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的刑期怎么计算出来,管制刑具体怎么执行

刑事辩护 编辑:皮皓安

一、管制的刑期怎么计算出来

今天给大家科普一下关于管制时间计算的相关知识!首先我们要明白,管制的日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答案是:从法院判决生效的那一天开始算!如果在判决之前就已经被关起来了,那这一天也会被当作两天来算进刑期里去。所以说,管制的时间最长可以达到两年零三个月。而且,法院还可能会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服役期间做某些事情,比如不能去某些地方,不能和某些人见面等等。

二、管制刑具体怎么执行

对于那些被判了管制的罪犯,法院会把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送到他们户口所在地或者常住地方的公安局去,然后由公安局来负责执行这个管制。当然,公安局也可以委托罪犯户口所在地或者常住地方的基层组织或者他们工作单位的保卫部门帮忙执行。在执行管制的时候,公安局要向罪犯所在的单位或者当地的老百姓们,公开宣布这个罪犯的犯罪事实、管制的期限有多长、对罪犯有哪些具体的要求等等这些信息。被管制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内,得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接受大家的监督,还要积极参与集体劳动和生产;定期向公安局汇报自己的活动情况;搬家或者出门都得先跟公安局报备并且得到他们的批准才行。等到管制期结束的时候,公安局就会通知罪犯本人,并且向相关单位和老百姓们公布解除管制的消息。如果某个被告犯了两个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刑、管制刑的话,那就选有期徒刑作为执行刑罚,拘役刑、管制刑就被有期徒刑给吸收掉了;要是这个被告犯了两个罪名,分别被判处拘役刑和管制刑的话,那就选拘役刑作为执行刑罚,管制刑就被拘役刑给吸收掉了。

三、判拘役管制的属于累犯吗

拘役这种惩罚,在法律上不能算作是累犯。只有当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刑后再次犯罪,这才能算是累犯!说到判断是否构成累犯这个问题,对于普通的累犯来讲,无论是前罪还是后罪,都得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处罚;然而特殊累犯就没有那么严格了,不用管前后两罪是不是有期徒刑的问题,只要是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恐怖活动的犯罪行为,便可判定为累犯。不过如果你只是被判了拘役的话,那也是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累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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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判拘役管制的属于累犯吗,被判处拘役管制的罪犯由谁执行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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