢向世界。
在中国涉外法治建设中,涉外仲裁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制度,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
黄郭勇认为,随着中国仲裁机构进一步参与国际竞争,当事人所在国是否鼓励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如何提升对境外仲裁员的吸引力,中国仲裁制度如何与国际接轨等,依然是仲裁机构国际化面临的问题。
“一朵莲花”如何更好地走向世界,让国际仲裁界更注重中国经验,是深国仲不断思考的命题。(完)
仲裁机构是国家机关吗
中新社深圳3月18日电 题:打造国际一流仲裁机构 “一朵莲花”如何走向世界
中新社记者 谢雁冰
步入深圳国际仲裁院(以下简称“深国仲”),如同来到莲花的世界。
大厅落地窗前,摆放着莲花雕塑,雕塑下誊刻周敦颐的《爱莲说》。前台岩板上的花瓶里,插着莲花干花,会议室墙上也挂着莲花图。1983年,这家粤港澳地区第一家仲裁机构,诞生于深圳莲花山下。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莲花象征着清正廉洁、洁身自好。“莲花是我们的院花,寓意仲裁需要独立、公正、廉洁。”身戴莲花徽章的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助理、国际合作与发展处处长黄郭勇说。
仲裁是国际通行的商事纠纷解决方式。“争议双方将争议提交给非司法机关的第三者,由其居中作出裁决。相比诉讼,仲裁具备灵活、高效、专业、保密等优势,当事人可以选定仲裁庭审理案件。”黄郭勇说。
据统计,截至2024年9月,中国共设立282家仲裁机构,仲裁员和机构工作人员达8万余人,累计办理案件500多万起,涉案标的额8万多亿元(人民币,下同)。
从创立之初,深国仲就在探索吸收更多境外仲裁员。1984年,深国仲在中国内地率先聘请境外仲裁员。
“根据《深圳国际仲裁院条例》规定,来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其他境外的仲裁员不少于三分之一。目前,我们共有569名境外仲裁员,覆盖114个国家和地区。”深圳国际仲裁院研究处副处长王好介绍。
在深国仲官网可以直观看到仲裁员名册,介绍着他们的专长、居住地等。
“仲裁员来自世界各地,有利于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中立、专业、高效的争议解决服务。他们拥有多元背景,能够更全面地理解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文化和商业习惯,减少沟通障碍。”黄郭勇说,这无疑可以增加境外当事人对仲裁的信任感。
“40多年来,深国仲始终沿着国际化的方向发展。”王好说,如今当事人遍及142个国家和地区。
近两年,深国仲受理了一宗涉外仲裁案,争议金额超250亿元。“我们在推动仲裁裁决执行的国际化、规则衔接的国际化、机制对接的国际化等。”王好说。
仲裁裁决执行的国际化,意味着裁决在全球范围内具有执行效力,当事人不用担心裁决无法在其他国家执行,进而提升了仲裁的公信力。深国仲正是中国仲裁裁决在境外执行的先行者。
1986年,中国加入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两年后,深国仲开庭审理广东粤海进出口公司诉香港捷达公司一案并作出裁决,该裁决于1989年6月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决予以执行。
这是香港法院按照《纽约公约》承认及执行仲裁裁决的先例,也是中国内地仲裁裁决在境外获得承认和执行的先例。“目前,深国仲的仲裁裁决在海内外普遍获得认可及执行。”王好说。
在规则衔接上,深国仲通过特别程序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本土化,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在机制对接上,深国仲持续与美洲、非洲、亚洲等国家和地区建立对接与合作机制。
莲花之香,溢向世界。
在中国涉外法治建设中,涉外仲裁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制度,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
黄郭勇认为,随着中国仲裁机构进一步参与国际竞争,当事人所在国是否鼓励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如何提升对境外仲裁员的吸引力,中国仲裁制度如何与国际接轨等,依然是仲裁机构国际化面临的问题。
“一朵莲花”如何更好地走向世界,让国际仲裁界更注重中国经验,是深国仲不断思考的命题。(完)
仲裁机构和法院的区别
中新网9月9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9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杨向斌在会上表示,截至目前,我国共设立282家仲裁机构,仲裁员6万余人,累计办理案件500多万件,涉案标的额8万多亿元,当事人涉及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杨向斌指出,仲裁是国际通行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对一个国家、地区的投资贸易和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仲裁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法律制度,是涉外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高度重视仲裁工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就深化仲裁制度改革,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制度,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推进海事仲裁制度规则创新作出新的部署。
新一届司法部党组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仲裁法修改为契机健全完善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融通的仲裁法律制度,切实加强仲裁监督管理和涉外仲裁工作,不断提高仲裁的公信力和国际竞争力,推进新时代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
截至目前,我国共设立282家仲裁机构,仲裁员6万余人,累计办理案件500多万件,涉案标的额8万多亿元,当事人涉及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和保障。其中,2023年全国仲裁机构共办理仲裁案件60.7万件,同比增长27.8%,标的总额11602亿元,同比增长17.66%,涉外案件3100余件,同比增长8.28%,涉外标的额1700亿元,同比增长42.29%,案件范围涵盖了经济贸易、工程建设、金融保险、交通运输、房地产交易、农业生产经营、互联网经济、知识产权等诸多领域。
杨向斌表示,司法部主要部署推动了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仲裁法律制度。仲裁法修改列入了全国人大和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计划。司法部今年初启动仲裁法全面修订,牵头并商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组建工作专班,聚焦重点问题深入调研论证,两次大范围征求中央有关单位、地方人民政府以及部分仲裁机构、企业、专家学者意见,数易其稿,稳妥推进,形成修订草案。修订草案目前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是扎实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司法部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关于在北京、上海、广东和海南开展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任务要求,成立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专家委员会,研究建立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开展中期评估,按照中央对各试点地区的发展定位,积极推进试点地区仲裁机构专业化国际化建设,完善仲裁发展环境,建立布局合理、各具特色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发展新格局。目前,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是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仲裁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中的重要作用。推进仲裁机构建立健全仲裁调解工作机制,设立商事调解中心等专门机构,建立调解员名册,制定调解规则,不断提升仲裁调解能力和水平,2023年全国仲裁机构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19.4万件,占总结案数的36.5%,同比增长16.67%。指导支持仲裁机构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工作对接,仲裁机构和各级法院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制度和仲裁机构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驻点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保全、裁决执行、司法审查等方面的工作,助力完善优势互补、衔接有序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格局。黑龙江、山东、上海、江西等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司法厅(局)就建立健全诉仲对接工作机制出台了专门文件。
