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补偿款如何缴税的,吉林省农村土地什么时候永久收回

拆迁安置 编辑:尹杰

一、农村征地补偿款如何缴税的

农村征地补偿款通常不需要缴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款,属于集体所得,不征收增值税。

对于集体将土地补偿款分配给成员的情况,这部分分配给成员的款项,并非成员的经营所得等应税行为所得,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如果是企业因征地而从政府取得的补偿款,若该企业将此补偿款用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如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等,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取得的补偿款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若企业将补偿款用于其他非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可能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吉林省农村土地什么时候永久收回

在吉林省,农村土地并不会被永久收回。一般来说,只有在以下几种法定情形下,农村土地可能会被依法收回:

1.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的,土地所有权由集体转为国家所有,承包关系终止。

2. 承包农户进城落户,且已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可以依法收回其承包地。

3. 承包农户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发包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

4. 其他严重违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约定的情形,经发包方催告后仍未改正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

总之,农村土地的收回是有严格法律规定和程序的,不会随意进行永久收回。

三、农村土地征收有哪些补偿

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土地补偿费:用于补偿被征收土地的原所有者的经济损失,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 安置补助费: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促进其长远生计有保障而设立。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附着物以及农作物给予的补偿。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根据其实际价值确定,青苗补偿则按照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4. 社会保障费用:一些地区会为被征地农民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以保障其养老、医疗等基本生活需求。

这些补偿项目的具体标准和数额,由当地政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依法进行公告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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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农村土地征收有哪些补偿,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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