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券活动有哪些,非法证券活动的特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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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券活动有哪些,非法证券活动的特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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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券活动主要形式有哪些

新华社客户端四川频道12月4日电(记者胡旭)今年以来股市交易活跃,“非法荐股”“场外配资”“股市黑嘴”等非法证券活动死灰复燃,“杀猪盘”等新型网络骗局开始冒头,已有不少投资者上当受骗、损失惨重。四川证监局提醒广大投资者擦亮眼睛,小心防范多种非法证券活动风险。

5月中旬,鲜某被朋友邀请进入一个股票微信群,群内有“老师”教大家操作港股。根据推荐,鲜某向“科尔证券公司”提供的18张银行卡转账,买入290余万元的股票。相关股票后来持续暴跌,鲜某账户里的钱几乎全部赔完。后经公安机关调查,“科尔证券公司”是骗子编造的“荐股杀猪盘”。

四川证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杀猪盘”中,骗子把受害人叫做“猪”,把交友工具叫做“猪槽”,把建立信任的过程叫做“养猪”,把最后的诈骗行为叫做“杀猪”。过程中,骗子往往以某投资平台内部人身份骗取投资者信任,将其引流至微信群或QQ群中,然后又以高额回报诱导其向平台打钱,然后就无法提现。

除了“杀猪盘”,“场外配资”也是投资者容易遭遇的风险。“场外配资”是指以高于投资者支付的保证金数倍的比例向其出借资金,组织投资者在特定证券账户上使用借用资金及保证金进行股票交易,并收取利息、费用或收益分成的活动。此前,海南贝格富、郑州忆融、广州长红等配资公司跑路相继被媒体曝光。

四川证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跑路的配资平台很可能采用“虚拟盘”交易,就是非实盘交易,即所有的股票配资交易都没有对接证券公司和证券交易所,仅仅是投资者和配资公司之间互为对手盘、进行对赌交易,配资公司不会让投资者获利退出。

上图为四川证监局在其官网发布的第4批次“场外配资黑名单”

据了解,2020年以来,四川证监局已在官网累计公示4批次“场外配资黑名单”,曝光辖区非法配资网络平台26家次,联合地方网信部门关闭配资网站23家。

此外,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影响股票价格或交易量的“股市黑嘴”也需引起投资者重视。据介绍,2015年3月至11月,某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在其微博、博客上公开评价、推荐股票,并在荐股前后使用多个证券账户买卖股票谋取短期差价,违法所得共计4千余万元。

四川证监局相关负责人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非法荐股”“场外配资”“股市黑嘴”等,广泛借助微信、微博、QQ等社交工具创建群聊,或者搭建APP应用,用于宣传、引流或招揽客户,甚至直接从事相关违法活动。请广大投资者高度警惕这类依托“黑群”“黑APP”开展的非法证券活动,切实保护自身利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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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社客户端四川频道

非法证券活动的违法后果

近年来,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全国公安机关聚焦场外配资、非法投资咨询等犯罪活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犯罪,持续开展全链条、全方位打击,成功侦办破获一批重点案件,有效震慑了犯罪,有力维护了资本市场秩序,切实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今日,公安部公布5起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犯罪典型案例。

1、上海李某等人非法经营案。2022年8月,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依法立案侦办李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经查,2015年至2022年,犯罪嫌疑人李某、蒋某锋为谋取利益,在无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对外募集资金并公开招揽配资客户,按1:1至1:5不等的杠杆比例,为其提供配资资金进行证券交易,每月按配资金额收取利息。截至案发,李某、蒋某锋以上述方式为客户提供场外配资共计7.4亿余元,非法获利1100余万元。2024年8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犯非法经营罪对李某等被告分别作出有罪判决,并处罚金。

2、江苏谢某平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2024年5月,江苏省宿迁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谢某平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经查,自2023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谢某平、王某强伙同他人,未经有关部门核准,在多个期货公司注册账户作为母账户,再将母账户拆分为数千个虚拟子账户,以此方式私自搭建期货交易平台,从事非法期货经纪业务,并收取交易费。截至案发,谢某平、王某强等人共发展客户6300余名,涉案交易金额巨大,非法获利8500余万元。目前,谢某平等2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安徽王某浩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2024年9月,安徽省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分局依法立案侦办王某浩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浩、黄某明在未获得证券业务经营资质的情况下,搭建场外配资平台非法经营场外配资业务。该犯罪团伙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招揽客户,并为其提供3至10倍杠杆配资用于炒股。截至案发,王某浩等人利用该平台招揽客户4700余人,提供配资4.2亿余元。目前,王某浩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广东王某增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2024年3月,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依法立案侦办王某增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经查,202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增等人在未获得相关期货业务经营资质的情况下,注册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在网上招揽客户,以提供高回报的期货交易标的以及交易杠杆服务为诱饵,吸引客户通过其提供的期货交易软件开立账户,再以销售交易课程、代课老师直播等方式开展非法期货投资咨询服务业务,涉案交易金额5000余万元。目前,王某增等1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5、广东金某犇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2024年8月,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依法立案侦办金某犇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经查,202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金某犇等人在未获得相关证券业务经营资质及证券投资咨询资格的情况下,开设公司并搭建小程序、直播间,以销售普通商品为掩护变相提供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该团伙安排“讲师”在直播间讲授股票知识,吸引观众高价购买人参酒、人参粉等商品并获得推荐股票代码及买卖价格等。截至案发,该案涉案交易金额3000余万元。目前,金某犇等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非法证券活动新套路

