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离婚后房贷怎么处理

房产纠纷 编辑:金洁

一、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

离婚时经济适用房的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一是购买时间。若经济适用房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也享有相应份额。

二是产权是否完全取得。若已取得完全产权,可按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然后由取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补偿金额通常根据房屋评估价值及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确定;双方也可协商将房屋出售后分割售房款。

三是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情况。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使用,待取得完全产权后,再另行起诉分割。

另外,在分割时还需考虑经济适用房的政策限制等因素,如购买资格、是否满足一定居住年限等。总之,离婚时经济适用房的分割需综合多方面因素,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进行处理。

二、离婚后房贷怎么处理

离婚后房贷的处理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一是房屋产权归属协商一致且房贷未还清的情况。若房屋归一方所有,由该方继续承担剩余房贷还款责任,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补偿数额可根据双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计算。

二是房屋产权归属协商不成的情况。若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出价高者得房并承担剩余房贷;若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并承担剩余房贷;若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在分割前先清偿剩余房贷。

总之,离婚后房贷的处理应遵循公平合理、合法合规的原则,充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夫妻婚后买房离婚如何分配

夫妻婚后买房离婚时的分配,需根据不同情况确定:

一是若夫妻双方对房产有书面约定,如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或按特定比例分配等,应按约定执行。

二是若房产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若一方在婚姻中对家庭付出较多、承担较多抚养子女或照顾老人义务等,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给该方一些房产份额。

三是若房产是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在实际分配中,可能还涉及房产增值部分的分配等复杂问题,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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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夫妻婚后买房离婚如何分配,夫妻婚后买房离婚了一人一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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