四是开展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工作。2022年,司法部会同教育部等印发《关于做好涉外仲裁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对加强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提出“三个千人”人才培养计划。2022年以来,司法部会同教育部持续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组织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20所高校与仲裁机构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目前全国已招生800余名。指导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等仲裁机构开设涉外仲裁系列课程,直播观看量累计超过百万人次。
五是深化仲裁国际交流合作。支持仲裁机构“走出去”和“引进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在北美、欧洲及香港设立分支机构,深圳国际仲裁院、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在香港设立了业务机构。同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调解中心、大韩商事仲裁院在上海自贸区设立业务机构,开展涉外仲裁与调解业务。各地各仲裁机构组织开展经常性国际商事仲裁交流研讨活动,参与联合国贸法会国际仲裁规则研究制定,参与亚太经合组织在线争议解决机制建设等,为发展完善国际商事争端多元化解机制提供中国标准和方案。
杨向斌指出,仲裁的健康快速发展,离不开司法支持与监督。各级法院依法履行仲裁司法审查职能,支持和监督仲裁制度实施,为仲裁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司法部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仲裁机构是依法成立的什么机关
中新网9月9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9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杨向斌在会上表示,截至目前,我国共设立282家仲裁机构,仲裁员6万余人,累计办理案件500多万件,涉案标的额8万多亿元,当事人涉及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杨向斌指出,仲裁是国际通行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对一个国家、地区的投资贸易和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仲裁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法律制度,是涉外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高度重视仲裁工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就深化仲裁制度改革,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制度,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推进海事仲裁制度规则创新作出新的部署。
新一届司法部党组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仲裁法修改为契机健全完善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融通的仲裁法律制度,切实加强仲裁监督管理和涉外仲裁工作,不断提高仲裁的公信力和国际竞争力,推进新时代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
截至目前,我国共设立282家仲裁机构,仲裁员6万余人,累计办理案件500多万件,涉案标的额8万多亿元,当事人涉及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和保障。其中,2023年全国仲裁机构共办理仲裁案件60.7万件,同比增长27.8%,标的总额11602亿元,同比增长17.66%,涉外案件3100余件,同比增长8.28%,涉外标的额1700亿元,同比增长42.29%,案件范围涵盖了经济贸易、工程建设、金融保险、交通运输、房地产交易、农业生产经营、互联网经济、知识产权等诸多领域。
杨向斌表示,司法部主要部署推动了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仲裁法律制度。仲裁法修改列入了全国人大和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计划。司法部今年初启动仲裁法全面修订,牵头并商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组建工作专班,聚焦重点问题深入调研论证,两次大范围征求中央有关单位、地方人民政府以及部分仲裁机构、企业、专家学者意见,数易其稿,稳妥推进,形成修订草案。修订草案目前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是扎实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司法部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关于在北京、上海、广东和海南开展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任务要求,成立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专家委员会,研究建立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开展中期评估,按照中央对各试点地区的发展定位,积极推进试点地区仲裁机构专业化国际化建设,完善仲裁发展环境,建立布局合理、各具特色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发展新格局。目前,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是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仲裁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中的重要作用。推进仲裁机构建立健全仲裁调解工作机制,设立商事调解中心等专门机构,建立调解员名册,制定调解规则,不断提升仲裁调解能力和水平,2023年全国仲裁机构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19.4万件,占总结案数的36.5%,同比增长16.67%。指导支持仲裁机构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工作对接,仲裁机构和各级法院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制度和仲裁机构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驻点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保全、裁决执行、司法审查等方面的工作,助力完善优势互补、衔接有序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格局。黑龙江、山东、上海、江西等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司法厅(局)就建立健全诉仲对接工作机制出台了专门文件。
四是开展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工作。2022年,司法部会同教育部等印发《关于做好涉外仲裁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对加强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提出“三个千人”人才培养计划。2022年以来,司法部会同教育部持续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组织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20所高校与仲裁机构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目前全国已招生800余名。指导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等仲裁机构开设涉外仲裁系列课程,直播观看量累计超过百万人次。
五是深化仲裁国际交流合作。支持仲裁机构“走出去”和“引进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在北美、欧洲及香港设立分支机构,深圳国际仲裁院、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在香港设立了业务机构。同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调解中心、大韩商事仲裁院在上海自贸区设立业务机构,开展涉外仲裁与调解业务。各地各仲裁机构组织开展经常性国际商事仲裁交流研讨活动,参与联合国贸法会国际仲裁规则研究制定,参与亚太经合组织在线争议解决机制建设等,为发展完善国际商事争端多元化解机制提供中国标准和方案。
杨向斌指出,仲裁的健康快速发展,离不开司法支持与监督。各级法院依法履行仲裁司法审查职能,支持和监督仲裁制度实施,为仲裁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司法部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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