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全国公安机关聚焦场外配资、非法投资咨询等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犯罪,持续开展全链条、全方位打击,成功侦办破获一批重点案件,有力维护了资本市场秩序,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安部21日公布5起典型案例。

上海李某等人非法经营案。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立案侦办。经查,2015年至2022年,犯罪嫌疑人李某、蒋某锋为谋取利益,在无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对外募集资金并公开招揽配资客户,按1:1至1:5不等的杠杆比例,为其提供配资资金进行证券交易,每月按配资金额收取利息。截至案发,李某、蒋某锋以上述方式为客户提供场外配资共计7.4亿余元,非法获利1100余万元。2024年8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犯非法经营罪对李某等被告分别作出有罪判决,并处罚金。

江苏谢某平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去年5月,江苏省宿迁市公安局立案侦办。经查,自前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谢某平、王某强伙同他人,未经有关部门核准,在多个期货公司注册账户作为母账户,再将母账户拆分为数千个虚拟子账户,以此方式私自搭建期货交易平台,从事非法期货经纪业务,并收取交易费。截至案发,谢某平、王某强等人共发展客户6300余名,涉案交易金额巨大,非法获利8500余万元。目前,谢某平等2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安徽王某浩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去年9月,安徽省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分局立案侦办。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浩、黄某明在未获得证券业务经营资质的情况下,搭建场外配资平台非法经营场外配资业务。该犯罪团伙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招揽客户,并为其提供3至10倍杠杆配资用于炒股。截至案发,王某浩等人利用该平台招揽客户4700余人,提供配资4.2亿余元。目前,王某浩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广东王某增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2024年3月,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立案侦办。经查,前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增等人未获得相关期货业务经营资质,注册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在网上招揽客户,以提供高回报的期货交易标的以及交易杠杆服务为诱饵,吸引客户通过其提供的期货交易软件开立账户,再以销售交易课程、代课老师直播等方式开展非法期货投资咨询服务业务,涉案交易金额5000余万元。目前,王某增等1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广东金某犇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去年8月,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立案侦办。经查,前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金某犇等人在未获得相关证券业务经营资质及证券投资咨询资格的情况下,开设公司并搭建小程序、直播间,以销售普通商品为掩护变相提供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该团伙安排“讲师”在直播间讲授股票知识,吸引观众高价购买人参酒、人参粉等商品并获得推荐股票代码及买卖价格等。截至案发,该案涉案交易金额3000余万元。目前,金某犇等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林靖

非法证券活动对普惠金融实施的负面影响包括

近年来,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全国公安机关聚焦场外配资、非法投资咨询等犯罪活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犯罪,持续开展全链条、全方位打击,成功侦办破获一批重点案件,有效震慑了犯罪,有力维护了资本市场秩序,切实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今日,公安部公布5起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犯罪典型案例。

1.上海李某等人非法经营案。2022年8月,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依法立案侦办李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经查,2015年至2022年,犯罪嫌疑人李某、蒋某锋为谋取利益,在无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对外募集资金并公开招揽配资客户,按1:1至1:5不等的杠杆比例,为其提供配资资金进行证券交易,每月按配资金额收取利息。截至案发,李某、蒋某锋以上述方式为客户提供场外配资共计7.4亿余元,非法获利1100余万元。2024年8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犯非法经营罪对李某等被告分别作出有罪判决,并处罚金。

2.江苏谢某平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2024年5月,江苏省宿迁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谢某平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经查,自2023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谢某平、王某强伙同他人,未经有关部门核准,在多个期货公司注册账户作为母账户,再将母账户拆分为数千个虚拟子账户,以此方式私自搭建期货交易平台,从事非法期货经纪业务,并收取交易费。截至案发,谢某平、王某强等人共发展客户6300余名,涉案交易金额巨大,非法获利8500余万元。目前,谢某平等2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安徽王某浩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2024年9月,安徽省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分局依法立案侦办王某浩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浩、黄某明在未获得证券业务经营资质的情况下,搭建场外配资平台非法经营场外配资业务。该犯罪团伙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招揽客户,并为其提供3至10倍杠杆配资用于炒股。截至案发,王某浩等人利用该平台招揽客户4700余人,提供配资4.2亿余元。目前,王某浩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广东王某增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2024年3月,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依法立案侦办王某增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经查,202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增等人在未获得相关期货业务经营资质的情况下,注册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在网上招揽客户,以提供高回报的期货交易标的以及交易杠杆服务为诱饵,吸引客户通过其提供的期货交易软件开立账户,再以销售交易课程、代课老师直播等方式开展非法期货投资咨询服务业务,涉案交易金额5000余万元。目前,王某增等1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5.广东金某犇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2024年8月,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依法立案侦办金某犇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经查,202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金某犇等人在未获得相关证券业务经营资质及证券投资咨询资格的情况下,开设公司并搭建小程序、直播间,以销售普通商品为掩护变相提供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该团伙安排“讲师”在直播间讲授股票知识,吸引观众高价购买人参酒、人参粉等商品并获得推荐股票代码及买卖价格等。截至案发,该案涉案交易金额3000余万元。目前,金某犇等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来源: 公安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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