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波廉租房2023年申请条件2025,宁波廉租房2023年申请条件
宁波廉租房2023年申请条件如下:
1、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申请流程:
1、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等事项进行审核;
3、审核过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4、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5、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6、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民政等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宁波廉租房2022年申请条件
宁波廉租房2022年申请条件如下: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宁波申请廉租房具体所需材料有什么:1、申请表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离异或丧偶的家庭提供相关证明;2、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外地拥有房产的证明资料及其共同申请人所拥有的其他房产的证明资料,承租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有工作单位的,提交单位住房分配证明;3、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上一年度收入证明,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任职或受雇的,提供任职或受雇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4、因在本市大专院校读书而取得本市户籍且毕业后落户本市的,提供毕业证书及在本市工作的相关证明;5、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户籍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6、属市民政局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和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提供《宁波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宁波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或《宁波市工会特困职工证》。【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三、宁波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
一、公租房申请条件具体有哪些1、公租房申请条件是:(1)在本市无房,或在本市有住房但距离工作单位超过一定距离;(2)本市、本区或园区需要的人才;(3)在本区认定的单位就业或签约达到一定年限,各区认定的行业或单位应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具体申请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或园区管理机构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因素确定。2、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二、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有哪些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5、轮候。
四、宁波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宁波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1、宁波申请廉租房需要五个条件:(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2、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二、重庆廉租房申请材料不同城市申请材料也是不同。例如重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只需提供“三房”轮候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登记表;而其他申请人则需提供如下资料:1、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2、身份证;3、户口本;4、婚姻状况证明;5、申请家庭成员收入及住房情况证明;6、申请承诺书;7、申请家庭成员情况;8、申请家庭住房情况;9、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10、缴存人社会保险缴纳信息凭证;12、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信息;13、其它所需资料等等。
五、宁波廉租房申请条件2020的规定是什么
一、宁波廉租房申请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二、廉租房新政策
1、廉租房申报时应以核心家庭为单位,注意申报人不能为未成年或成年未婚子女。
2、廉租房中提供的房产证需另附其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廉租房申报,收入审核时注意按超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分别汇总,超低收入家庭申请实物配租的将归入优先轮候顺序。
4、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需监护人签字。
5、婚姻情况除有结婚证或未满18周岁的全部要求填写婚姻情况承诺书
6、廉租房申报一直是重点工作,每年要接受严格审计,核查比对项目比较多,今年计划将土地证、工商注册等列入比对项目,所以要严格申报。
7、廉租房复审由居住地所在社区、管委会、乡镇组织,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分别制汇总表。去年县政府拿出紫金小区进行了实物配租,原配租住户和前申请实物配租的保障户都安排了相应的廉租房,为方便租后管理,今年的复审实物配租全部按配租结果安排,按廉租房管理规定无正当理由空置廉租房6月的、转租、转借的都属于强制退出保障范畴。所以,请各相关社区管委会严格审核。
8、复审意见中需写明人口、住房、收入、婚姻的变更情况,提供相关变更资料。婚姻变更情况除有结婚证或未满18周岁的全部要求填写婚姻情况承诺书。注意收入变动一般是必然的,随之的工作单位变动也很普遍,不能图省事填写无变动,要实事求是。意见栏中注明是否符合廉租房申报条件,不符合的写明不符合的原因。
9、廉租房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实物配租的各乡镇、管委会、社区、村委应协助做好腾退工作;领取租赁补贴的取消补贴。
六、宁波公租房申请条件2023
宁波公租房申请条件2023:1、在宁波市名下无住房,或在宁波市有住房但距离工作单位超过一定距离;2、属于宁波市所需人才;3、在本宁波认定的单位就业或签订劳动合同达到一定年限,认定行业或单位应符合战略定位。宁波公租房申请手续:1、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各区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各区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3、各区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将其申请材料提交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部门复审;4、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将申请人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宁波公租房年审都需要的材料如下: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2、个人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3、个人申请人的本市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市居住证及复印件或相关办理证明;4、申请家庭相关成员的结婚证及复印件;5、个人申请人拥有本区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及复印件,承租本区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及复印件;6、个人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公租房是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构成部分,公租房的房租便宜,拿到公租房的,只能本人租住,不得对外转让,转租。公租房一般是有5年的有效期,到期后要重新申请。综上所述,宁波公租房申请条件2023,在宁波市名下无住房,或在宁波市有住房但距离工作单位超过一定距离;属于宁波市所需人才;在本宁波认定的单位就业或签订劳动合同达到一定年限,认定行业或单位应符合战略定位。【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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